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来源:德江县国土资源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1、目的
    矿产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是政府对矿产资源勘查、实现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保证,是矿业权设置的基本依据,是编制各项专项规划的依据和基础。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落实省、地区矿产资源的总体规划,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进程,实现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德江县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摸清矿产资源家底。结合已有资源成果,对本县域内的矿床(点)逐一进行造表登记,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对今后一段时期内作出整体预测。
    (2)明确矿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确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目标。
    (3)结合本县实际,研究落实省、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目标与任务。
    (4)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种,对本县域内具有明显经济、产业优势和潜在经济价值的矿种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业经济发展方向等作出统筹安排。
    (5)对本县境内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作出统筹安排。
    (6)对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和矿业权设置作出统一规划。
    (7)提出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2、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环保、土地、水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
    (2)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和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3)黔府发[2003]1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4)黔国土资发[2002]10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地、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5)黔国土资发[2004]86号关于补充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6)2002年9月铜仁地区国土资源局《铜仁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方案》的要求。
    根据上述目的、任务和依据,编制《贵州省德江县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中央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为指导,切实贯彻执行“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根据国土资源部“以人为本”的精神,全面贯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技兴矿战略;按“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节约高效”的要求,从县情与矿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加大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将资源优势有效地转变为经济优势;坚决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利益、局部与整体利益、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在国家政策和法规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合理部署我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服从全省和全地区矿产资源总量调控、结构调整、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加强资源集中区的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努力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要求,充分发挥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做到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2、基本原则
    《规划》编制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本县矿产资源规划必须与《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2-2010年)》、《铜仁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互衔接,服从和服务于上级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同级相关规划衔接的原则。
    (2)坚持依法治矿,按法律、法规、规划调控与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县内外“两种资源”,开拓“两个市场”,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构筑诚信、安全的投资环境,鼓励国内外客商前来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同时不断加大开发市场适销的矿产品和延伸产业制品。
    (4)坚持立足于本县实际、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和持续发展的原则,效益统筹、环境优先,以保护和节约的要求指导开发利用,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
    (5)坚持“科技兴矿”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本县矿产资源的优势,提高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技含量。加大矿产品的加工技术改造,促进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大力推进科学办矿,拓展矿产资源深加工、精加工领域,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的系列产品,培育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提高经济、资源效益和综合利用水平。
    (6)坚持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编制规划,力求创新,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
    三、适用范围
    《规划》适用范围为德江县所辖各乡(镇)。
    四、适用期限及基准年
    《规划》适用期限:重点规划期2005-2015年
    规划目标期2015
    《规划》计算基准年:2003年为基准年,利用资料年份原则上截止2003年底,个别数据引用了近期资料。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及矿产资源利用形势
   
    一、自然经济地理条件:
    1、位置、交通
    德江县住于黔东北的铜仁地区西部。东邻印江县,南接思南县,西与遵义地区凤岗县接壤,北插入沿河县与遵义地区的务川县之间,似呈三角形,地理坐标:东经107°46′--108°25′,北纬28°00′--28°38′。南北长70公里,东西宽63公里,国土总面积为2071.9平方公里。
    德江县城位于青龙镇,326国道自遵义经县城至沿河县往重庆市秀山等县,距周边县城距离:沿河县98公里,印江县74公里,思南县70公里,凤岗县60公里,务川县90公里,铜仁市260公里,遵义市180公里,贵阳市340公里。县城距乌江白果坨码头25公里,303省道自印江经县城至务川。境内主干公路的油路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实现了以县城为中心,向周边县及境内各乡(镇)辐射的公路网络,交通方便。
    2、行政区划
