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召开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专题调研会
来源:玉溪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高劲松强调,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记者 李向文)11月27日,玉溪市长高劲松主持召开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专题调研会。他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标准服务,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全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市委常委、红塔区区委书记黄宪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森,副市长李富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塔区政府领导参加调研会。

    高劲松一行实地查看了中心城区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先后来到红塔区环卫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城建监察支队、市供排水公司、市房管局了解城市建设管理有关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每到一处,高劲松都同单位负责人和职工进行交谈,分析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同研究解决的措施办法。

    在听取市建设局、红塔区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管理的情况汇报和与会人员的发言后,高劲松指出,城市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和龙头,随着城市结构和功能的多元化,高水平建设城市、科学高效管理城市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成为提高城市运营效率、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玉溪历届地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近年来城市建设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确定了一条符合玉溪实际的城市建设发展思路,实施了一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了城市管理。但城市管理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重建轻管等现象。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总结成功经验,正视存在问题,把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好做法,保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连续性,确保市委三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力争到2012年中心城区防洪防震体系和10平方公里生态核心区基本形成,把中心城区建成最适宜居住的生态城市的目标顺利实现。

    高劲松强调,要按照统一效能、属地管理、依法管治和市场运作的原则,明确各级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一是坚持属地管理,下移管理重心。科学界定市、区事权范围,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更加突出红塔区属地管理的主体作用,把中心城区建设管理的有关事权下放到红塔区。二是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明确市、区管理职责。市级主要负责监督指导、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等方面的工作,红塔区主抓日常管理。合理划分市、区旧城改造管理职责,实行政府规划、市场运作,市级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区级负责全面组织实施。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凡是可以采用市场化手段解决的问题,都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稳妥推进,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有效解决市场竞争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分级分层管理,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管理网络。坚持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落实市、区、街道和社区的管理目标责任,形成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市一级主管宏观决策和监督协调,重点抓好事关全局的规划编制、资源配置、监督检查和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制定;区一级负责全面实施,重点是履行管理职责;街道一级负责操作执行,重点抓管理服务。同时,充分发挥社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基础性单元作用,把社区管理与市场化物业管理有机结合,将管理拓展延伸到社区,把管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形成横管到边、纵管到底的城市管理网络,实现“无缝对接”。四是理顺条块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联系,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发挥整体合力,确保城市管理责任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高劲松要求,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依法管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体系建设,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和完善加强城市管理的法规体系;要大胆创新,拓宽城市管理多元化投资渠道。按照责权利对等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思路,建立完善市、区两级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快建立政企分开、投资多元化的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机制,用经营城市的理念和市场经济的办法筹措管理资金,努力探索一条以城养城、以城管城的路子,实现城市的滚动发展;要强化监管,建立高效运行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建立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及时高效有序管理城市,让市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