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农村改革三十周年
卢文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展的经济改革是从农业和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成功后,向着城市和整个国民经济扩展,由经济发展到政治、文化、社会。这些改革,破除了旧体制的束缚,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了生产力的大发展,增强了综合国力,改善了人民生活,改变了社会面貌,引起世界的注目,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我国的改革开放到现在已30年。在这期间,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下,对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使我国的农业、农村出现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的景象,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豪迈前进。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出现许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其中主要方面如下:
(一)创立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有统有分的双层经营制度
解放以后,我国实行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仿照前苏联的形式,实行集体所有制,建立人民公社制度。实践证明,这种制度束缚劳动者的主动性和织极性,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尊重农民的意愿实行改革,维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将土地承包给农户自主经营,以此作为基础一层,长期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承包期内不得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实行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在此基础上保留村(或生产队)一级的统一经营、统一服务,从而形成双层经营。经农民自愿选择,实际上有三种形式:(1)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村级统一经营和服务很少,这一种较多;(2)两层都较健全,多在经济较发达地区;(3)以统一经营为主,数目不多,全国只有几千个。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成为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它有很大的弹性,给农户以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有效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集体林业也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原则下,把山林承包到户管理经营,收益归承包户,促进了林业的发展。
(二)在农村发展商品市场经济
我国农村原来是半自给的小农经济,商品经济不发达。集体化后,商品市场经济被抑制,更使商品短缺、经济萧条、市场冷落,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后,鼓励农户发展多种经营和非农产业,发展商品生产;取消统购、派购制度,排除商品流通的障碍,让农产品自由上市买卖;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商品市场(包括批发市场、期货市场、连锁、超市、配送等)、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市场管理和服务;打破城乡隔阂,发展城乡交流,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开拓出口渠道,进入世界市场,引进国外资金、品种、技术和经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深加工业;搞好交通运输,开放绿色通道;加强农业科技、培养农村人才、提高农民素质等,使农村商品生产、市场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反过来又促进生产的发展。
(三)发展乡镇企业,促进部分乡村工业化、城镇化
农户有了经营自主权,便利用剩余劳动力、农村廉价的土地、厂房等资源和改革初期日用商品短缺的机会,积极发展日用工业品生产。在沿海较发达地区很快大量发展起来。以后逐步扩大,由低到高。乡镇企业的发展,吸纳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增加了社会产品供给,加速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乡镇企业的主体是工业,在其发达的地方,它的增加值占当地农村社会增加值的绝大部分,当地劳动力也大都务工,从而使那些乡村工业化。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基础上,有的地方把当地乡村扩建为城镇,有的扩大原有的小城镇,有的在新的地方建立城镇。注意搞好城镇发展规划,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方面的服务,鼓励乡镇企业向城镇集中,逐步向城市看齐,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很多地方已城乡不分,使当地乡村城镇化。这样走出了一条在乡村发展工业、促使乡村工业化、城镇化的新型道路,推动了全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这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四)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合作与联合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只有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统一经营一种经济和一种经营形式。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经营向多方面发展、乡镇企业的普遍兴起和政策的放宽,农村出现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有国家所有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有合作经济、联合经济,有中外合资经济、外资经济等。与此相适应,也出现多种经营方式,如承包经营、个体(家庭)经营、合伙经营、租赁经营、雇工经营、合作社、股份合作、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集团、中外合资经营、外资独营等。合作社也有多种形式,有社区合作、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各种专业协会、研究会,以及原有的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有多种所有制经济就有多种分配方式,有按劳分配,也有各种生产要素(土地、资金、技术、管理、资源等)参与分配;具体的分配方法随经营形式而异。在法律、政策上,对各种经济提供均等机会和服务,平等保护物权,使之平等竞争,互相促进。多种经济、经营形式和多种分配方式,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极端复杂的情况,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群策群力发展经济,形成万马奔腾、蓬勃发展的局面。
