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三分法则”
来源:杭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在互联网世界,一股草根力量正莽莽然地崛起,以Blog和Web2.0为概念,它们对传统意义上的门户网站构成了冲击。我们在时隔五年后又开始听到了个人创业的传奇,譬如一个姓杨的小伙子一个人坐在星巴克里捣鼓出了“豆瓣网”,还有三个身无分文的“海龟”搞出了“土豆网”。这其间,固然有资本市场寻找网络新概念的成分在内——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无论是Blog或Web2.0都不具备革命性的跃进,但是它们确乎正在生成一种新的网络沟通理念和方式。

在我看来,对中国互联网来说,真正具有意义的事件还不是Blog和Web2.0,而是电子商务的苏醒。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商务网站的价值第一次被公众认可,而隐含在这些网站中的新元素正构成互联网新的游戏规则。

分享:单向传输式的网站建造模式已经被认为是落后的,网站的海量内容应当建立在网民的主动参与和传输前提下,这个Web2.0理念越来越受到实践和重视。阿里巴巴的成功正在于坚定地秉持了这个法则,每一个商人都把自己的需求发到同一个网站上,这些海量的信息自然地达成了商业贸易的平台,并最终构成了阿里巴巴的价值。

分类:在分享模式解决了信息的海量传输之后,网站构建者的分类创新能力则成为同质竞争中的核心点。网站创建的低成本特征,使得那些成功者必须拥有一种别人难以跟进的分类模式才能够始终地处于领先的地位,在很多时候,新技术的突破都发生在这一环节上。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分类,不但构成了网站运营的流畅性,最终还能够成为网站赢利的一部分。

分配:跟所有的商业组织一样,能否建立起一种合理的、结合线上和线下的利益分配体系,是商业网站迅速壮大的前提。在所有的游戏网站中,盛大之所以能一枝独大,在所有的中文搜索引擎中,3721之所以最受青睐,在很大程度上并非盛大的游戏最好玩、3721的技术最先进,而是它们建立了最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盛大的点卡销售网络和3721的全国代理商网络是其他对手根本无法比拟的。

网络经济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观念经济”,你的观念能够走多远,你的事业便可能做多大。今天的互联网世界,似乎正进入一个新的动荡的世代,特别是在信用体系和结算制度十分落后的中国,电子商务势将成为下一轮商业成长的主流力量,它最终将颠覆所有的传统商业模式和营销理念。我们不知道谁将成为这轮热潮最大的赢家,而现在可以窥视到的是,那些体现了“三分法则”的网站们,也许拥有更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