    德江县人民政府驻地青龙镇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县有20个乡(镇)355个行政村,14个居委会,2946个村民组。其中乡(镇):青龙镇、煎茶镇、潮砥镇、枫香溪镇、稳坪镇、龙泉乡、钱家乡、沙溪乡、楠杆乡、平原乡、复兴乡、合兴乡、堰圹乡、共和乡、长堡乡、桶井乡、荆角乡、长丰乡、高山乡、泉口乡。
    全县境内常住总人口45.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3万人,占总人口的91.57%。民族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主要有苗族、土家族、黎族、回族、布依族、瑶族、侗族、仡佬族、彝族、蒙古族等,全县人口密度平均为218人/km2。
    3、地形地貌
    德江县地势为西北部高,中部较平缓,东南稍低的波状起伏斜面,最高点为西北部与务川县交界处的沙溪乡羊角脑海拨1534米,最低处为东部桶井乡望牌的乌江出口,海拔307米。乌江流经县境东南部,深嵌于岩溶山原之中。由于构造线多为北东或北北东方向,故山地与河流亦大体呈北东向排列。从东南到西北依次为枫溪山脉、乌江河谷、羊子岭山脉、马蹄河谷、沙溪山脉、丰乐河谷。
    全县分为四个地貌类型区:乌江沿岸低山狭谷区,海拨400--600米;枫溪低中山槽谷区,海拨800--1200米;煎茶低中山丘陵起伏山原区,海拨700--900米;沙溪中低山及中山山区,海拨900--1300米。
    4、气候特征
    全县气候属高原亚热带温凉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5摄氐度,极端最低气温零下6.8摄氐度,极端最高气温39.5摄氐度,全年无霜期295天。年降水量1229.6毫米,夏半年为936.3毫米,冬半年为393.3毫米,年平均日照1095.9小时,日照百分率为25%,在全省属低值区,对农业,牧业生产有一定影响。
    5、地质概貌
    德江县大地构造位置地处杨子准地台黔北台隆遵义断拱凤岗北北东构造变形区及息峰复杂构造变形区之次级武陵凹陷褶皱中。属新华夏系及华夏系构造体系,境内从西往东主要以北北东--南南西向的高山----石朝复式向斜。德江复式背斜及红坳向斜三个区域性的一级褶皱组成德江县境的地质构造格架。在此之下,发育着与区域一级褶皱大致平行的次一级背向斜构造,由西至东主要有平原向斜、金鸡岭背斜、沙溪向斜、长丰背斜、高山向斜、土地坳背斜、黄土背斜、新场向斜、白果树背斜、东华溪背斜、沙沟向斜、英武溪背斜及谯家铺向斜等。从褶曲形式看,一般背向斜的南东翼较陡,地层倾角35--65度,北西翼较缓,地层倾角10--35度,为一系列狭长形不对称褶曲。
    在区域性一级背斜的核部及两翼发育着与褶皱轴大致平行或成锐角相交的高角度正断层及枢扭断层。其中规模较大或横贯全境的主要有北东----南西向的新场正断层及宽平正断层,均属区域一级断裂,同时有与之大致平行的文新正断层,还发育有近于南北向的稳坪枢扭断层,麻仪坝正断层及北东----南西向的姜家渡及杨河两条枢扭断层等主要断裂,尚有一些北西----南东以及东西向的小断层,它们常切割上列断层。
    县境出露地层有:古生界的寒武系、奥陶系、志留系、二迭系、缺失泥盆系和石炭系,尚有中生界的三迭系及新生界的第四系,其中以古生界的各系地层分布最广。背斜核部多分布着寒武系、奥陶系地层,向斜轴部为中上志留统----下三迭统地层。境内岩石均为沉积岩,多为碳酸盐岩,以石灰岩、白云岩为主,次为碎屑岩、砂岩、页岩、粘土岩等。
    境内地层岩性较简单,地质构造较发育,矿产资源较贫乏,经初步调查:有煤、铁、硫铁、铅、锌、锑、汞、萤石、重晶石、电石灰岩、石灰岩、白云岩、硅石、大理岩、方解石、粘土、陶土、高岭土及地下热水等矿科产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发现矿种共有20多个,各类矿床(点)100余处,但因地质工作程度较底,其中有资源储量的矿产仅有4种。(详见附表)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1、国土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
    (1)土地资源基本情况
    全县国土面积2071.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622公顷,占总面积的10.34%。
    (2)水文条件及水能资源
    全县属多雨地区,年均降水量1229.6mm,年均迳流量768mm,年均陆地蒸发量349mm。地表迳流及地下水资源丰富,河流网密度较大,河流长度大于10km,流域面积大于20km2的河流有28条,河道总长度489.6km,全县水资源总量为约4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年平均迳流量大概3.2亿立方米,地下水出露大于每秒5公升的泉井约103处,其中最大的九眼泉每秒600公升,是我省最大的泉眼之一。全县水力资源可开发量1.7万千瓦,开发潜力较大。
    (3)社会经济概况
    德江县于明洪武十年(公元一三七七年)为水特姜司,二十八年(一三九五年)改名水德江司,明万司二十三年改司治设安化县,治所在思南城南部廓。清光诸八年县治迁大堡场(今青龙镇)。民国二年(一九一三年)改安化县为德江县。一九三四年贺龙、关向应同志率红三军在枫香溪召开“中共湘鄂西分局会议”领导人民开辟黔东特区。保存有“枫香溪苏维埃革命委员会”,“张家湾苏维埃革命委员会”等旧址。煎茶新场保存有宋朝古墓群,属省级保护文物,城南4公里处大龙阡为一天然溶洞,玉溪河水自洞中涌出,为游览风景区,城西一公里处玉溪河飞泻而下10余丈,形成高洞瀑布。龙泉坪有元朝思州水特姜司古城遗址。
    德江县解放前交通闭塞,经济落后。解放后,经济发展经历了艰难曲折的过程,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才有了长足的发展。
    全县耕地面积达21622公顷,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有水稻、玉米、薯类、油菜和花生、烤烟、桐油等,是全区粮食、油料生产基地之一。全县农业生产总值2002年达98571万元,2003年达99503万元,增长1.43%,人均收入达1323元/人。
    境内矿产资源较贫乏,也是全地区矿产资源最贫乏县,现已查明以煤、汞、水泥灰岩为主的矿产约20余种,县委、县政府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各种优惠政策,依托自然资源优势,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措施,引进企业和资金,对县水泥厂等企业进行了改扩建,为我县工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全县2003年工业总产值124926万元,比上年增长35.0%。民营经济已逐步从“小而散”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成为本县发展工业、商业、交通、运输、饮食等行业的重要力量和社会稳定及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
    三、矿产资源需求预测
    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地县三个重点,三个带动及交通运输与工业化建设的加快,为矿业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有大幅度增长。为促进我县经济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辟县内外较稳定的矿产资源供应渠道和提高其保证程度,将其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进行预测,详见附加表5。
    (1)煤矿:随着工业的发展(水泥厂由原来的4万吨增至现在的20万吨,2005年达30万吨),考烟生产,长江中上游水上保持工程的进一步实施,封山育林进一步落实,年需40万吨。
    (2)水泥灰岩:根据两个水泥厂现行规模,年需矿石量在30万吨以上。
    (3)建筑行业:对砂石、页岩、灰岩等的需求量,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和厂矿企业兴建,今后5年内砂石保持5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灰岩块料30万立方米/年,页岩15-20万立方米/年。
    (4)饰面灰岩:根据德江县域经济需求的发展,饰面灰岩为4万立米左右。
    四、矿产资源形势
    1、地质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现状
    (1)地质调查评价工作:
    德江县地处较为偏远,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及交通的限制,解放五十多年来,县境内的地质普查找矿工作进行得不多,投入的工作量屈指可数,即或进行了一些地质找矿工作,都比较粗糙,工作程度较低,属普查及踏勘性质。
    上世纪50年代开始矿产地质调查,贵州省地矿(质)局102、103、106、108等地质队,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地理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字732部队等单位曾先后对本县矿产资源进行过调查评价及勘查与综合研究,收集了大量资料。为矿产勘查与开发及本次矿产资源规划提供了资料和依据。
    (2)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1:20万区域地质、区域矿产、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及区域化探扫面等基础地质工作已基本完成,对境内地质矿产资源进行了调查评价与勘查,综合研究及归类,整理统计等,发现矿产20余种,矿床(点)约100余处,并初步查明其分布、质量、规模等产出特征。其中,有7个矿种,不同程度地探明了矿石资源量(详见附表1)现将有关矿种的资源特征综述如下:
