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税局打造社会满意国税机关纪实
来源:飞象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近年来,敢为人先、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江西国税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服务,发挥税收职能,全力助推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打造纳税人及社会各界满意的国税机关。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全省国税系统蝉联三届江西省文明行业,省国税局机关等18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个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96个单位被评为江西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省国税局机关蝉联三届省直“十佳文明机关”,省国税局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七年被评为行风评议和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先进单位。

    公正执法:营造一流税收环境

    公正执法就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江西省国税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税、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以公正促公平,营造一流的税收环境。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出台了《关于促进科学发展、建立税收收入与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灾后恢复生产有关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意见》、《关于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的实施意见》等综合性文件,精心组织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严格落实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出口退税和两次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税收政策。2001年至2007年,江西省国税局累计依法减免各类税收172.48亿元,占同期入库税收总额的13.07%;审核办理出口退税126.86亿元,年均递增24.46%;今年1-8月依法减免各类税收35.7亿元,审核办理出口退税19.5亿元,助推江西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新机制,努力强化税源管理,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及时体现到税收增收上来,推动国税收入总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提升。2001年至2007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入库税收收入1319.93亿元,按同口径计算年均递增20.7%,高于同期GDP年均现价增幅5.3个百分点,国税收入与GDP增长弹性系数达1.34。今年1-8月,全省国税系统共入库各项税收收入268.04亿元,同比增长18.8%, 为推动江西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下发了《行政管理责任制度》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及其手工考核、电子考核两个版本的实施办法,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改进执法考核手段,2007年12月1日起全面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自动考核、实时监控,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2005年至2007年,共对4.03万人次进行了评议考核,对8586人次进行了过错责任追究,其中给予行政处分24人。

    文明执法: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文明执法是做好税收服务工作的必然要求。江西省国税局将文明理念融入到税收执法之中,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配套制订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地开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等载体,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公开,保证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使纳税人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
    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以开展“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文明实践活动为契机,实行办税服务厅建设“五个统一”:(1)统一办税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票证管理、税法宣传、发票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等;(2)统一窗口设置,原则上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管理服务窗口”、“专用发票窗口”三类窗口;(3)统一办税规程,明确各项业务办理及文书传递的程序、时限及工作要求,将所有涉税申请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受理,后台流转,最大限度地使纳税人在一个窗口能办理所有涉税事宜;(4)统一办税设施,办税服务厅统一配备桌椅、饮水设施以及供纳税人书写和计算的便民设施等;(5)统一形象标识,推广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统一形象标识,将形象标识中的基本要素和应用要素与办税服务厅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以特色鲜明的税务形象面向社会、面向纳税人。
    实施依法文明稽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稽查、文明执法的意见》,要求各级国税机关正确处理好依法稽查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既要依法履行稽查工作职责,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要重视和推进文明执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执法服务。科学安排检查计划,规范检查计划管理,严格检查计划审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实行查前告知、辅导自查、规范查账、公开听证、集体审议等措施,提升文明执法水平,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优化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江西省国税局围绕优化税收服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税收服务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实现了税收管理由传统的“管制型”向现代的“服务管理型”转变。省国税局在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减轻办税负担。以解决纳税人最直接、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为重点,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整合办税内容,纳税人在新办或变更税务登记时,可根据实际需要一并提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发票票种核定、最大开票限额申请、税收优惠资格等相关涉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优化办税流程,积极推广国税、地税联合办证,推进“同城办税”试点,简化了税务登记、普通发票领购、延期申报等16项业务流程。精简表证单书,清理简并了45项需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切实解决重复报送问题。规范涉税收费,公开税务登记证、发票等涉税项目的收费标准,规范国税机关收费行为,严禁不合理收费、搭车收费和变相收费。
    完善服务手段。全面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管理信息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网络申报、电话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等多种纳税申报方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缴税面达88.58%,其他纳税人电子申报缴税面达65.27%,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全面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解决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联到办税服务厅认证、企业排队等候现象。稳步推行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系统,出口企业进行退税预申报不再受空间、时间和次数的限制,降低了企业办税成本。
    创新服务方式。大力清理税务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下放审核办理出口退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等几十项管理权限,提高了办税效率。深入推行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实现纳税人办税“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推行税收服务直通车,由省、市国税局直接为部分纳税信用好的大中型企业、重点企业、龙头企业提供便利快捷的税收服务,促进企业和谐创业、加快发展。组建全省国税系统法律援助团,推行了普通发票同城通购通缴,开通了税收短信服务平台,完善和拓展了江西国税互联网站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国税形象

    行风建设是塑造行业形象的重要手段。江西省国税局以省政府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一方面主动走访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和有关部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代表、特约税务监察员、相关纳税人等进行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另一方面把接受检查评议作为帮助本单位发现问题、促进工作的良好契机,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以不怕丑、不护短、不怕痛的精神毫不保留地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发现的问题,做到逐条梳理,分析原因,迅速整改,进一步优化了税收政务环境。
    切实解决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国税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做到“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不放过,不正之风没有纠正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纠正了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参与、指定税务代理业务,利用职权摊派辅导性资料和书籍、推销商品,到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等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积极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以建设法治型、服务型、廉政型、效能型、创新型国税机关为目标,制定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的意见》,构建了责任机制、教育机制、服务机制、监督机制、预防机制等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纠风工作寓于税收业务管理、税收服务工作之中,通过抓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