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两级法院实现立案手续“一站式”
来源:惠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8-09-17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日前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官司难”、“执行难”问题,真正实现司法便民、司法为民、司法护民,为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服务。

    推行网上、预约等立案方式

    “群众‘打官司难’,首先难在‘不会打官司’和‘打不起官司’上。”该负责人表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解决“打官司难”问题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创新司法为民举措,让群众感受司法诉讼程序的简便、快捷。市法院部门要积极推进立案“窗口”建设,实现立案手续“一站式”办理;要加强诉讼指引,将诉讼程序、诉讼收费标准、司法救助规定等全面公开,编印《举证指南》、《风险提示》,引导群众正确参与诉讼;要提高立案效率,能当天立案的当天办理立案手续;要积极推行网上、电话、预约等立案方式,实施服务端口前移,解决一些有特殊困难群众“告状难”的问题;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对弱势群体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保障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该负责人表示,案件久拖不结是“打官司难”的主要症结,也是当事人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因此要提高办案效率,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积极开展立案调解、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不断提高调解率,高效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

    “建立‘阳光审判’机制,是提高司法透明度的必要保证,是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目标的必要手段。”该负责人表示,要全面落实审判公开的要求,确保应公开审判案件的公开率达100%;严格落实公开宣判的规定,公开宣判率要达100%;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逐步实现裁判文书在对外网站公开;要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和监督。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作出《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方案》,以全面落实执行公开的措施化解“执行难”问题。通过推行“执行日志”、执行裁判文书、执行方式等信息公开,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通过落实执行工作规范化,加强执行期限、评估拍卖、执行款物交付的监督,提高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通过建立执行联运威慑机制,形成执行合力,动用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

    该负责人还表示,涉法信访问题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作出了《关于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方案》,把畅通信访渠道、解决当事人涉法信访问题作为解决“打官司难”的重要保障。(记者曾兴华 通讯员卢思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