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8-11-14

    
  重庆市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市提出的“314”总体部署、重庆市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自选动作”。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重庆市政府市长王鸿举就落实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优化发展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努力把这项工作建成深化体制改革的“亮点工程”、转变政府职能的“创新工程”、促进廉政建设的“阳光工程”、体现便民利民的“民心工程”,并以工作业绩来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效果。

  该市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坚持“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技术实用、制度配套,依法依纪、强化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前期组织开展试点基础上,近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力争在2010年前建成较为完善的重庆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重庆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骤总体按照前期准备、全面实施、拓展功能三个阶段推进。2008年10月前为准备阶段,主要完成前期调研,拟定工作方案,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程序优化,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2008年11月至2010年1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实施两期工程:一期在建设领域并联审批的主协办部门、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已相对成熟和具备运行能力的市级部门及区县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试点;二期逐步扩充到全市所有具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市级部门,完成全市40个区县电子监察中心和市级电子监察中心的联网。2010年2月以后为拓展功能阶段,将电子监察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其他领域。

  为推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重庆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纪检监察、信息产业、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公安、保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同时,该市还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程和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效能建设考核的内容。

  目前,重庆市试点单位系统建设后运行效果良好。如九龙坡区34部门361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联网办公和网上在线监督,审批流程更加规范,效率明显提高,监察快捷有力。该区行政审批办结时限较以往平均提前了15.92个工作日,提前办结率由60%提高到95%;监察系统自动进行月季年报、收费数额等业务量,预警纠错事项和绩效测评的具体统计。该区还将在建设领域并联审批一卡通系统、政府采购等电子监察综合系统、“区—街镇—村(居)委会”的三级联审系统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功能,力争取得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