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深化“三基”工程建设
来源:吉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10月10日讯(张辉 刘晓凯 记者赵联洗)10月9日至10日,省公安厅在吉林市召开了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验收试点活动现场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李申学,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提出要求。

    李申学指出,要围绕全省大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上下功夫。全省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采取各种形式,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深化对新时期公安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切实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的坚定性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做科学发展观的忠诚实践者。

    要围绕公安工作长远发展,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把“三基”工程建设中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三基”工程建设走上常态。

    要围绕全面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大幅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

    要围绕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规范执法思想。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长期坚持,常抓不懈。要规范执法行为。研究建立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制度,规范民警在执法中的语言和动作,讲究执法艺术,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规范执法考评。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为载体,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警民关系建设。一要加强“人民性”教育。二要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建设。三要加强涉警信访工作。四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五要加强警务活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