    煤矿:煤矿是德江县的优势矿产之一,全县目前探明储量在1000万吨,是上世纪50-60年代的地质普查成果,未进行勘探工作,对指导生产及开发利用程度不够,1991年在枫香溪矿区进行了8平方公里的详查,为核桃湾、仁发、联兴等煤矿建设提供了开发依据。县内含煤层位有二迭系下统栖霞组(梁山组)及二迭系上统吴家坪组两个层位,但栖霞组煤层薄、面积小,不具工业意义。县境含煤的主要层位是吴家坪组,主要分布枫香溪、沙溪、桶井、高山、长丰等乡镇。
    萤石:全县10个乡镇有萤石矿产出,经103、106地质队初步调查,查明资源量30万吨,主要产出于泉口乡大元村寒武系中统高台组裂隙中和荆角乡杉树、楠杆乡天井的奥陶系下统红花园组裂隙中。
    硅石:主要分布在共和乡沙仁坳,经103队初步查明矿石主要产于二迭系下统栖霞组,质量较好,储量58.5万吨。
    汞矿:主要分布在泉口乡大元村后洞一带,沙溪乡黄坝也有矿点,经106地质队详查勘探,查明矿体产于中上寒武地层中,探明资源量500吨。
    特级石灰岩:主要分布在桶井至共和与枫溪至袁场两向斜中,经103队普查评价,查明共和乡覃家湾矿段(德江县乌江水泥厂)矿层产于下三迭系夜郎组玉龙山段,资源量为1216.6万吨,其中电石灰岩246.84万吨。
    装饰大理石:在县内广泛分布,储量大、品种多、质量佳,是县里的优良矿产,已知的大理石主要分布在县城北部及东南部的荆角乡、青龙镇、共和乡等地。矿石产于下志留系石牛栏群及下二迭系栖霞及茅口组,下奥陶系桐梓组至红花园组三个层位中,资源量为8000万立方米。
    铁矿:在已进行的地质工作中,查明长丰、高山的铁矿产于上二迭系吴家坪组底部地层中,属褐铁矿,储量为22.6万吨。
    根据已有大量的勘查资料和研究成果,本县矿产资源具有以下特点:
    ①资源总量较贫乏,属地区矿产资源少县之一,发现和探明及被开发利用的中小型矿床不多。
    ②优势矿产相对而言有煤和特级石灰石,其中特级石灰石规模较大,其生产企业为地、县的支柱产业。
    ③非金属矿产有大理石、水泥灰岩、萤石、硅石等,颇具优势,部分矿产已被开发利用。
    (3)矿产资源主要矿床(点)划分及特征
    根据现已收集的各类矿床(点)的矿化特征,结合现场采样、化验分析结果,把成矿地质条件有利、矿化较明显的矿点作为重点,与目前国家地方矿业市场对矿种的需求量相结合的原则,划分出9处重要矿床(点)作为矿产资源勘查的重点(详见附表7)。
    2、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现状
    (1)据史料记载,煤矿已有400年的采掘史,大跃进时对高山、桶井铁矿进行了浅表开采,开革开放后对萤石有零星开采。
    最近几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使本县的矿业开发逐步升温,开发矿产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就业安置开创了新局面,其表面在:
    ①引资收购扩建德江县乌江水泥厂,使水泥产量由10万吨/年增加到20万吨/年,实现年产值3000万元,安置就业人数250人。
    ②引资对德江县原水泥厂进行改造,使水泥厂产量由2万吨/年增加到10万吨/年,实现年产值1500万元,安置就业人数190人。
    据初步统计,截止2004年年底,除砂石、页岩矿产外,全县开发利用矿种3种,共有各类型持证矿山25个,按矿种分煤矿20个,萤石矿3个,水泥2个。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详见附表3,主要开采矿山企业现状见附表4。
    (2)保护现状
    本县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建矿开采,均属小规模开采,近期逐步转向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均是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开采,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同步进行。切实改善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①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②加强矿业开发的科学规划,统一安排,保护性开采。
    ③加大对违法开采的打击力度。
    ④采取开采、保护、恢复治理等工作同步进行,开发与保护并重。
    3、矿产勘查、开发和保护存在的问题:
    (1)地质勘查资金投入不足,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矿产资源储量尚未查明。
    (2)能源紧缺,煤矿虽然是德江的优势矿产,但煤层薄,储量少,地质条件复杂,开采条件较差,导致煤矿生产规模较小,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煤十分紧缺,煤炭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3)矿产资源开发仍处于粗放型、采富弃贫现象严重,回采率低,资源浪费大。
    (4)矿产品仍为粗加工,精加工部分少,附加值不高,水平低,规模小,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偏低。
    (5)部分矿种如硅石、大理石等矿产尚未开发利用。
    (6)对《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的意识在部分干部和群众中意识较差。
    (7)乱采、乱挖、无证开采和资挖现象时有发生。
    (8)对违法开采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得力。
    五、供需形势与可供性分析
    1、供需形势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城镇化建设力度的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对各种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大,本县虽然矿产资源贫乏,但2005-2015年的矿产资源需求量大(详见附表5)。
    (1)煤矿:随着本县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烤烟、水泥厂技改,年需煤炭40-50万吨。
    (2)水泥灰岩:扩建工程已完成,原厂生产规模从10万吨/年增至20万吨/年,预测5-10年内,年需矿石50-60吨。
    (3)萤石,根据引资桂强实力有限公司新建的萤石精粉加工厂,年需萤石矿5万吨。
    (4)重晶石:港商陈老板计划利用废异的原火电厂址建重晶石超微细粉加工,年矿石5万吨。
    (5)铁矿:凯德矿业有限公司拟在德江新建冶炼厂,年需铁矿石3-5万吨。
    2、可供性分析:
    (1)煤:本县现有4个3万吨/年煤矿,正在提级整改的小煤矿16个,在2005-2010年可产煤16万吨,2011-2015年可产煤20万吨/年,因此煤矿最终满足还要调进补充。
    (2)水泥灰岩:现有水泥厂生产能力为20万吨/年,2005年30万吨,如再扩大规模到50-60万吨/年,原矿山也能满足需求。
    (3)萤石、重晶:德江点多面广,如果加大勘查力度,增加探矿投入,加强开发秩序的管理,可以满足市场需求。
   
    第三章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县域经济的总体目标: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1%,并在今后几年内仍然保持该增长速度,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35%,第三产业增长18%;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万吨,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6%;工业总产值增长30%以上;农民纯收入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5‰以内。
    2、矿产资源规划总体目标
    以市场为依托,充分开发利用仅有的矿产资源,加强对主要矿产的地质调查评价与勘查,实现资源储量的有效增长,提高资源的可供性;调整与优化资源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发挥优势产业的潜力,促进矿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2005年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分体运行的有机结合的新体制,采用投资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展各项专业性基础地质调查,掌握成矿规律,找出成矿有利地段,进一步查明各乡镇矿产资源底数,重点对优势矿产和短缺矿产如煤、铅、铁、硫铁、萤石、重晶石等矿产的勘查与评价,力争新发现一批重要矿产地,形成新的后备资源基地。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全县矿产资源总量做到有效控制,调整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保持矿产供需总量平衡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规划优势矿产开采布局和规模及产值,到2005年达到如下目标:
    (1)煤矿:达到年产12万吨生产规划,产值3000万元。
    (2)水泥灰岩:年产量30万吨,产值4500万元。
    (3)萤石矿:年产矿量1万吨,产值600万元。
    (4)砖用页岩:年产量6万立方米,产值90万元。
    (5)砂石:年产量40万立方米,产值80万元。
    3、矿业结构与产品结构调整目标
    发展优势产业,加大小煤矿的提级改造力度,提高煤矿的实际生产能力,尽量缓解我县煤炭的供需矛盾,合理开发萤石矿,从低品位矿石选矿加工精粉,从单一产业进入多元化产业。
