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警情信息 创建平安惠州
来源:惠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从今日起,我市政法部门通过本报逐日向社会公布每日全市“两抢一盗”警情。这是我市自6月率先向社会公布月度案情后,在信息公开上迈出的更具勇气的一步,开全国之先河。由是观之,此举足可见市委、市政府打造“平安惠州”勇气之大,决心之坚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为打造平安和谐社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越来越高。这次通过媒体对警情进行每日一报,更是无异于将自己置于聚光灯下,推到风口浪尖,更进一步地接受公众的评价和监督。

    知情始于信息公开,参与和监督亦始于信息公开。多年的实践证明,有效减少“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安居乐业的治安环境,既需要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严控、严查力度,也需要职能部门公开相关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让身处其中的人民群众知晓社会治安情况,从而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和警惕性,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构建起全民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从人民群众的直观感受上讲,案件发生的多少,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治安情况的晴雨表。人民群众知晓了全市的社会治安情况,清楚了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区域,才能辩证、客观地看待“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才会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积极融入全民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当中,从而更好地防控“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这样一来,社会治理才不会上下脱节,才能形成合力,从而减少社会治安的治理难度和治理成本。

    我市政法部门逐日公布警情,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实效的有效途径。利用主流媒体及时主动地向人民群众发布信息、公开政务,无疑会极大地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而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则会促使职能部门自我加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始终保持对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努力将工作做得更好。

    当然,公开警情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只是迈出破解治安难题、建设“平安惠州”的重要一步,更关键、更重要的还在于对尚存的问题扎实有效地给予解决,最大限度地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这不仅需要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开拓创新,还需要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地参与,群策群力,群防群治。

市区“两抢一盗”警情统计表
(2008年8月30日8时至2008年8月31日8时)
 
 
    提示:昨日抢劫案发地集中在陈江、马安、小金口;抢夺案发地主要集中在河南岸、陈江,“双抢”案件发案在郊区居多;盗窃摩托车案发地较为分散,市区、郊区都有;入室盗窃案发地主要集中在河南岸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