(五)促进联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家庭经营的发展使农村变成分散的小农经济,要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必须把它们组织和联合起来。为了适应这种要求,农村出现多种合作与联合形式:一种是在原社区合作的基础上加强村、组(生产队)级统一服务,完善双层经营;一种是发展各种专业合作、股份合作,促使它们进一步联合起来;一种是改革供销社、信用社,使之具有群众性;一种是发展股份公司等。联合方面提倡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以某个有一定实力的企业或经济实体为龙头,联合有关的合作社、联合体或生产基地,经过它们去联结有关的农产(主要是专业户),从事某种产品的生产。龙头单位提供资金、良种、原料、饲料、技术、防疫、培训等服务,负责产品的集中加工、销售;收益按合同以一定的比例返还合作联合组织和农民,和农民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一般把这种有机联合称为“公司+合作社+农户”。这样就把分散的农民联合起来,分工协作;保证生产销售的稳定;使产品符合市场要求和国际标准;提高产品的质量、附加值和效益;提高生产的科技水平和农民素质。真正做到合作、提高、互利,成为农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现实途经之一。
(六)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
按社会一般的发展规律,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小农日益破落,转变为城市居民或现代化的农业劳动者。其自发的发展要经历漫长的痛苦的过程。我国农村有八九亿人口,劳动力有四亿多,而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只要有一亿多就够了,约有近三亿劳动力要往外转移;否则就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农民富裕起来。这是一个艰巨的历史任务。改革开放后,党和政府自觉地组织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采取的措施是:第一,一方面,发展农业的多种经营,向深度广度开发,尽量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并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科技水平,提高农民素质;另一方面,在农村发展非农产业和乡镇企业,让农村劳动力到其中工作,做到离土不离乡。第二,在乡镇企业发展的基础上建设小城镇,把农村部分人口转到城镇中务工、落户,成为城镇人口。第三,破除城乡藩篱,有序地让农民进大中城市做工,改革城乡隔离的种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给予同等的服务,健全合同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不准拖欠工资,保障农民工的权益,解决子女上学问题等,实行城乡一体化。第四,加强信息、中介服务组织,提供居住、交通便利,降低劳动力转移成本。第五,加强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使之适应现代产业需求。第六,鼓励有成就的人回乡创业,带动更多的人转移。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现在已有近两亿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但转移工作还任重而道远,还须继续努力。
(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
解放以后,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在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只能从农业积累工业化所需资金。除了征收农业税外,主要实行对农产品的统购派购,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把农业创造的价值转移到工业和城市;实行城乡隔离制度,使农民集中力量搞农业并保证城市的安定。这种政策制度长期实行的结果,形成农业虚弱、农村衰蔽、农民贫困,出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改革开放后,虽然不断提出改变这种格局,但是,由于工业的效益差,缺乏根本转变的物质基础。2003年中央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到2004年12月,进一步明确提出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性转变。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农村文化、社会建设的投入;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支持粮、油、猪、奶的生产,支持优质农产品和特色农业的发展;全面取消农业税、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和牧业税;全部免除乡镇五项统筹费用;给集中种粮户、购买良种、购买农机、农业生产资料等以补贴;给畜禽养殖补贴;加强防灾防疫力度;改革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和完善农业保险;城市在资金、科技、信息、设备、文化、人才等方面支援农村。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要素自由流动、经济互促共进、社会和谐共融,使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八)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改革前,我国农村实行的集体经济制度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搞农业,特别是搞粮食,不准搞多种经营,不准从事非农产业;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不允许谁先富,“抓暴发户”。说是要“共同富裕”,实际变成“均贫”,大家都很穷,永远富不起来。改革后,确定“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方针。允许农户搞多种经营、非农产业,允许跨地区、跨城乡经营,允许有多种经济形式(包括雇工经营),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建立经济特区;保护私人企业,保护合法所得,保护私人财产等,使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很快富裕起来,成为推动人们努力发展经济的动力,提高效率,促进社会经济欣欣向荣。这样,自然会出现贫富差距拉大的矛盾,要在这基础上帮助后富的人跟上,因而同时提出:加强后进地区的投入和建设,给以一定的政策优惠,改善创业就业环境,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加强后进地区劳动力的培训和转移工作;提倡先富帮后富,提倡地区互助;加强扶贫工作,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调节收入,实现公平。实践的结果起了明显的积极作用。但贫富差距问题还十分尖锐,需要继续坚持原有的方针,加强后一方面的工作,强化扶持力度,通过不平衡的发展共同走上富裕的道路。
