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国税局打造“阳光国税”
来源: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08-09-07


    今年来,为切实强化社会监督,打造“阳光国税”,杨凌示范区国税局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从税收政策法规、税收执法、政务管理做到“三个坚持”,大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

  坚持税收法规政策公开。为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提升纳税水平,他们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税收调研、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媒体和平台,全面、及时地对税收征管法、行政许可法、企业所得税法等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车购税、出口退税、福利企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税收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税收法规政策专栏,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分条款释义,为纳税人更好地把握税法精神、用足用活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税收执法公开。结合税收执法岗位的工作职责,对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出口退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梳理,明确政策标准、审批程序、责任人员、办税时限等内容,使税收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他们利用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每季进行通报,使基层广大干部对税收执法情况一目了然。同时,他们把税收征管流程、行政许可事项等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处罚等事项,制作了服务承诺牌上墙公布,对个体定税等事项,利用执法公告栏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告,接受纳税人监督。同时,他们还不定期召开税风监督员座谈会、优化纳税服务恳谈会,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听取社会各界对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坚持行政管理公开。重点加强对人事任免、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的监督。在人事任免方面,从竞岗方案的制定,到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职公示、决定任职,每一环节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进行;在财务收支方面,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在工作中坚持实行集体研究,并定期向干部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实现了“阳光财务”;在政府采购方面,由财务、监察、机关服务中心组成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在上级政府采购限价范围内,多方询价、货比三家,确保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公开和公正,年节约采购经费达7%以上;在基建管理中,从建设方案的制定、图纸设计、工程招标、物资采购,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现象。杨凌国税政务公开的不断加强,进一步加快了构建诚信国税、文明国税、阳光国税的步伐,推进了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受到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苗永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