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是公安工作的一场革命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信息时代的到来,给公安工作带来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警务信息化,这是继第四场警务革命———社区化之后的第五场警务革命。这场革命,打破了公安工作对传统发展路径的依赖,在警务运作、公安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开辟了新的科学发展路径,必将成为公安工作新一轮发展进步的“第一支点”。对于这场革命,谁认识得早,谁抓得好,谁就赢得主动。

一、信息化将使公安警务机制产生深刻的变革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信息化作为现代警务机制的核心,作用于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起着一线穿珠、提纲挈领的作用,引领警务机制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首先,信息化为公安警务运作机制带来了根本性变革。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深刻变化,犯罪智能化、动态化和有组织化趋势突出,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也日趋凸显。传统的警务机制主要靠高强度的警力投入和大规模的运动战,因为打防管控的目标不够明确,导致投入大产出低,打不胜打、防不胜防。近年来,广东省公安机关努力构建“一平台三系统”(指挥中心平台和警务综合信息系统、互联网网防系统、其他部门联网系统),着力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情报信息中心,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和犯罪规律特点及时分析研判,为公安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情报支撑。在信息平台上,公安机关可以准确地收集、研判违法犯罪的情报、线索,指导打防控工作,引导警力和资源向最需要的方位和时间流动,做到精确打击、精确防范、精确管控。信息化所包含的数据采集、共享、实时更新等内涵,还推动了社会治安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我省广州等地通过建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公安、房管、劳动、社保、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资源,通过跨部门的管理数据交换和整合,数据一处采集,多处使用,全程跟踪,实现了对流动人员的动态管理和综合管理。

其次,信息化为公安勤务运作模式带来了根本性变革。在传统的警务运作模式中,公安机关上下级间、各警种间缺乏高效的协调、配合,指挥层往往不掌握一线警力的勤务状况,难以直接指挥调度,各警种分工变分家、各自为政。在近年来110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指挥、通信、勤务、协同、支援的综合化和一体化,指挥层可以对一线警力进行点对点指挥,各部门、警种可以即时联动,对各类警情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再次,信息化为警力增长方式带来了根本性变革。当前,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普遍存在,但靠无限制增加警力既不可能,也不应该。在警力不增加但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的情况下,信息化营造的强大后台,使普通民警成为以一顶十的“数字警察”,实现了“警力无增长改善”,为警务工作开辟了集约化、高效化、现代化之路,可以破解公安工作发展面临的警力瓶颈难题。

二、信息化将使公安执法工作产生深刻的变革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提高公安执法公信力,关键在于执法规范,将执法流程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规范的轨道,使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按程序运作,减少以至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实现公平正义,信息化可以成为从根本上提高执法质量的钥匙。

(一)可以解决执法“乱作为”,实现执法规范化。信息流与业务流合一的工作方式,使每个执法民警只能按照自己的岗位权限进入系统开展工作,不能越权操作,也无法代替他人操作,最大限度解决了执法“乱作为”问题。近年来,广东省公安厅各业务执法部门,根据执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发了13个公安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将本部门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如法制系统中依法设定了办案流程中各岗位的权限,公安机关领导、法制部门、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按权限分配进入系统,履行办案、审核、审批、监督等职责,严格按法定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解决了随意执法。

(二)可以解决执法“不作为”,实现执法程序化。在信息化中,各个执法环节环环相扣,按照法定期限运作,一环不作为,其他环节也无法运作;一旦超过法定期限,系统就会自动报警。如刑事、治安案件的办理流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批,出入境证照办理等,都必须严格依系统设置进行。这种环环相扣的设计对每个执法岗位都是一种无形而且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使“不作为”成为不可能。

