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效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理念 落实“亲民爱民为民”主题
确保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效
作者: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中伟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当前审判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我们要按照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高院党组的部署,密切联系思想实际,确保认识有新高度,联系工作实际,确保发展有新思路,联系学习实际,确保理论有新提升,把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理念和落实“亲民、爱民、为民”政法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落到实处。
    一、联系思想实际,认识要有新高度

    当前,重庆市第五中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潮正在形成。全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全院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力度,进一步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力量凝聚到院党组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把全体法官和其他人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营造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必须真正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做到认识有高度。当前,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四个重点:

    一是把握科学发展观时代主题,坚定司法服务工作大局的政治方向。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观。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干警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工作,自觉围绕和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二是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深入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司法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司法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发展,就是要求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都应当全面遵守法律的规定,做到既重实体法又重程序法,程序合法,实体正确,实现司法工作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协调发展,就是要在司法工作中注重运用多种手段和方式解决纠纷,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科学发展观要求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求司法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更新司法观念,创新司法理论,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民事审判中要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行政审判中要依法调整行政法律关系,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力求司法活动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把握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本要求,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围绕“亲民爱民为民”学习实践活动主题,切实解决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接待设施建设,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地办理人民群众诉请;在审判环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开庭到乡村、进社区,就地解决纠纷,及时保障群众的正当诉求得以实现。积极推行审判公开,做到立案公开、案件审理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开庭审理、执行听证一律排期进行,并提前在法院互联网上公告,欢迎人民群众旁听;加强巡回审理工作,深入农村、社区,邀请当地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德高望重人士参与庭外调解工作,处理涉诉信访案件要到当事人住所地公开进行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认真做好院长信箱及网站信访答疑,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切实尊重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把握法院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综合素质。市五中法院队伍建设要围绕“业精、敬业、清廉” 三个重点,全力争创一流队伍。既要“站在法院看法院”,以全国先进法院为“标杆”,按照系统的标准去奋斗,努力成为法院系统认可的一流;又要“跳出法院看法院”,按照社会的标准去改进,努力成为社会公认、群众认可的一流。为此,打造人才“精英”,构筑人才“高地”,着力培养“业精”的人才基础;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培养职业素养,着力打造法官“敬业”的思想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推行“阳光”审判,确保队伍“清廉”的制度基础。注重工作细节,在“严、深、细、实”上下功夫,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重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廉洁自律存在侥幸心理等问题,严格落实《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干警健康高尚的生活作风和情趣。

    二、联系工作实际,发展要有新思路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终落脚点在于体现实效,把富于时代特色的理论应用到具体实践,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院党组成员作为全院的领头方阵,将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并接受包括所有处级干部在内的全院干警的监督。“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院党组全体成员承诺,要求全院干警做到的,院党组成员首先做到;要求全院干警不做的,院党组成员带头不做。院党组成员要给分管部门处级干部作示范,讲究领导艺术和工作方法,处级干部要对所管理的部门作好示范,精通业务,廉洁自律,敢于和做到“向我看齐”,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院党组将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理论武装落实到具体行动,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高院党组的具体安排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清理和完善法院工作思路,在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完成审判工作任务过程中,切实发挥院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作用。

    作为直辖市中级法院,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把围绕“314”总体部署、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一圈两翼”的发展战略布局,作为审判机关判断形势和思考法律问题,正确认识、处理法律适用中的重大疑难问题的基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法院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思路决定出路。我们要站在全面实施“314”总体部署和“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新格局,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的高度,结合重庆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特点,立足高起点谋划工作思路,在承上启下中发挥不同于其他直辖市中院和一般中级法院的更大作用。分设建院两年多,市五中法院经历了“打基础、建平台、增后劲”的发展阶段,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管理都步入了良性循环,为高标准定位工作目标、实现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好的基础。我们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院党组将继续坚持分设建院时确立的中长期总体发展思路,即“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项重点,抓好三件大事”,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突出案件质量、队伍廉洁两大工作重点,着力抓好提高队伍素质、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改善办公环境三件大事,聚精会神抓审判,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社会形象,确保走在全市法院前列、逐步走向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全面实施分三步走工作步骤:第一步,用3-5年的时间打基础、建平台、增后劲,力争年年有大进步,确保走在全市法院前列。第二步,在打牢基础的前提下,用2-3年的时间,换档提速,推动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不断走上新台阶,力争逐步走向全国法院前列。第三步,在实现第二步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争创全国一流法院。

    全院各部门都要围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找差距,添措施,定目标,认真清理和完善本部门跨越式发展思路,学习和借鉴“团结拼搏、负重奋进、自加压力、敢于争先”的“张家港精神”,把创先争优意识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善于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敢于多夺牌多争奖,积小胜为大胜,在法院对口部门中树立有影响力的品牌,全力打造与直辖市中级法院相适应的“公正、廉洁、务实、高效”整体形象。

    三、联系学习实际,理论要有新提升

    学习培训是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基础和主要途径,是审判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领导干部是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键,必须坚持注重理论学习与工作研讨相结合,开拓思维视野,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表率示范作用,切实落实“真学、真懂、真信”,把全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学习培训中要把握好以下三个关键:

    一是创新思维方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只有联系实际,才能真正做到学好用好科学发展观,把创新的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大力推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和自身建设的创新,主动适应重庆大开放大发展的历史形势,深入思考新形势下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大问题,精心谋划创新思路,整合司法资源,形成合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审判事业在新时期的全面发展。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都要开动脑筋,注重工作创新,多为党组想点子、出主意,善于总结提炼典型经验,确保全院“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二是讲究学习方法。搞好学习培训中,确保真学、真懂、真信,要重点抓好五个环节:第一,端正学习态度。在年终结案任务很重的情况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院各部门务必要统筹好办案与学习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办案、学习两促进、两不误,确保“规定动作”质量。第二,认真研读原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规定了必读书目,分别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院里的《实施方案》对此有明确要求。我们要抽出业余时间来仔细学习经典文献,把握住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并结合个人理解写出学习心得,为查找思想和工作差距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相互交流体会。学习不要搞闭门造车,孤芳自赏,要广泛开展交流活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第四,坚持学以致用。学习不是目的,必须带着问题学习,在学习中查找问题。联系审判执行实际,联系综合部门实际,联系分管工作实际,通过反复讨论,集思广益,提炼出符合法院工作特点和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使全院干警在分析评议时有具体标尺,在整改提高时有明确方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行为准则。第五,落实边学边改。既要在学习上下功夫,更要在实践中体现学习成效。真正在思想认识上有新的提高,要把学习的成效转化为巨大的工作热情,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审判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进一步提高。以工作实绩体现出学习实践科学活动的成效来。

    三是发挥表率作用。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带头做学习型法官的楷模,组织和引导全体审判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勤于学习的习惯,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培养更多具有精深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组织和引导全体审判人员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推进审判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服务“314”总体部署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