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打造服务型政府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08-11-28

 

    辽宁频道11月25日消息(记者 姜敏)沈阳市以公开内容标准化,实施阳光行政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为主线推进政务公开,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实现了示政于民、问计于民、还政于民的要求,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通过建立群众"三权"的有效途径和制度,促进了政府行政方式的革命,提高了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公开行政方式,让群众全面了解政府

    据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延民介绍,该市通过实施政务公开,为群众全面了解政府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创造了条件。政府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人员编制等行政信息,通过清理执法事项,公开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和救济渠道;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清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四清理四公开"专项工作,并实施信息标准化目录,将政府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百姓的监督之下,使政府部门涉及百姓的工作流程、决策程序、法律依据更加明了。政务公开后,市民对政府及所属部门的工作状态、当前工作重点、行政方式工作进展、主管处室和主管局长,以及权力和责任了然于胸,市民对政府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政府工作更加透明。

    公开政府信息,让群众及时掌握政策法规

    据了解,政府的政策和文件是用于管理社会和规范人们行为的,"要想百姓做,先让百姓知",人民群众有权利对社会执行的政府文件、规章及时知晓,这样有利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目前,沈阳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规范了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将政府各部门现行的政策法规、政务动态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和指南,梳理了自1981年以来现行的40多万条政务信息,通过网站、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报刊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为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建成了全面、准确、快捷、权威的政府信息源,方便了群众查询、使用,使政府信息真正"活"了起来。

    强化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利用政务信息

    据介绍,沈阳市政府在抓好信息源建设的同时,还建立了多渠道的政务公开平台,极大地方便了市民的诉求。一是创办了政务公开专题网络视频节目,开设了"局长访谈"、"审批讲座"、"百家社区讲堂"等栏目,使政务公开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成为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窗口。二是在全国率先开设了"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将市政府各部门的4123部电话,通过"热线"实现无缝转接,随时解决群众的问题。三是创办了广播电台《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节目,全市各职能部门现场接听群众电话,解答群众问题,加强了政府部门与市民的互动交流。四是建立了"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实现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网站全部连接,并将各类政府信息在网上主动公开,市民可随时掌握政府工作动态和所有政策法规。另外,为使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群众,该市还在网站中增加了法律知识内容,为群众提供法律政务援助信息。五是在《沈阳日报》设立《政务公开专栏》,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介绍政府部门最新动态。六是在市档案馆成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并在政府各部门建立政务信息查询室,在全市879个社区建立政府信息查询点,设立了专职信息查询员,为社区居民服务,居民可随时到就近社区查询政府信息。在社会服务职能较多的33个部门设置政务信息电子触摸屏,公众可以在工作时间内随时进行政务信息查阅、索取,并可根据自身特殊需求申请公开相关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百姓的疑惑和困难可以得到及时解答,使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

    利用多种形式,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认为,为群众解决困难是这个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为畅通诉求渠道,该市还建立了纸介、网络连线、面对面沟通等全方位、立体式的政务公开载体,架起了政府与市民的"通天之桥"。一是开展"政务公开 走进社区"活动,每月召集政府几十个部门系统领导,到社区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二是建立行政审批新模式,成立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全国已经成为"高效率、审批项目最少、授权最充分、审批最规范"的审批单位,使原来办事要跑几十个政府部门,改变为只到审批中心一个部门一条龙服务就可以全部解决问题。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土地交易、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等重大招投标项目纳入中心交易,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政府办事更透明;三是完善社区政务公开终端功能,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全市已有400多个社区建立了"居民办事大厅",通过这种模式,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的工作目标,使广大群众能够得到政府提供的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四是推广法库县孟家乡党员代办制经验做法,不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工作自在法库县推行以来,乡村干部甘当群众代理人,积极为群众代理各种事项,不但为群众节省了办事时间,解决了群众办事找不到门、找错了人的问题,而且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方便。目前,法库县19个乡镇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村级代理点244个,乡镇代理员176名,村级代理员1108名。运行三个多月来,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办事及咨询6358人次,受理6208件,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五是成立基层司法站所,为群众提供法律政策援助。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下,由市司法局具体负责指导,在街道、乡镇共成立了196个基层司法站所,为群众提供司法援助,极大满足了广大群众在法律方面的需要,受到群众好评。政务公开多种载体的建立,为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畅通诉求渠道,提供了保障,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

    打造全新模式,确保市民"三权"的实施

    采访中,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谈到,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人民群众是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参与国家事务的,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没有直接表达的机会和渠道。政府权力和群众权利长期处于一种失衡状态,群众在政府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参与权和话语权。导致政策执行中时有群众不支持、不理解,甚至发生对抗的情况。如动拆迁、农民征地等问题。补偿费、安置费由政府说了算,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造成了诸多社会矛盾。实践证明,只有打造一个全新的、全民参与的、有效的制度模式,才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才能保障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因此,沈阳市政务公开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一是通过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市政府各部门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并不断向财政、人事等方面扩展和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了百姓的知情权。二是通过建立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研讨会和论证会等制度,逐步提高执行制度的纲性,使政府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决定时,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群众通过这一形式充分表达了意愿,实现了群众的参与权; 三是建立并组织由民主党派、律师协会、记者协会等社会团体,以及普通群众直接参与的对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的绩效考评。通过一套科学的网上监督考评系统,使市民在进行打分的同时,还可在所设栏目内发表对政府工作的看法和意见,真正实现了百姓的"三权",改变了上级考核下级的一贯模式,由接受服务的市民给作为提供服务的政府评分,政府变成运动员,群众成为裁判,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为广大市民实现"三权"提供了有效途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