(三)可以解决执法“传统型”,推动执法智能化。信息化执法使民警孤立的执法行为与强大的信息资源后台相挂钩,电脑、网络、搜索引擎和请求服务系统都是民警随时可以请教的“老师”。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只要判明基本情况,便可依照对应的模型操作,实现执法程序、标准依据和法律文书的规范化。我省的公安交通事故处理系统,设定了高速公路14种基本事故形态和40种违章行为,以及依据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因果关系自动生成了829种定责模型,民警在交通执法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判明责任类型,即可依照设定模型走完执法程序。下一步,我们还将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治安、行政案件的执法流程和各个执法环节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将全部执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并全部在网上流转办理,实现“办案办公一网通”的目标。

三、信息化将使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的模式产生深刻的变革

传统的社会公共服务模式,是政府部门坐等群众上门办事,办事的时间、地点被严格限制,办事的要求、规程也不透明公开。这种服务模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潮流已完全不适应,改革势在必行。在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机关推行的是“阳光警务”,公开透明,方便群众。

(一)信息化可以推动社会管理成本的降低。我省公安机关户政、车管、出入境等行政管理服务大多实行业务网上办理,群众在办理业务前可以进行网上咨询和准备,足不出户就能了解相关办事流程,办事中可以享受“一站式”终端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群众来回奔波带来的费用支出和出行麻烦;群众出行的减少,又直接减轻了交通等公共服务的压力。如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发的“大集中处理系统”,为群众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多元化、全天候服务,群众在家中、在非上班时间就可申请办理出入境证照。车管部门推行的车管和医院体检信息系统联网,实行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到办理车管业务的“一站式”服务。

(二)信息化可以推动公安公共服务效率的提升。由于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可以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办理,公安机关就可以置换出大量警力,将窗口服务移至后台和网上,集中精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我省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宣传引导群众利用网上申请、IC卡申请、办证易自助申请、邮政网点受理及双向速递服务等多渠道办理再次签注;车管部门利用网络开展居民委托邮政办理驾驶证补、换证和转入换证业务,大大提高了服务效率,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问题。

(三)信息化可以推动高端公共服务的实现。信息化在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和便捷的服务之外,还具备了“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的特色。我省正在谋划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则可通过强大的信息系统后台对全省流动人口进行联网管理,及时录入、更新人口资料,流动人口达到一定条件,即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培训、就业推荐、子女入学等多项服务,并不断升级,直至入户。

四、信息化将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产生深刻的变革

据调查了解,香港警队的行政指令相对内地公安机关要少很多,指挥员也不用像内地公安机关领导这么“大包大揽”,然而他们警队的整体工作效率却比我们高。原因是香港警队对警察和警察工作的监督采取了信息技术。这是推进公安队伍管理模式变革的根本动力。

(一)可以实现勤务监控从柔性到刚性的变革。深圳等地公安机关利用GIS、GPS等警用信息系统,使一线执勤民警和巡逻警车的工作轨迹、工作时间、工作状态在指挥系统上一目了然,可实时进行点击式调度和管理监督,民警的工作表现也将自动记入考核系统,实现了对民警勤务的刚性管理,大大提高了街面见警率和民警的管事率。

(二)可以实现民警工作绩效考核从主观到客观的变革。去年以来,我们明确提出,用3到5年的时间,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实现“办案办公一网通,工作执法一网考”的目标,其核心理念在于“量化考核”,其根本变革在于工作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借助信息管理手段,突破时间、地域限制,实现上级机关、领导随时随地对下级机关和民警的工作数量、质量进行网上定量监控、分析、统计和评判,每个单位、每名民警的工作实绩都由计算机自动统计生成。民警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执法质量如何,不是由某个领导个人说了算,而是计算机“说”了算,结果客观公正。

(三)可以实现队伍管理从粗放到科学的变革。“工作执法一网考”改变了以往对民警工作绩效的监督考核主要靠主观评议的模式,将民警的工作成绩全过程实行网上记录、网上评分、网上考核,客观实在地反映工作绩效,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的考核管理目标,使想干工作、努力干好工作的民警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增,使“滥竽充数”的人“无所遁形”,可以实现推进工作由“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执法考核由粗放到科学的转变,更加有效地激发公安队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