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讯 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进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更好地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决定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中央编办研制的“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正式版)”软件。
《通知》确定了使用“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正式版)”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明确了软件的使用方法和实施步骤。并提出了三结合要求:一是机构编制信息化与纸质化相结合,即在实行软件同时,继续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簿》管理;二是信息变更与每月工资核发相结合,即各单位机构人员变动信息更新经编办审核盖章后,才能办理月工资审批手续;三是推行软件与完善编制管理制度相结合,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即凡不执行准进通知单制度和《机构编制管理簿》制度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增、减编手续,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工资审批手续,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工资和经费核拨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安徽省宣城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