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准则定位和政府职能转变等提出了新要求。《规则》参照了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结构、内容、制度建设等方面较以往规则呈现了新的变化,在执政理念方面凸显了公共服务、政务公开、民主决策、行政问责等新内容和新特点。
新《规则》在结构上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两章新内容。在内容上新《规则》进行了修改。在原建设法治政府基础上,强调还要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工作的五项准则,即“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同时,新《规则》主要参照新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在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监督制度、会议制度、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共16个条款的内容作了部分修改,新增了行政问责、政务公开、廉政建设等方面共13个条款的内容。此外,在制度上也进行了完善。新《规则》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等;新《规则》增列了以前没有单列的政务公开制度,还提出了“行政措施实施后要进行评估”、“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等新制度。
新《规则》中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表明政府在执政理念上将发生新变化。在此理念指导下的新《规则》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一是要求政府公共服务更加追求公平。新《规则》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章中,参照提出“强化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调政府服务的公平性,追求公平的均衡发展。二是把政务公开明确为新的工作准则。新《规则》将“推进政务公开”首次作为政府工作五条准则之一,并新增一章对有关规定加以细化,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把公开的范围作了更为扩大的解释。三是要求加强决策前的民主参与。新《规则》明确规定“市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明确“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四是明确提出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新《规则》提出,“市政府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五是高度强调廉政建设。新《规则》将有关廉政建设的内容组成新的一章,成为政府工作的五大基本工作准则之一。
通讯员 王兴化 周婧 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