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入考核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10-05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及时性、准确性被列进了考核内容。

  与《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一起公布的,还有《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两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其执行时间从10月16日开始。

  办法要求某些政府信息的公开,须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被明确列进政府考核内容。
   
  除了依照条例、规定确定的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外,办法还规定,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情形,情节严重的,将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