    4、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有效利用目标
    初步实现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限制乱采滥挖,基本消除破坏性开采;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资源储量基本适应,确保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经济效益得以明显提高。主要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推广先进的采选技术和方法的应用力度,使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得到提高。
    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根据本县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所取得的成果,结合各矿山的实际,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矿山环境污染状况得到控制,“三废”治理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实现生态环境的初步改善。提高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效率,使因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诱发的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2010年远景目标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建成高度开放,具有竞争活力,自下而上环境得到充分保护,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业大县,形成以商业性地质勘查为主体的新局面。县内主要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的产量增加,可供性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较稳定的矿产资源供需体系,确保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矿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有明显进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水平有进一步提高。
    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加大对外开发和招商引资力度,创造诚信、安全的投资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力争到2010年各项矿业产品产量及产值达到如下目标。
    (1)煤矿年产量达到16万吨,实现产值4000万元;
    (2)水泥灰岩:年产量达到40万吨,实现产值6000万元。
    (3)萤石:年产量达3万吨,实现产值1800万元。
    (4)铁矿:年产量达到2万吨,实现产值300万元。
    (5)硫铁:年产量达到3万吨,实现产值300万元。
    (6)砖用粘土:年产量6万立方米,实现产值156万元。
    (7)砂石及石灰岩(建筑用):达到年产60万立方米,实现产值1200万元。
    (8)重晶石:年产量1万吨,实现产值150万元。
    四、2015年的展望:
    矿产资源的地质勘查,开发利用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建立以商业性为主体的矿产勘查新机制。矿产开发利用的结构和布局有进一步调整和改善,科学规划,合理发展,有效保护,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建立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矿山生态环境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矿产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到2015年各项矿产品及产值达到如下指标:
    (1)煤:年产量20万吨,实现产值5000万元。,
    (2)萤石:年产量3.5万吨,实现产值2100万元。
    (3)铁矿:年产量2万吨,实现产值300万元。
    (4)水泥灰岩:年产量60万吨,实现产值9000万元。
    (5)硫铁矿:年产量3万吨,实现产值300万元。
    (6)砖用粘土:年产量6万立方米,实现产值568万元。
    (7)重晶石:年产量1万立方米,实现产值100万元。
    (8)砂石及石灰岩(建筑用):年产量60万立方米,实现产值1200万元。
    (9)电石灰岩、硅石、大理石、重晶石、萤石、硫铁、温泉等矿产得以进一步开发利用。
    五、遵循原则
    为实现规划目标,必须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协调发展的精神,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在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巩固改革成果,保持稳定局面。
    2、开采速度和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本县资源特点,确立适应的经济发展速度。
    3、开采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强并超前开展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增加资源储量。提高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和利用及采选的综合回收率和利用率。
    4、加强规划和政策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对资源总量的平衡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划、政策的指导下,进行调控和布局,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
    5、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抓住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贸组织”及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在加强县内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市场,不断增加本县矿业和资本两个市场的竞争力,确保安全、稳定、可靠的国内外矿产供应来源。
    6、坚持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效益的统一。矿产开发利用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重视综合效益,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7、矿产开发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大重要矿产的勘查与开发力度,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第四章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根据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部署,做好德江县境调查项目的落实与衔接,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中的勘查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的支持,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根据本县工农业发展、城镇化建设、基本设施建设的各项需要,针对性地部署并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评价工作。
    1、基础地质调查
    (1)对县城区域环境地质进行综合评价,以1:20万区域地质、水文、环境等系列图件的修测和重要成矿远景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为主,加强综合研究,以解决矿产资源、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水资源构造演化,重大成矿理论基础及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矿山生态环境问题,面积约500km2。
    (2)县境西北部黄坝的汞矿进一步调查评价,开展大比例尺的地质、物化探等工作(DP1)。
    (3)荆角铅锌矿汞萤石调查评价,以铅锌为主的成矿远景区带,进行大比例尺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DP2)。
    (4)县境西南的东泉一带开展萤石、重晶石的大比例尺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DP3)。
    (5)开展全县农业地质调查评价,对区域内土壤中元素含量作出初步评价,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6)开展旅游地质调查评价,对县境各类地质景观、有开发价值的景点景区,进行调查评价和规划,发挥其旅游经济和社会效益。
