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杨德录
网络正在成为拓宽群众参与、倾听群众呼声、沟通社情民意、提供案件线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建立健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同时,加快推进信息网络化建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推进网上举报,发挥“监督眼”的作用。现阶段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呈易发多发势头,有些问题隐蔽性强,社会危害程度大,老百姓有切肤之痛。我们必须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诉求无小案的高度,大力推进网上举报工作,擦亮群众监督的眼睛,扩大群众监督的视野,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要加快网络覆盖,加快在互联网上建立信访举报网站,在政府网站设立纪检监察举报信箱,在纪检监察机关开通全国统一的信访举报电话,形成覆盖城乡的信访举报网络,方便群众维护权益、举报投诉。盯住惠民项目的网上举报,及时发现惠民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防止涉农负担反弹,纠正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安全稳健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抓住热点开展网上举报,围绕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企业非法排污等问题开展网上专项举报,发挥网上信访举报信息量大、发现问题早的优势,扩大案件线索,使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无处藏身。
推进电子监察,发挥“侦察眼”的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不仅要有新的思路,还要靠新的手段和新的技术。要立足实际、统筹规划、着眼未来、分步实施,加快建立电子监察网络,使纪检监察机关在更多岗位、更多环节布下电子监控的“侦察眼”,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监控利器。一是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网络建设,尽快形成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绩评估等功能比较完备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做到行政审批运行到哪里,电子监控就跟踪到哪里。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电子监察网络建设,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实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基层电子监察网络建设,创造条件,统筹规划,加大力度向基层延伸,从而实现电子监察的全程式、全覆盖、全方位监督。
推进网上办事公开,发挥“透视眼”的作用。就是按照办事流程把权力行使的具体情况在网上全方位公开。公开的作用在于深入到权力运行内部,变静态公开为动态公开,变“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公开为权力运行整个过程公开,把过去只有内部少数人知晓的事项公诸于众,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限制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自由裁量权,减少和杜绝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给官员戴上“紧箍”,为权力安上“透明窗”,让干部绷紧“廉政弦”,从而拆掉干部与群众的“隔心墙”,架起政府与百姓的“连心桥”,增强公众的“透视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快工作流程,通过网上公开法规政策、信访举报渠道、办事规则、答复意见、信访听证、信访举报职能、信访举报接待场所,以及公开信访登记、摘报、呈报、办理、批结、回复等,让群众了解信访举报的工作程序、信访举报的方法、受理和反馈时限,大胆行使检举控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推进信息网络建设,发挥“千里眼”的作用。实践证明,组建一个基层信息网点,就等于设立了一个“雷达站”,它既是党和政府的“顺风耳”、“千里眼”,又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要加快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建立信访举报接待室或信访举报接待点,发展信访举报信息员,扩大信访举报信息员队伍,使信访举报信息网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社区,布下纪检监察机关预警预报的“千里眼”。要开通流动信访举报直通车,实现“信访举报招手停”,方便群众就近就地投诉和申诉。要在县区、乡镇、社区街道和建制村建立信访信息直报点,培训信访举报信息员,提高信息员“知上情、晓下情、传实情”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培养信息员爱憎分明、惩恶扬善的政治品质,及时、客观、准确地反映信息,从社会的基层发现和提供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和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先进事迹材料。(作者系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