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国家秘密等在内的五类信息不能依申请公开
日前,大连市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照这部规定,市民可以通过面对面、互联网、信函及电话或者传真等途径,向政府机关申请获得在政府主动公开之外的信息。市民和企业如何“使用”这部法规,到行政机关查阅“红头文件”?市政务公开办负责人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1热点解读
[适用范围] 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在其中
问:这部规定适用于哪些范围?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大连市的政府信息,也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照本规定执行;中央、省垂直领导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有关信息工作,均参照本规定执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无法确定行政机关的,可以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咨询。
行政机关受理、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统一在“大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上进行。
[如何申请] 填《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问:市民或企业希望获取政府信息,需要在申请表里填写哪些内容?
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上的下列内容必须填写: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政府信息内容的描述,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确切特征;
(三)获取的载体形式,包括纸质、磁盘、光盘等;
(四)交付的方式,包括邮寄、递送、传真以及自行领取等。
申请人在一张申请表内原则上只可以申请公开一条政府信息。
[提交方式] 用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
问: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表必须送到其办公地点吗?
答:可以当面向行政机关提交,也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或者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形式向行政机关提交。
2特别提示
五类信息不能公开
问:哪些政府信息不能依申请公开?
答:有五类信息不适用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包括:
(一)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二)政府内部信息及公文;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或审议过程中的;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公正、合法进行或者涉及他人人身权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类要求可能被拒
问:公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是否全部都会被受理?
答: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申请人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
(三)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的。
15天内给书面答复
《规定》明确,能够即时答复的,应当即时予以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十五日内不能答复的,经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注意事项
制作信息得交点钱
问:如果想复印或者刻盘,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答:申请人申请的可公开的政府信息需要制作的,行政机关能够在答复时制作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成本费用后即时制作;不能在答复时制作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成本费用后三日内制作。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成本费用,应当执行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人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确有经济困难情形,无力交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成本费用的,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申请人有举报权利
问:申请人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义务的,可以向本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本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A03b首席记者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