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城镇化和农村规模经营的不断发展对农村土地流转提出了新要求。地方自发开展土地流转的现象越来越多,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四川成都、河南泌阳、山东滕州等地探索出了各具特色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模式。
■ 四川成都:市、县、乡三级联网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
近年来,成都在土地流转上进行过诸多探索。比如红砂村的土地租赁模式、汤营的土地入股模式、互换经营模式,双流、蒲江的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模式等,但多属于个人行为。2006年3月14日,四川省第一家市级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在成都成立,标志着该市的农村土地流转由以往的个人行为变为政府指导。该中心为广大业主和农户提供规范、便捷的市场信息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并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进行监督管理。之后,全市县乡建立起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形成了市、县、乡三级联网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对全市的农村土地流转进行统一管理。
为预防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风险,成都市实行了三级审查制度。首先土地流转双方协商达成初步意向,所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审查;跨乡流转或规模超过100亩的,由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协同审查;跨县或超过1000亩的,由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协同审查。
为解决在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纠纷,成都市、县两级设立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由农业、司法、国土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土地流转纠纷的仲裁,农民和业主双方如不能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7年7月,成都获批成为全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台《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公开出让,宅基地也可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联营、出租等方式流转,集体土地流转方式向自由流转靠拢。
■ 河南沁阳:土地流转服务中心首开“公开拍卖”农地承包权模式
从2002年起,河南沁阳市的西万村、水南关村、紫陵村先后探索出对外承租、农地入股等不同形式的土地流转模式,实现了转产农民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公司的双赢。在此期间,沁阳市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程序》等指导性文件,对土地流转主体、程序、合同、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使土地流转由约定向法定、由分散向规模、由粗放向高效转变,并形成了“一栏”、“三簿”、“六制度”等规范。其中,“一栏”指在显要位置设置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发布栏,公布需要流出流入土地数量、价格、期限等;“三簿”即《农村土地流出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入意向登记簿》、《农村土地流转台账簿》;“六制度”包括位责任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纠纷调解制度、风险预警制度。
今年沁阳市提出了市、乡镇办事处成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成立土地流转服务站的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市、乡镇、村三级服务平台,服务全市土地流转工作。5月5日,沁阳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并在今年9月份首创了“公开拍卖”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模式。在此次拍卖活动中,沁阳市首批公开对外的2200亩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一次性交易成功。拍卖活动涉及全市11个乡(镇、办事处)17个村(街),拍卖土地首先要通过当地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的同意,并报乡镇、办事处批准,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登记,通过媒体和网络向全市公告3天,最终,5位农业经营组织法人代表和65名村民竞拍成功。
■ 山东滕州:土地流转在交易大厅有序进行
近两年,山东省滕州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由政府投资建立土地交易大厅,通过农村信息员采集农民流转信息,汇总到交易系统,统一发布,统一交易,统一签订合同,使农村土地流转进入有序、公开、快捷轨道。
滕州市最早的西岗镇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成立于2006年初,已流转土地1.3万亩,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涉及4000户农户。交易中心对交易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首先由转出户提出申请,然后村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审查;交易达成后,由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流转合同的签订、签证、归档管理。
在西岗镇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滕州市先后投资460万元,在16个镇(街)驻地,建设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服务大厅。今年6月18日,滕州市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成投入运营,这是山东省首家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交易服务平台,标志着滕州市、镇、村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三级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和现代化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签订合同3650份,流转土地面积达10.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4%,流转后的土地亩增收益810元。
对于滕州市在交易大厅有序开展土地流转的新模式,山东省农业部门和农业部在考察后均给予高度评价。今年9月,中央党校调研组也对滕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