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人事局深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来源:中国机构网 更新时间:2008-10-31

 
 
    中国机构网10月29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贯彻该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从而保障、方便广大人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山东海阳市人事局提出以下三项措施来保证政务信息工作有效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市人事局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分管局长、办公主任、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对日常文件进行规范化梳理后,对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由局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进行公开。

    二、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能公开三大类,经主要领导筛选把关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传到政府网站,对于依申请公开和不能公开信息进行建档立卷以便于群众依法查询。

    三、严格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同时坚持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的原则进行。 (海阳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