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网络舆论监督的理性探讨
来源: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 更新时间:2012-04-15

 

  当前,数千万台上网电脑与亿万网民创造了一个庞大的自由的舆论市场。他们在这个市场里浏览资讯、获取信息,评论小到家庭琐事大到国家政策的是是非非,甚至以舆论影响政府决策。网络传播的兴起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冲击,也促使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网络媒介将给舆论监督赋予新的内容和形式,如何运用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则是一种新的挑战。所谓网络舆论监督,是传统监督方式在网络信息化条件下的拓展,它是指以互联网为平台,通过网络技术如电子数据库、电子课件等和各种网络形式如网页、电子邮箱、电子留言板、虚拟社区等,对掌握一定社会公共权力者行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过程,以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

  网络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特殊的、崭新的监督形式,与传统的舆论监督相比,具有与传统舆论监督相同的一些特征(如意识性、历史性、评价性、公开性等),但在舆论传播的时间、方法和方式上更具有自己独特的特征,如及时便捷、透明开放、自由互动等。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同样,网络舆论监督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与传统舆论监督相比,网络舆论监督有着许多优势,但是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法律缺失、政府管理引导不力、信息失真等。对网络舆论监督,应该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不断地进行规范和正确引导,建立起有利于网络舆论监督的制度与途径,使“互联网”成为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佳手段。

  因此,我们要找出相应的对策来完善这种新生的舆论监督形式。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法律)的支持是基础;“网”(网络)的建设是保障;而“人”的培养是关键。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统一的网络舆论监督系统和机制。

  “法”:加强政府的管理、教育、监督及相关的法律支持

  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对网络媒体的法制规范与制衡也只有短短几年的时间。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为促进网络媒体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大力加强网络媒体的法律法规建设和内容监管显得非常迫切。首先,网络媒体主办者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必须建立在自身规范的新闻操作、成熟的新闻编辑手段和正确舆论导向意识的基础之上。网络媒体的互动性造成网络媒体本身不能承担全部内容的监督审查职能,这样的缺位会造成内容管理方面的漏洞。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媒体内容的监管,如利用技术手段过滤、实行定时开放、版主全职管理模式等方式来加强内容方面的有效监管。其次,要注意加强监督网络系统的管理工作,发挥各种监督主体特别是各级纪委的职能作用,在程序操作上实行合理分工和授权,严格控制系统运作的关键点,保证所有监督问题、意见、建议都能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处理。设置一个全国统一的网络舆论安全监管机构来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网络舆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决策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增强监管工作的协调性。此外,我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尚存在一些不够完善之处,刑法及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够清晰和明确,不能保证网络舆论监督的顺利开展,所以,一方面要求针对网络侵权、犯罪的立法要相对完整、系统、全面,自成体系;另一方面则要求能与原有的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和互为补充,综合整理现有的法律资源;适当强化法律规范的韧性;清楚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责任;明确监督主体的权利及义务,加快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设。

  “网”:增强主流网络媒体的建设,提升网络舆论引导功能

  从理论上来说,网络舆论的特点使任何人在网络上都有传播信息的可能。但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接受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因此,发挥主流网络媒体的表率作用来引导舆论具有重要意义。从主流网络媒体对舆论引导的功能和作用来看,发挥政府网络舆论的作用,形成网络舆论的强势,对引导网络舆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加强主流网络媒体建设,增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功能,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必须担当起主流媒体的责任,成为网上宣传党的思想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主阵地,成为反映民情的主渠道,成为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力军。政府应当通过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通过资金、政策等方面对重点网络媒体予以扶持,形成一支“政府管得住、网民信得过”的主流网络媒体;通过提高政府网络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一体化的网络媒体管理体制,掌握网络舆论宣传阵地的主动权。而主流网络媒体本身则应当加强自身的品牌建设,增强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①此外,由于互联网无国界的特点,使得政府对这一舆论领域的管理十分困难,行业自律就显得尤其重要,我国已经建立了互联网协会,订立了《中国新闻界网络媒体公约》,通过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行业制裁等方式引导正确主流的舆论方向。

  “人”:提高网络从业人员素质及网民的责任意识与自律能力

  搞好网络舆论监督,就要确保对网络虚假信息和网络舆论的控制和引导,强化舆论界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网络舆论的社会公信力。所以,要积极开展素质教育,提高大众的网络舆论素质。一方面,要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首先,要紧紧抓住对“主旋律”的宣传和弘扬。其次,新闻采编人员要从自身做起,杜绝有害、虚假、黄色等信息传播,向大众提供真实、快速、全面的信息;要远离低级趣味,保持自己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对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负责人、技术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能力。网络素养教育更重要的是网络道德教育和网络信息的获取、处理、创新教育。在网络空间,网民对特定社会问题、事件的认识是通过网络信息获得的。所以,信息的准确、全面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网络舆论方向的对错。而网民作为信息的浏览者和舆论监督的参与者,也要有自己的理性分析。当前网络上的讨论经常是激情多于理性,非理性的话语在网络上被放大,由此所塑造的舆论往往无助于人们积极地寻求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这就要求上网浏览者尤其是全国各高校的大学生们要有自己的理性,能够分辨是非,不要跟风,把错误的网络舆论扼杀在萌芽状态。

  注释:

  ①黄勇:《应当重视网络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J],《党建研究》,2005年4月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