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作用
来源:四川省政府办公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新津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新津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县级优化,推进县级政务公开

  一是我县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原则,确定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成员单位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及其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县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人员,在成都市率先设立了政务公开推进科,选拔和充实一批优秀精干的工作人员。三是开放县级“六会”、部门“两会”、乡镇“三会”,分别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四是加强县政务中心窗口单位建设。充分授权,做到行政许可事项向行政许可科集中,行政许可科向政务中心集中率达100%,县级审批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的授权率已达93%。现入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由11个增加到25个,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已精简为215项(其中审批事项124项,服务事项91项),即办事项由19件增加到93件。

  (二)镇乡开放,推进镇乡政务公开

  在办好政务中心的基础上,坚持将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破解农村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满足需求、规模适当、便民惠民”的原则,在全省率先推行乡镇政府(机关)开放式集中办公,初步建立开放透明、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全县12个镇乡的办公场地、设施等资源,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建成名称、标识和科室设置“三统一”的便民服务中心。把与群众联系紧密的党政办、计生办、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经济发展办、城管办、残联、综治、信访等8个办事机构整合到中心办公,将乡镇领导班子和财政所以外的工作人员前移到开放式办公场所,为群众提供窗口“柜员式”优质服务。今年截止目前,镇乡开放式集中办公共办理事项64899件,即办件57349件,咨询件25859件。还建立了“一证、两图、三卡、四告知”制度,公开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监督方式,把所有工作都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透明的“鱼缸效应”。同时,将自来水、天然气、光纤、移动手机业务和办理社保开户、缴费等61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延伸到花源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在本月15日以前,涉及全县农村群众及企业的社保、医保等业务全部下移到镇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三)村社公开,推进村(社区)村务公开

  在实施传统的上墙、开会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新形式,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一是率先在全市创新推行上网公开。以普及率日益提高的互联网为载体,建立“村务上网”制度,推动村务公开向网络领域延伸。全县106个村(社区)的农村财务、涉农收费、惠农政策和农村重大事项都通过“新津县公众信息网”公开,上网公开的内容和上墙公开的内容一致,杜绝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甚至“假公开”现象。二是创新推行入户公开。针对一些群众反映村务公开栏“不方便看、看不明白、总不放心”的实际,变上墙上网被动公开为清册到户主动入户公开,一年或半年一次,将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印制成《公开表》发送到村民家中,方便群众随时、仔细地了解村务。三是创新推行点题公开。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前提下,村民可对有疑问的事项提出公开申请,村两委会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答复村民提出的问题,避免了村务公开中容易产生的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现象。

  (四)开通阳光政务服务热线,切实加强群众监督

  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2006年8月,我县开通了“阳光政务?服务热线”,2008年4月,依托“阳光政务?服务热线”,整合部门便民电话和政府系统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形成集咨询、服务、求助和信息分析、协调监督办为一体的西南地区首家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听3120位群众打进的热线电话,对提出的3515个问题进行了处理,回复率96%,办结率96%,听众对问题处理的满意率达85%以上。

  我县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中央、省、市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一是宣传不够深入,大家对政务公开理解不深;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不够;三是公开的渠道不够畅通,公开方式有待完善;四是公开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纠正。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健全机构,形成合力。充实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制定规划,有章可循。已着手制定《新津县2008-2012年政务公开规划》,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县100%的镇乡和县级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监督机制上达到科学化、规范化;100%的镇乡和县级部门开设具有行业特点的政务公开栏目和网站;100%的村(社区)、村民小组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务、党务、村务公开栏。三是建好平台,畅通渠道。在乡镇、县直各部、委、办、局开展党务、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等;按照“实事求是、满足需求、规模适当、公开便民”的原则,逐步完成全县106个村(社区)村务、政务和党风廉政公开栏和便民服务室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统一公开的内容、时间、标准等要求;结合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建设,统一规范电话公开(含农信通)、短信公开等综合公开平台的公开标准和服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