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打造“阳光政府”
来源:今日浙江 更新时间:2012-04-13
浙江各级政府在普遍建立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纷纷探索和尝试新的公开形式,使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良好态势

    浙江打造“阳光政府”

    □ 本刊记者 吴 弋 通讯员 沈 督

    市民有事情要反映,只要在线提交一份表单;要查询杭州市相关政策法规、部门文件,在文件搜索框内输入关键字就应有尽有了;以前工商企业年检要跑部门,现在只要在线输入企业注册号和识别码,仅几分钟就办理完毕……登陆到"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一切都变得如此简单。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只是浙江实施"政务公开"制度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自从今年4月份中办、国办联合颁布《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来,浙江各级政府在普遍建立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纷纷探索和尝试新的公开形式,亮点频现。

    我省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国来说,起步比较早,1998年,在金华召开了现场会,并在全省县以上机关推行。2001年,又在省政府直属各部门和各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04年,又在市、县两级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这几年来,通过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在全国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特别是2003年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以后,加强领导,创新方法,注重实效,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进展和深化,使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呈现出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良好态势。

    组织领导健全有力,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务公开是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牵动全局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里。省委书记习近平和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重视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2003年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议更名及成员调整的通知》,对全省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进行了更名调整,明确人员,落实责任。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亲自担任;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周国富,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斯鑫良,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担任副组长。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都由主要领导担任,确保了组织机构的健全,并注重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组织机构的作用,加强指导协调,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次召开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004年4月召开了全省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县以上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今年6月又召开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同时下发了我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政务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日益丰富

    我省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逐步推进和不断深化规范。

    目前全省,省、市、县(市)、乡(镇)四级所有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部分行政管理或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都已推行了政务公开。从具体内容上看,乡镇公开的主要是: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以及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情况;市、县主要公开的是:本地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省级政府和部门主要公开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调整、取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等情况。另外,不少学校、医院以及供水、电力、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也在着力推行公开办事制度。

    杭州市自1998年推行政务公开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行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建立一系列政务公开的制度和规定,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有效的保障作用。自2004年10月正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达到10703条,接到并回复信息公开申请684条。金华市以1992年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为起点,10多年来,顺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持之以恒,敢动真格,不断寻求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突破,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阳光行政",促进了党风廉正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创新公开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

    创新和运用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和方式方法,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的有效手段。

    我省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在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上下工夫,积极探索成本节约、运转高效、快捷便民的载体和形式。从实际操作情况看,我省政务公开的载体主要是以下几种:免费发放的各级政府的《政府公报》;各类审批大厅和办事服务窗口;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特别是政府门户网站。各地、各部门还结合实际,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如宁波市推出"阳光热线",让一些单位的负责人在热线中向市民宣传政策、解答咨询、受理投诉、听取建议;磐安县在全县推行"点题(依申请)公开",促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良性互动。建立集许可类和服务类为一体的365便民服务中心,坚持365天工作制,坚持一条龙服务;金华市对那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预公开",对初步公开方案,提前7~15天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加以修正后再作正式决定。

    杭州市制定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的5项配套制度,制定出台了《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搭建了7个政务信息公开的平台,加大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海盐县专门设立了方便群众查阅政策、法规等的公文阅览室,并把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引入办事服务大厅,增强了对办事时效的监督,提高了办事的效率。

    据省经贸委介绍,自省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以来,省经贸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委不仅充实丰富了推行政务公开的内容,还拓展了政务公开的渠道,加强对经贸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如建立经贸指导信息发布制度,编发全委政务公开手册制定相关政务公开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形式向基层和企业进行政务公开,同时进一步发挥"办事大厅"作用。

    所有这些形式和做法,都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

    抓好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了确保有效地开展,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我省注重抓试点,从2004年开始,专门确定了省教育厅、卫生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和金华市、海盐县等4个省直部门和一个市、一个县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试点单位。

    工作中,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按照中纪委办公厅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全省11个市、部分县和有关部门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调研活动,重点对6个试点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总结,特别是认真总结了金华市在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围绕真公开,寻求新突破"的经验和做法,这一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这几年来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抓住试点不放,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磐安县"点题公开"方面经验和做法虽然还要进一步完善,但已经充分显示了这一做法的生命力。磐安县的点题公开制度,源自群众,源自实践。它在政务公开深入推行、群众民主意识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产生,是对政务主动公开的一种补充,也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的有益尝试。磐安的点题公开虽然推行时间不长,但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通过不断的总结和规范,形成了"点题--审题--答题"这一较为完整的操作流程。点题公开形式充分体现了"真心公开、真正公开、真实公开"要求,因此受到群众广泛认同。

    省教育厅自被确定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试点单位以来,坚持以提高政务效能为核心,切实把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并通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尽力提高群众问政的便捷程度。省交通厅一方面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将实施六大工程、实现浙江交通新跨越的各项决策、实施过程以及结果向社会公开;另一方面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和直接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规费和通行费征收、道路运输管理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政务公开措施。

    实践证明,我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经过积极的探索,已经积累一定的经验,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推行政务公开,完善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助于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遏制腐败的滋生。一方面,通过对权力的分解、制衡,使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机制得到了强化;另一方面,由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外部监督发挥了巨大威力,权钱交易的环节被切断,廉政建设因此得到有效地推进。

    --推行政务公开,改善了投资和办事环境,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政务公开提高了办事透明度,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社会公正,从而有效地改善投资和办事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推行政务公开,推动了"平安浙江"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公开促公平,公平促公正,公正得民心,民心聚合力。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较好行使,其意见、呼声有了较顺畅的传送渠道,一些合理的意见、建议得到了采纳;与此同时,通过搭建公开监督投诉平台,大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因而,推行政务公开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政务公开激发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参与意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充分行使,人民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一个透明、廉洁、高效、务实的政府形象也得以逐步树立。政务公开推进了依法行政。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收费标准以及投诉查处办法等的公开,不仅推进了行政行为的透明化,也有力地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

    --推行政务公开,促进了干部素质提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一方面增加了选拔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树立了任用干部的正确导向,从整体上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还给了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密切了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