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加强法院网站建设促进网络信息化工作发展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王维山院长发表讲话


    “海勃湾杯”头条好新闻颁奖仪式今天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举行,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在会议上表示,自治区高院、11个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要力争在2009年底前建成自己的门户网站,要在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形成全区法院网络宣传的规模优势和整体合力。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维山的讲话如下:

尊敬的黄松有副院长、各位会议代表、同志们:

    在中国法院网举办“海勃湾杯”头条好新闻颁奖仪式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又把全国法院网络宣传经验交流现场会放在我区召开,这是对内蒙古法院的信任、鼓励和鞭策,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法院的重视和支持,必将进一步促进内蒙古法院各项工作特别是网络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此,我代表内蒙古高院党组和全区法院各族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对黄松有副院长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崇高的敬意!对来自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社和全国各兄弟法院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乌海市、海勃湾区两级党委、政府给予这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5月1日,是全国成立的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全区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400万,其中蒙古族430万,占17.9%。内蒙古东西狭长,相隔2400公里,横跨“三北”,毗邻八省,靠近京津,外与俄罗斯、蒙古接壤,边境线长4200多公里,现辖3盟、9市、101个旗县区。内蒙古幅员辽阔、资源丰富,有较好的发展条件。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2007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0多亿元,列全国第16位;人均生产总值3300美元,居全国第10位;财政收入达到1018亿元大关,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居全国第8位,几项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增速已经连续六年位居全国第一,呈现出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


    全区共有118个法院,包括自治区高院、12个盟市中级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共派设人民法庭351个。全区法院现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9000多人,其中,一线法官5000多人,占在编人数的56.7%;蒙古族2595人,占29%;蒙汉兼通的双语人员825人,其中法官490人,占具有审判职称人员的8.9%。近年来,伴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建设事业的迅猛发展,内蒙古法院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面进步,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全区各级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审判规范化、队伍职业化、办公现代化”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和完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建设,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逐年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明显增强,法院改革不断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区新建人民法庭达到80%以上,新建、改扩建审判办公楼达到9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法官达到98%,法官微机配备率达到95%以上,三级法院计算机联网达到100%,取得了历史性的大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再创全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奠定了新基础。


    针对内蒙古地域辽阔、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居住分散、司法成本高的实际,从2005年开始,我们把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效率、整合司法资源、增强司法功能、降低司法成本的重要措施,制定下发了《全区法院系统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按照“整体推进、全面覆盖”的思路,把五年的财政专项资金近1亿元集中起来用于网络建设。经过三年的努力,在全部完成三级法院局域网建设和普及法官微机配备率的基础上,实现了全区法院广域联网、视频会议系统三级联网以及与最高法院的电子邮件网内四级互通,大部分法院基本具备了网上语音通讯功能,多数人民法庭实行了网上立案、远程电子签章,配备了符合内蒙古特点的智能化巡回审判信息系统,网上办公、数字化法庭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但是,与先进发达地区法院相比,我区法院在信息化手段的管理应用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法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几乎是一片空白,只有两个中院和四个基层法院建成了门户网站,全区法院网络宣传工作与沿海、内地一些兄弟法院的差距很大。这次全国法院网络宣传经验交流会在我区召开,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所以自治区高院要求全区13个中院的网络管理和网络宣传人员都来参加会议,希望大家珍惜机遇,积极向兄弟法院的同志们学习取经,也请兄弟法院的同志们不吝赐教,对我们的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和网络宣传工作留下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今后的信息化管理应用和网络宣传工作中,全区法院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黄松有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虚心吸收借鉴兄弟法院的宝贵经验,努力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信息化建设包括门户网站建设是推进审判公开、加强审判监督、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展示法院形象、沟通内外联系、增强司法公信的重要平台。全区法院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工作对于加强法院宣传、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推进全区法院审判规范化、队伍职业化、办公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切实改变信息化就是上上网、看看新闻的片面认识,切实找准信息化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的结合点和突破口,把信息化作为推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和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载体,努力形成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协调配合的新格局。 


    二要领导带头,普及应用。无论是法院局域网、广域网,还是门户网站,只有在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并科学运用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发挥功能,才能够成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否则,再先进的机器、再健全的网络也只能是一个摆设。全区各级法院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网络技术普及应用工作,带头认真学习和掌握信息化网络的运用技能,充分发挥现代化办公设备和信息化网络的效能。要根据全区信息化工作的客观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制定培训方案,加大培训力度,教育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逐步掌握微机操作的基本技能,达到信息化应用和自动化办公的基本要求,逐步形成自觉主动运用信息化网络的良好工作习惯。


    三要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信息化手段在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对我们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站信息需要采集更新,网站运行需要管理维护,硬件设施需要换代维修,管理体制需要制定完善。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运行和管理机制在信息化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把信息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细化责任,积极探索完善规范措施。要加强网络管理队伍建设,选派技术精湛的人员对网站进行管理和维护,切实抓好基础信息的源管理,及时准确地发布、报送信息,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宣传政策和法律,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和人民法院的各项规定,确保网络宣传做到“安全第一,保密第一”。 


    四要办出特色,展示亮点。目前我区除了呼伦贝尔市、包头市两个中院建成门户网站外,其余11个中院和高院都没有加入中国法院互联网。面对差距,我们要继续发扬内蒙古法院“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传统,奋起直追,跨越发展。自治区高院、11个中院和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要力争在2009年底前建成自己的门户网站。要在中国法院网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形成全区法院网络宣传的规模优势和整体合力,在站点建设的数量上,在网站内容的丰富性上,在栏目设计的新颖性上下功夫,把各自的网站、网页打造成展示本单位风貌和法官风采的宣传阵地、工作平台和重要窗口,办出特色,展示亮点,充分发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作用。在宣传内容上,局域网、门户网都要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立足于内蒙古法院的实际,着眼于未来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大力宣传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措施和经验,展示全区法院法官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新风貌,在网络宣传上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


    五要严格考核,加强监督。全区法院要把设计好、编辑好、运行好、管理好局域网、门户网这一信息平台作为重要责任,逐步完善信息化工作评价和考核体系,制定出台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公文网上签收等制度,有力地促进办公办案自动化、规范化。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最近自治区高院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将信息化工作纳入全区法院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到考核严格、奖惩分明,以制度促落实,力争使全区法院内外网站建设、管理和应用实现新突破,再创新局面。 


    各位领导、同志们,九月的内蒙古秋高气爽,乳汁飘香。希望大家在短暂的逗留期间,多到各地走一走、看一看,尽情领略祖国北疆的风土人情,热情好客的内蒙古人民会给大家留下美好的记忆,我们也将尽力为大家提供周到的服务。


  最后,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内蒙古工作和生活期间平安快乐,吉祥如意!


    祝中国法院互联网越办越好!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