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与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案件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从卢湾区法院日前审结的一系列信用卡诈骗罪案件来看,信用卡诈骗罪的成因多种多样,呈现出新的特点。针对目前信用卡犯罪的现状,法院提醒金融机构和公众注意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
拾得信用卡疯狂消费
今年5月11日,姜华在公司上班时捡到1张套在黑色社保卡套内的银行信用卡,即起贪念。当天,姜华到好德便利店、开城华联超市、世纪联华超市内,冒用这张信用卡刷卡消费6次,购得移动电话机、衣裤、香烟等商品,共计价值3738.90元。同年5月12日,姜华又冒用这张信用卡消费6次,购得飞利浦32英寸液晶彩色电视机1台,松下空调1台,丹麦宝音响1套、黄金条2根……共计价值44220.50元。
【提醒】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姜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提醒持有人要注意保管好个人信用卡。
代办信用卡消费套现
2008年3月至5月间,陈强谎称为他人代办信用卡,骗得被害人方先生和张先生的信任,以方先生的名义申领了信用卡一张,以张先生名义申领信用卡四张。之后,陈强未将上述信用卡交给卡主,而冒用两人名义持卡购物消费、套取现金并提现,共透支本金78822.77元,并用于赌博和归还债务。
【提醒】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陈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提醒对个人的信息资料应注意保管。
冒充工作人员骗取资料
今年5月19日,魏田利用互联网获取被害人的部分个人信息,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提高信用额度为名,通过电话骗得被害人详细的个人信息。随后,魏田利用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以被害人的名义,用先挂失后补办的方式骗领了被害人的银行信用卡。5月22日至23日,魏田冒用被害人的信用卡提取现金和透支消费,共计9390元。
【提醒】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魏田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提醒防范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窃取个人信息资料。
申领信用卡恶意透支
徐南长期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2004年11月至2007年6月间,徐南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却伪造虚假收入证明,分别向三家银行申领了三张信用卡,恶意透支累计达38869.56元。经发卡行催讨后,至今未予归还。2005年1月至2007年10月,徐南又冒用儿子的名义,通过伪造委托书的方式,向银行申请了两张信用卡,然后持卡骗取了4250..47元。
【提醒】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徐南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建议银行加强对申办信用卡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