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物价部门"网上晒价"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11-18

 
 
   11月7日,继在政府网站公布21种常用药的价格后,扬州市物价部门又在网上公布了家电、烟酒、服装等23种日用工业消费品的价格,人称“网上晒价”。此举经媒体报道后,在当地引起关注与议论。

   记者看到,扬州物价部门公布的日用消费品价格表上,类别包括商品名称、规格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格共四大项,商品信息精确到了品牌和具体型号,如“康佳29寸P29AS529彩电,价格为1990元/台”。而此前公布的21种季节性常用药品价格,也精确到了药品的名称、规格和剂量。

   梅庄新苑的市民李家杏高兴地说,购物时有这张价格表作对照,一眼就能看出商家的售价是高、是低,方便了“货比三家”。而商家感受到的则是压力。扬州五星电器售货员反映,这几天已经有消费者拿着价格表来买电器了,店里有些商品价格比表上略高一些,消费者就会问“为什么不按照表单上的价格出售”,“家用电器价格早就放开了,大家的进货渠道不同,经营策略不同,商品价格自然有高有低。现在政府公布这张价格表,我们感觉不照着调价就会影响到自己的信誉了。”

   扬州物价部门将价格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布,原本只是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内容,没想到,在社会上立刻形成了广泛影响。对于部分商家质疑物价部门“此举是否侵犯了商家权益”,扬州远征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商品价格一旦公开,就不能算是商业机密了,政府公布的参考价格与市场价相当,所以不存在侵权一说。

   扬州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解释,价格表的作用仅限于参考,并不意味着相关商品必须依此定价。而从实际效果看,公布价格表其实对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比如,他们在屡次采价时发现,部分药商利用消费者不熟悉药品的弱点,故意混淆不同规格和剂量药品的售价,使得实际售价远远高出本来售价。现在价格表公布后,这类现象明显少了,“晒价”客观上促进了市场的价格透明和公平竞争。 (张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