    (7)数学化国土工程:建立和完善中、大比例尺的各专业系统地质图、矿产图、物探、化探、遥感、水文、环境等地质基础数据库;实现地质调查工作主流信息化,初步建立具有信息采集,多功能处理,多方式表达,可视化功能的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评价系统;建立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矿业权信息和矿政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向社会和有关部门发布国土资源信息。
    2、资源调查评价
    主要针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重要矿产资源,就本县而言,则重点对煤、萤石等矿产进一步调查评价,发现新的成矿有利区带和矿产地,为后续工作提供资料。
    3、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
    在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的基础上,重点对缺水地区,喀斯特岩溶发育地区和各小城镇与驻地,进行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缓解其水资源不足引起的问题。
    4、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
    根据本县矿产分布特点和矿业活动情况,对生态环境以及矿山开发诱发的地质灾害为主的矿山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查明不同矿业开发集中区的生态环境背景及存在的问题,为矿山对生态环境管理和综合治理提供资料和依据。
    二、矿产资源勘查
    地质勘查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思路,拓宽服务领域。在实施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的同时,开展适应市场需要的商业性勘查并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地质勘查为主体,公益性和商业性勘查互相促进,良性循环的新局面。
    为确保本县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对矿产资源的要求,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提高其地质工作程度,矿产资源的经济性和可行性研究程度,探明可供矿山设计和开采的资源储量,争取在我县矿种及储量上有所突破。
    1、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要方向和重点:
    (1)有市场需求的主要矿种:煤、萤石、重晶石、电石灰岩、锑、铁等的风险勘查评价,并对新矿种进行勘查,以满足经济建设与矿山开发的需要。
    (2)大力支持本县非金属矿产大理石、硅石、水泥灰岩、电石灰岩及白云岩等的风险勘查和开发利用。
    (3)对有成矿重要价值的泉口乡大元寒武系中下统地层风险勘查。
    (4)对本县重点缺水的乡(镇)驻地,鼓励开展地下水资源的勘查工作。
    (5)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等地质勘查工作。
    2、引资商业性勘查的主要途径。
    (1)创建和改善本县矿业权的投资环境和良好的矿业秩序及诚信、安全的社会环境、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探矿权人依法取得勘查区内的采矿权。
    (2)建立和改善本县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化进程,建立矿业权信息网络系统。
    (3)对公益性调查评价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成果信息,积极引导和鼓励进行商业性地质勘查评价。
    3、勘查规划分区
    根据现已收集的各矿床(点)的资料,综合整理、分析研究,采用新理论、新方法预测的成矿有利地段,矿化较明显的矿点,列为商业性勘查的重要矿点,规划10个主要勘查区,即:大元铁矿锑矿勘查区(KC1)、七麻丫萤石重晶石勘查区(KC2)、桶井铁矿硫铁矿勘查区(KC3)、沙溪煤矿勘查区(KC4)、枫溪煤矿铁矿勘查区(KC5)、高山铁矿煤矿勘查区(KC6)、偏岩----天井萤石重晶石勘查区(KC7)、堰堆铅锌矿萤石重晶石勘查区(KC8)、桶井----木叶电石灰岩勘查区(KC9)、平源煤矿勘查区(KC10)。


    第五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一、调整矿产资源开采量
    1、调整原则
    根据全国和我省矿产资源规划,按保护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鼓励开采国内、省内短缺而市场需求量大,且资源丰富的矿产,限制开采经济效益差、规模小、供大于求及对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禁止开采矿产品市场供大于求、经济效益很差、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及地质实害危险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采矿业的矿区。
    2、调整任务
    根据上述调整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县矿产资源特点及开发利用现状,主要开发利用调控的任务为:鼓励开采萤石、大理石等矿产,稳定开发煤、水泥灰岩、石灰岩(建筑用)、粘土,加速开发电石灰岩、硅、锑、铅锌等矿产,不断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逐步实现集约化、产业化、形成优势产业。
    按省、地两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本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本县主要矿种的开采量。
    到2005年:煤12万吨、萤石1万吨、水泥灰岩30万吨、建筑用砂石40万立方米。
    到2010年:煤16万吨、萤石3万吨、水泥灰岩40万吨、建筑用砂石60万立方米、铁2万吨、硫铁3万吨、重晶石1万吨。
    二、开发与保护规划分区
    1、分区原则
    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总体原则指导下,效益统筹,环境优先,有利于资源与经济效益的综合发挥,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分区的具体原则是:
    (1)符合《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准入的原则进行分区。
    (2)符合《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土地管理法》、《铜仁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结合本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同省、地、县相关规划保持一致和互相衔接的原则。
    (3)根据本县资源分布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本着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强化特色、节约利用的总思路,以及地、县“十一五”规划中工业布局的要求,逐步调整和完善的原则。
    2、分区类型及条件
    根据上述规划分区原则,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结合本县工业总体布局,资源分布特点,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求,划分为鼓励开采区(GC)、限制开采区(XC)、禁止开采区(JC)及允许开采区四类。其分区的条件是:
    (1)鼓励开采区(KC):矿产资源丰富,资源储量可靠,分布相对集中,矿产品市场前景较好,经济效益较高,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开发工程中能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限制开采区(XC):矿产品市场供大于求,开采和综合利用条件不成熟,经济效益较差,开发中不能对矿产资源进行有效开发和充分利用,资源量有限,国家限制开采,保证程度较低的地方特色矿种,需要保护的矿种,开发工程中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和地灾易发区。
    (3)禁止开发区(JC):矿产品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经济效益很差,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地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风景名胜旅游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禁止从事矿业活动的区域。
    (4)允许开采区:除KC、XC、JC之外的地区。
    3、规划分区:
    根据本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分布划分的原则和条件,共划分各类开采区共21个,详见附表8。
