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一次科学发展实践的华美转身
来源:红网 更新时间:2008-10-30

 
 

  制度保障是科学发展的牛鼻子,而制度保障的重点在于法治建设,法治建设的重点在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重点又在于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在这个意义上,湖南出台并实施全国首部地方性行政程序性法规《湖南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保障,其破冰意义不言而喻。
而湖南之所以能够在全国率先出台这部行政程序立法,实际上是其长期依法科学行政实践的产物,是湖南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是湖南科学发展实践的一次华美转身。
  
  规范行政程序,科学决策是前提。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最根本的就是要推进科学、依法和民主决策,减少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失误。湖南省第九次党代会召开前的献计献策活动广泛吸纳民智民意,被广泛认为是网络民主的一次试水。刚刚收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采用多种民主形式拓展人民群众建言献策渠道,丰富了民主执政的理念和制度,让我们看到了湖南坚持把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作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关键环节来抓,努力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务实举措。
  
  规范行政程序,公众参与是根本。湖南近年来各级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无不遵循了《规定》始终贯穿的公开和参与原则,致力于建设参与式行政、合作式行政,明确了重大决策必须经过的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五个必经程序。以前一段时间长沙市的“还湖于民”事件为例,有关部门按程序要求在网上公布了在烈士公园东门附近填湖建办公楼的方案,遭到许多市民的反对,长沙市领导在经过实地论证后,做出了还湖于民的决策。
  
  规范行政程序,提高效能是基础。规范行政程序,就是规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活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行政活动的方法、步骤、顺序和时限。湖南大力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网上招标、网上政府采购,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在全国第一个开通省级政府英文门户网站。在全省各级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实现网络办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效能,预防腐败,促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实现无纸化办公,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理念落在实处。
  
  规范行政程度,强化监督是底线。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湖南首次针对重大签约项目正式启动了专项行政效能监察,为所有投资者提供更便利、快捷的政务服务。今后,重大签约项目将实施全程代办绿色通道制度和跟踪服务制度,项目进展是否顺利,投资者和项目单位是否满意都将纳入政府的效能监察范围。对于任何懈怠投资者和投资项目的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将严肃追究并向全社会“曝光”。
  
  从实践中归纳出理论,以理论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这就是《湖南行政程序规定》出台的一个逻辑和现实的结果,恰如一个华美的转身,留给我们“巧笑倩兮”的美观。
 
[作者:彭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