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洪强调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和行政惩戒机制 加大责任监督检查力度 如何让“责任风暴”席卷每个工作岗位?让每位公务员接受“风暴”洗礼?市监察局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就如何贯彻落实李鸿忠同志在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报告精神,充分发挥监察局在“责任风暴”中的监察职能作用,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洪昨天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采访,并针对加大抓责任监督检查力度、将行政监察融入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和行政惩戒机制等方面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责任风暴”要从自身内部刮起 记者: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自己,让每位公务员接受“风暴”洗礼,监督局如何从自身做起? 杨洪:李鸿忠同志要求加强干部心力、执行力、动力和威力建设,这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监察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这要求监察局首先要严格要求自己。“风暴”要从自身内部刮起,不管对内对外,都要坚持公道,刚正不阿,敢于负责,敢抓敢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尽职尽责抓落实。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敢于碰硬。我们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带头建立和实行监察机关自身的行政首长问责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监察局推出创新措施和开展监察业务工作要立足于求实效,求质量,最终落实到实绩上,做到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我们要建立工作落实情况月报制度,每个室每个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全局通报。同时建立内部绩效考核体系,能者上,庸者下。 将行政监察融入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 记者:许宗衡市长调研监察工作时强调,行政权力运行到哪里,监察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政府公共服务到哪里,绩效监督就覆盖到哪里。你们如何把行政监察融入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中? 杨洪:我们主要从五大方面入手,把行政监察融入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其一,加强对政府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按规定对领导进行问责,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等执行情况检查;其二,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和行政惩戒机制;其三,加强对涉及经济建设突出问题的监督。积极参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进程和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大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调查处理和督促整改,探索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及其效能监督的有效途径;其四,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狠刹“五股风”,解决“上学难”,治理“看病贵”,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及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其五,努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方面健全惩戒长效机制 记者:深圳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和行政惩戒机制备受瞩目,能否详细介绍机制框架结构? 杨洪:探索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和行政惩戒机制,目的是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促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惩戒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为导向,完善惩戒依据。出台《深圳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并严格执行;对《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作为政府规章颁布,以加大执法力度;制定深圳行政处分条例,完善惩戒体系;二是研究制订行政监督的专门规定,探索和明确行政监督的主体、客体、方式方法、重点工作及重点环节等,建立行政监督的长效机制;三是制定深圳市监察对象职务名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和规范我市监察对象的具体范围;四是加大惩处力度,既要坚决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又要发挥监察机关的优势,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违反政令问题的查处力度,以有力的监察手段治暮气,去骄气,戒除焦躁和浮华之风,促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 利用电子政务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记者:全国正积极探索一条行政监察工作新路子,深圳监察局作为全国惟一一家纪检监察没有合署办公的机构,如何推进监察手段创新,加大监察力度? 杨洪:我市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将我市239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监管中。目前,对现保留的197项非行政许可的其他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后也将纳入系统监控范围。由监察部和国务院审改办举办的全国性运用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交流会日前在深圳召开,充分肯定了深圳的经验,并在全国加以推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电子监察系统这个平台做大、做强、做实,并利用电子政务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目前,监察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建立“行政效能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把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的标准量化,结合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对政府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进行经常性、制度化的综合评估和监督,形成行政监察的新手段和新武器。与此同时,我们还将重视发挥监察建议在维护行政纪律上、行政管理上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