    (1)鼓励开采区(Gc)共划分为10个,即:桶井电石灰岩矿区(GC1)、共和银丝大理石矿区(GC2)、共和硅石矿区(GC3)、青龙七麻丫萤石重晶石大理石矿区(GC4)、荆角角口大理石矿区(GC5)、高山煤矿区(GC6)、泉口岩门铁矿萤石重晶石方解石矿区(GC7)、大元锑矿矿区(GC8)、倒流水硫铁矿矿区(GC9)、桶井下坪硫铁矿区(GC10)。
    (2)限制开采区(XC)共划分为6个,即:沙溪煤矿区(XC1)、沙溪黄坝汞矿区(XC2)、长丰石板--冷水岩煤矿区(XC3),共和辰溪煤矿区(CX4)、桶井煤矿铁矿区(XC5)、枫溪煤矿区(XC6)。
    (3)禁止开采区(JC):共划分为5个。
    即:黄河溪砂石矿产区(JC1)、县城城区砂石矿产区(JC2)、平原上堰煤矿区(JC3)、楠杆煤矿区(JC4)、326国道、303省道两旁山体可视面100米范围内禁采区(JC5)。
    三、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我县“十一五”期间,矿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以市场的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产业调整衰退产业。
    1、矿山开采最低经济规模
    根据国家、省地产业政策及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市场需求状况和经济效益,结合矿山企业经济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以及矿业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山占用的矿产资源量规模相适应,以达到最大的资源效益,主要矿种规划的最低开采规模(见下表)。
    德江县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矿产名称最低开采规模矿产名称最低开采规模
    煤≥3万吨/年硫铁矿≥1万吨/年
    萤石≥1万吨/年重晶石≥1万吨/年
    大理石≥2立方米/年水泥灰岩≥20万吨/年
    铁矿≥1万吨/年硅石矿≥1万吨/年
    青龙镇砂石矿产≥1万立方米/年乡镇砂石矿产≥0.5万立方米/年
    新建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规划中相应资源储量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现有矿山的开采规模达不到规划最低开采规模的,则要限期整改、联合,走规模化、集约化之路。
    2、矿业选冶产品结构调整
    提高优势产业,特色矿产的采选冶加工工艺水平,降低初级产品在市场销售中的比例,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发展名优产品,加强深、精、细加工等比重,发展矿产品后继加工能力,成为新的矿业经济增长点,通过矿山企业联合或重组,实现节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竞争能力。
    3、矿业技术结构调整
    为提高我县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平,提高矿山企业参与竞争能力。矿山企业需自主建立研发机构或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联合技术攻关,配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增大研发资金投入,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不断提高总回收率。
    四、矿产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1、矿业组织结构调整
    优化矿产资源开采规模,调整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乱采滥挖,弃贫采富;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效益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改组、改造现有矿山企业,优化矿业组织结构,组成采、选、加、贸一体化的矿山企业,拓展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办矿的道路。重点是一矿多开和小型矿山引导走正规划道路,宏观调整开发利用布局,使矿山企业开采、加工产品最大增效增值。
    2、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采矿权人的综合素质教育和培训,加大对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力度,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矿山开采、选工艺技术水平,确保提高矿山设计所规定的“三率”指标,不断提高矿产资源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新建矿山企业准入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贵州省开采矿产资源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
    2、矿山开采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省、地、县《规划》的基本要求,并与占用的资源储量相适应。
    3、要有符合有关规定的矿山开采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地灾危险性评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4、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等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或有关规定。
    5、有经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审批的地质勘查报告或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等。
    6、按照省、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主要矿产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严格审查新建矿山企业资质条件,禁止不具备资质条件者进入规划勘查区从事矿业活动,并严格控制开采规模。
   
    第六章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总的要求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和协调发展战略,作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环境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综合利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加强对因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变化的监测与预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逐步建立环保的绿色矿山企业。
    二、新建矿山的环保要求
    新建矿山必须执行国家和贵州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按照《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铜仁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有关要求办理。
    新建矿山必须在符合《规划》前述的准入条件基础上充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并有相应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耕地、森林等的影响和破坏。
    申报采矿权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经批准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其它环境保护工程,必须与矿山建设同步进行。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新建矿山的申请,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按要求办理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现有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
    1、现有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矿山对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监测体制与报告制度。对现有矿山要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进行全面系统的规范、调控和监督,以防矿业活动不当造成矿山环境的破坏和污染。逐步实施矿山环境保护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把改善矿山生态环境落到实处,加大文明矿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生态矿业的进程,逐步步入“绿色矿业”的发展轨道,建立环保型矿业。
