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打造阳光政府
来源:新华日报 更新时间:2008-11-19

        从乡镇、县、市到省级机关,从办事层面拓展到决策领域,从单方主动到双向互动……经过几年努力,江苏政务公开已实现乡镇、县、市、省级机关四级全覆盖,学校、医院及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全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已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呈现全面推进、不断深入、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江苏的政务公开从一开始就是一项政府工程。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强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公开工作更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政府年度重点工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随之建立。每年省委、省政府都要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政务公开的核心是“政务”,重点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尤其加大对“人、财、事、物”四权的公开力度。为了让公开落到实处,省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对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工作报告、依申请公开流程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乡镇,市、县,省级行政机关以及公用事业单位等四个层次必须公开的重点内容,并重视做好行政决策过程、结果的公开,使政务公开逐步从办事层面向决策领域延伸。

  各级政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统一在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省和13个省辖市档案馆均成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许多地方开通市、县长公开电话,省劳动、地税、工商、建设、物价、卫生等部门开通热线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服务。省、市、县(市)全面开通政风行风热线,通过电波或户外现场公开政务,宣传政策法规,接受咨询投诉。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各地各部门还重视建立和完善预审、听证、公示、公开承诺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省政府及其部门、各省辖市普遍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对社会公开的同时,还注重加强对内公开工作。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机关财务收支、职工福利和干部管理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公开,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行政权力全过程上网,权力运行更透明

  积极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江苏深化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2006年,南京等4个省辖市人民政府和省人事厅等3个厅局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审核,编制职权目录,制定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各部门按照核定后的行政职权及运行流程依法行使职权。南京市将全市所有部门和区县政府的执法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立网上监察监控系统,对行政权力运行实行全程同步监察,基本建立了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机制。

  为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工作,江苏成立了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制定下发了《省级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工作方案》、《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实施方案》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实施方案》以及《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和《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接口规范》等一系列文件。到2010年底,江苏各级行政机关将基本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实现行政权力全程电子化运行,对权力行使过程实施实时网上监察监控。

  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全公开,群众知情办事更方便

  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交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紧紧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突出办事公开重点,坚持将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纪律等内容主动进行公开。各公共企事业单位普遍使用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编印办事指南、设立统一办事窗口等形式公开办事信息。

  全省全面推行县、乡、村、组“四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一个地方办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有741个乡镇、284个街道、2813个社区和8296个村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苏州市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房管等19个部门和行业集中起来成立“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并设立了“12345”特别服务号码。不少地方和部门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纳入行风评议范围,聘请行风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开展办事公开工作专项检查。   

                       本报记者 郁 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