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网 更新时间:2012-04-15
中新网7月5日电今天出版的《解放军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中国军队用人制度的一项根本性改革,有利于形成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按岗定酬的分配机制、军地衔接的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从而增强中国军队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能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已经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施行。这是中国军队顺应世界新军事变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调整改革我军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中国军队具有中国特色文职人员制度的建立,为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服务军队现代化建设开辟了广阔前景。
文章指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必须对构成战斗力的要素进行新的构建和重组,体现在人员及其编成上,就是使作战体系更加精干高效,保障体系向社会化、非现役化转变。这不仅是中国军队改善部队构成的需要,也是世界发达国家军队优化人员结构的共同规律。
文章强调,实行文职人员制度,将部分保障岗位改由非现役人员担任,把有限的现役干部员额用于指挥作战岗位,可以较好地理顺各类人员的关系,既满足服务保障工作需要,又强化作战指挥体系力量,从而增强中国军队适应信息化战争的能力。
文章说,当前,中国军队建设正处在整体转型时期,学科门类越来越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科技含量越来越高,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力量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消除用人上的体制性障碍,在军队用人单位和地方人才市场之间架设桥梁,开辟广泛利用社会人才的新渠道,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服务于军队现代化建设。还要看到,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中国军队用人制度的一项根本性改革,有利于形成开放灵活的进出机制、竞争择优的使用机制、按岗定酬的分配机制、军地衔接的保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