    (2)严格控制“三废”排放。
    矿山所有工业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省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有效防止诱发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矿业活动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达标,禁止排放。矿山企业要增加投入,改革工艺,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处理率,减少对土壤和地表水体的污染。
    矿业活动必须严格控制排放严重污染大气的废气,矿山采、选冶产生的废渣不仅侵占土地,更危害环境,必须加强治理,修建堆渣坪或尾砂坝,集中堆放,并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3)引导矿山企业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使矿山企业提高对资源、环境与发展三者辨证关系的认识,增强“在保护中开采,在开发中保护”的自觉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对逾期不能达标的,矿山企业实行限产或者关闭。
    (4)鼓励、引导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与开发、增大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进管理措施,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有效实施。
    2、闭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1)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度。
    矿山在闭坑前提交的矿山闭坑报告中,必须包含矿山闭坑后的土地复垦和绿化方案和措施,闭坑前要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采矿权人履行已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治理措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批准闭坑。
    (2)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措施。
    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促进恢复治理的有效开展,对闭坑矿山进行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将矿山采空区土地及废渣场进行复垦,增加土地利用率。
    (3)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
    编制全县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对重点矿山编制生态环境重建和恢复治理规划,建立全县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第七章保证《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矿产资源规划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本《规划》的实施,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切实加强规划的实施和管理,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1、《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铜仁地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先后出台,我县根据以上《规划》,结合县情编写了本《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地区国土资源局评审并由地区行署批准后实施,要保障《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各个环节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建立健全规划管理体系,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要矿种的专项规划,均必须服从本《规划》。
    2、本《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规划》中的各项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规划中,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本《规划》由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支持和配合,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实施规划领导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健全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和改进规划管理办法。
    3、本《规划》批准后,进行公告并广泛宣传,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增强公众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保护意识、节约意识,珍惜有限的矿产资源。
   
    二、依法行政,严格监督管理
    全面确立法制在《规划》中的核心地位,严格依法治矿、办矿,实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长治久安。按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资源管理体制。建立矿山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矿山用地复垦制度;矿山植被恢复制度;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并将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年检”内容。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对《规划》管理的职能,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全程监督管理,严把矿山建设申报条件、审批程序,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深化矿业权配置方式,加强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必须以《规划》中有关的专项规划为依据,建立探矿权、采矿权设立的会审制度,对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和开发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准审批颁发勘查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结构调整目标要年度制定,并落实到矿山,积极推进规模办矿,集约经营,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现象。
    三、深化矿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和规范矿业权市场
    为保证我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大力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渠道,按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和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投资机制。
    深化矿业权制度改革,推进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和优化配置,规范以矿业权市场、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业生产要素市场,依法推进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出让和转让,严厉打击“暗箱”操作,要减少矿业权行政性审批,凡是可以符合招拍挂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不准再进行行政审批。并逐步建立和完善矿业权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努力与国际接轨。
    鼓励矿山企业创造条件通过发行股票、债券、项目融资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积极开拓利用外风险资本市场,探索性地开展国内风险资本市场的试点,筹集矿产勘查开发资金。
