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建君)9月25日,国务院督查组抵宁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督查。我区通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等多种举措,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后,全区各级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及服务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程序、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自治区政府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清理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途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行政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公开信息,提高了办事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