江宁区推动劳动保障工作新发展
来源:江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江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五有”工程目标要求,着力破除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陈旧观念和传统习惯,完善劳动保障体制机制,解决干部工作作风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开拓奋进,为推动全区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就业更加充分,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解放思想,提升城乡充分就业新台阶

    开展以“进城务工、帮您解难”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和“周六专场招聘”活动,为全区城乡劳动力和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先后举办大型专场招聘会40多场,将2万多个贴近城乡劳动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实际需求的岗位送进街道、社区和劳动者手中,有9000多人达成意向协议,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启动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两项清零”工作和充分就业区的创建工作。对自谋职业、创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税收减免、发放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和小额贷款等;为4400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发放社保补贴1100多万元;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8760个,为48人发放小额贷款87万元,帮扶困难人员就业150人,推荐城镇人员就业4000多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0348人次,为8000多名自由职业者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此外还进一步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把辖区技工学校创建成为国家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城乡劳动力订单、定向式培训。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培训班274多期,培训12571人次,为9789人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解放思想,紧抓社会保障全覆盖新机遇

    强化扩面征缴工作,提高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该局结合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扩面登记工作,实行社会保险费预征制度,促使未缴费单位积极参保。深入开展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完善社会保险稽核主、协查制度,推动缴费单位全部足额参保。建立税务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联动工作机制,实行捆绑式服务,形成了各项保险协调平衡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在全市率先对1万名已参加农保的乡镇企业职工,办理农保转城保手续,转接费用达1.1亿多元。二是进一步调整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在原有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15个病种。实行2000-10000元不等的限额补助;对2种以上门诊慢性病基金和部分病种提高了5000-20000元补助限额;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并取消了大病医疗救助20万元的最高封顶限额,提高了公务员住院医疗补助待遇。三是在全市率先实施《江宁区农村老年居民养老生活补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在制度内探索建立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接转灵活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强化“两金”发放,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一方面筹措230万元资金,对全区6000多名失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和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两金”均100%实现了社会化发放。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制度和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公示制度,退休和失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不断推向深入。

    截至目前,全区参加城镇企业社会保险的企业已达4257家,近20万人。收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5.1亿元,各项基金累计结余14亿多元,备付能力达60个月以上,累计完成农保转企保10000多人,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解放思想,应对和谐劳动关系新挑战

    一是广泛开展培训及普法工作。组织了贯彻“三法”专题研讨和座谈会,分别在园区、街道和企业举办50多场普法宣传讲座,并且以新年寄语的形式印制1万张贺年卡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对全局人员进行了广泛系统的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力做好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劳动监察立案944件,处置群体性事件16起,涉及劳动者3796人,为劳动者追发工资900多万元。三是创新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一步加大劳动争议仲裁实体化建设,在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在9个镇街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办事处,就近、及时处理基层劳动争议案件,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目前,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50起,涉案标的近3000万元。四是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进一步加强对工资分配调控监管,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克扣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落实欠薪保障金制度,健全遏制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共为1700家企业13万名职工审核工资计划3.8亿元,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400户,连续11年制定出台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解放思想,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新突破

    改进服务,建设人民满意机关。坚持“富民优先”的理念,大力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同时,把机关标准化建设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本领,善于学习、勇于创新的本领。

    改进手段,规范机关权力运行。清理与新法相抵触的地方政策性文件。将权力运行与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完善电子公务办公平台,形成标准的电子政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在此基础上,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建立健全公众服务和社会监督机制,公开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并充分利用局长信箱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更为直接、便利的服务。

    改进管理,提高机关运行效率。进一步改革完善了管理体制,全面完善惠及城乡居民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加强了基层劳动保障所(站)的软、硬件建设。以改革完善制度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了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劳动保障所目标任务考核意见》和《工作人员三位一体考核办法》。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继续推行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座谈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全面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促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树立劳动部门勤政廉洁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