    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把我县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及深加工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列入国内外合作的优先领域和外资项目,扩大利用外来资金规模,鼓励国内外客商前来投资,给外商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激励机制
    要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依法征收。对地方所得的补偿费收益部分,主要用于支持《规划》鼓励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和有利于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矿产资源保护项目专项费用的使用,要向《规划》鼓励的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发行项目倾斜。
    对《规划》鼓励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技改、综合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项目,国家提供信贷金融支持,并给予税收优惠。
    切实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开采回收率挂钩的规定和资源综合利用税费减免的政策。
    五、加强矿产资源法制建设,实现依法行政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和本县的实际,抓紧制定矿产资源保护、矿产开发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及其配套的行政规章和标准,逐步健全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体系,强化《规划》管理的法律地位。
    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在加强矿业权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规划》管理的法律地位。
    转变矿产资源管理方式,在加强矿业权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规划》和政策的调控作用,切实将《规划》作为县乡(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在巩固和维护矿业秩序管理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和《规划》为依据,着重加强矿业权申请人资质审查;严格对其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矿业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利益。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而颁发勘查许可证与采矿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要坚决纠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违法采矿、破坏矿产资源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
    1、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使矿山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强“三率”指标考核和管理,大力推行科学办矿。
    2、加强科技攻关,加大主导矿种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深加工技术的研究,充分调动县乡(镇)政府、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争取国家支持,扩大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加强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开展与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引导矿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依靠科技进步,以高新技术为第一驱动力,突破传统的作业方式,应用先进的采选冶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三率”指标和伴共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推动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向纵深发展。
    加强对新材料矿产等非传统矿产资源利用技术、资源再生技术、“三废”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引进推广金属矿产采矿技术、尾矿和矿山废弃物资的再利用技术、土地复垦技术。
    七、建立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按照全国统一的管理系统软件的要求,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要在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完善地质资料汇交制度及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状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全县范围的矿产资源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
    八、充分发挥县国土资源局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
    县国土资源局担负着核实申请范围内“两权”设置情况和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储量动态变化进行监督检查及查处非法勘查、开采;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检查等国家赋予的重要职责,对规划的实施起重要作用。
    1、县国土资源局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是:
    (1)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2)实事求是、科学公正,规范规划的具体操作;
    (3)完善机制、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保证规划实施到位。
    2、县国土资源局在规划实施中主要采取的措施是:
    (1)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
    (2)建立《规划》公告和宣传制度,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项目,不予批准发证;
    (4)加强储量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动态核查,作好报批和核减工作。
    (5)严格按《规划》大力发展规范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加强对矿产地的清理和储备工作,利用市场化手段,促进矿业权市场的发展和壮大;
    (6)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划》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7)制定一系列办法、措施(如建立矿山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用地复垦制度、植被恢复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的实施。
   
    第八章附则
   
    一、《德江县矿产资源规划》是该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经德江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地区国土资源局评审并经地区行署批准后发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二、本《规划》由德江县矿产资源规划文本和德江县矿产资源分布图、德江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德江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规划图、德江县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规划图组成,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和修改,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定期或适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
    四、本《规划》由德江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