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伟民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二十周年。《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档案事业管理开始步入依法治理的轨道。《档案法》颁布实施二十年来,我市各级档案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档案法》,坚持依法治档,实现了档案工作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和行政管理并举的根本转变;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创先争优,整体推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切实加强档案事业主体建设、档案业务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了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到2007年底,馆藏档案资料达到12万卷件册。近3年来,市档案馆接待查阅档案1.3万人次,调阅档案2万多卷件次。全市有88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通过认定,其中达到省级标准的31个。
但从总体来看,我市《档案法》的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社会档案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档案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现象:有的将公务文件据为己有,拒绝归档移交;有的擅自销毁档案;有的单位档案保管条件较差,档案散失和发霉虫蛀等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单位没有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开展档案工作,没有实行本单位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有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频繁,缺乏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档案管理事务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难纠的现象依然存在,要真正实现依法治档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要以《档案法》实施二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的高潮,全面做好档案工作。
要加大《档案法》宣传力度。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档案法》作为依法治市、开展法制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和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加强对档案事业的管理,做好对全市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要加大依法治档力度。当前要着重解决好“三难”问题:一是档案执法难。不少单位和领导对档案工作缺乏认识,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依法处理难以执行到位。二是档案资料收集难。不少单位未能按照档案法规要求,及时将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形成的档案移交综合档案馆。三是档案管理队伍稳定难。档案工作人员缺乏交流,调动频繁,业务不熟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档案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执法职责,健全执法制度,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 要规范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细化检查标准,突出检查重点,增强检查实效,保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经常化、制度化;要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的监控力度,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及时处罚违法行为。
要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切实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创造更多的服务方式,提供更多更好的档案文化产品,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服务;要重点研究档案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实现“杭州西郊现代化生态市”的战略目标服务;要深化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践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将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纳入政务公开体系,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需要。
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重要基础和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各级领导要加深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针对当前档案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热情支持、积极配合档案部门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档案法》得到贯彻落实。
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档案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各级各单位要在搞好学习、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档案法制化建设,把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