(九)搞好扶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农村贫困面很大,人口很多。这些地区和人口富不起来,我国就不能走上富裕、现代化的道路。因此,消除贫困是艰巨的长期的任务。我们党和政府一向重视这一工作,加强扶贫力度,实行开发式扶贫,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教育(包括对劳动力的培训)和文化,搞好社会建设。在缺乏生产、生活条件地区,实行易地扶贫,做好移民扶贫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农村医疗服务和救助体系。坚持搞好五保户的护养工作。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条件逐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残疾人事业。坚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由于我国人均土地和水资源很少,土地由家庭承包,经营单位细小,不能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实行大农场经营和发展石油农业。我国农业现代化主要以小规摸经营为基础,以高科技为支柱,加强现代物质装备,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要形式和现实途径,努力提高农民素质,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的基础上,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其发展是不平衡的、多形式的。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实行精耕细作,向广度和深度进军,节约高效利用资源,发展循环农业;实行科技兴农战略,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加强生物技术的研究,实行产学研密切结合,形成多元化科技推广网;因地制宜地实行农业机械化,提倡农机合作,允许有多种农机所有制(农机大户、农机服务公司等),提倡农机跨区作业;健全防疫体系;搞好农村信息化和交通建设;注重生态建设;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和文化水平。使农业生产达到优质、高产、高效、节约、生态、安全、多功能的要求。
(十一)注重生态建设
教育人民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严格保护耕地,奖励提高土地肥力。保护天然林,扩大人工造林,搞好山区综合开发。有计划退耕还林、还草、还湖。加强对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和小流域治理。改变传统的靠天放牧和只重视牲口数量的习惯,搞好草场生态建设,培植人工草场和发展优质牧业。认真治理对水资源、土地和空气的污染。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物,实行禁渔休渔制度。发展节水灌溉,雨水少的地区提倡旱作。发展无公害的绿色产品。扩大水力、风力、太阳能发电,推广沼气和秸秆利用。搞好饮水安全。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从多方面发展循环利用、环保产业,完善环保制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证可持续发展。
(十二)实行政治民主
确定村民委员会为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建立民主评议监督干部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失职的可令其辞职或罢免。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集体财务)都要将其内容、过程及结果通过公告、广播、电视等形式向村民公布。由民选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监督,广泛深入听取群众意见。村委会要实行民主决策,重大事情都要经村委会或群众代表会(群众大会)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作出决定,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独断专行、黑箱操作。村党支部在实行民主管理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民主制度,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不能包办独断。
(十三)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在搞好农村经济、政治建设的同时搞好农村文化建设。在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改造中小学危房,改善教师待遇,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对贫困学生给予补助,对升上大专学校的农村困难学生亦给以经济支持。普遍推行成年人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农业和转业劳动者,提高生产者的技能和素质。村村通电视、广播;在乡(镇)、村建立图书馆、图书室。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八荣八耻”的思想道德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和睦共处、见义勇为的美德。树立正气,抵制歪风。加强法制宣传,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十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需要全面进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人为本。加大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搞好生产,增加收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迫切实际问题,完善各方面的服务,使人民富裕起来,过上好生活。科学规划村庄、道路、水电、环境、文化、卫生建设,根据实际,量力而行,突出特色,逐步建成整洁、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加强民主建设,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搞好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扫除“黄、赌、毒”,搞好治安。健全党支部,提高领导水平,改进领导作风,全心全意为群众谋利益。努力使农村朝着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公平和谐的新农村的方向前进。
世界日新月异,社会不断发展。我们的改革开放虽已届30年,但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以创新精神,不断进行建设和改革,不断向前发展。“三农”在向现代化前进的道路上还将出现许多新情况,因而“三农”问题的改革实践和理论还将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