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祝:要善于用法治手段推动科学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要从法治层面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都要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同时,长期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仍然没有根本改变。要从法治的层面突破制约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善于用法治的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增创我省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法治新优势。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依法行政是法治的集中表现,司法是法治的防线,监督是法治的保障,普法是法治工作的基础。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都要为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推进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在市、县。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要把贯彻实施好《决定》和《条例》作为当前市、县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努力探索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继续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进一步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问责制,加强行政复议,提高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推进综合执法,解决多头执法,深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特别要把关键部位、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摆上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要注重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近日在建设“法治浙江”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说

  本报记者 袁亚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