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经济报 更新时间:2008-12-03
本报讯(记者 王焕娟 特约记者 张远南 通讯员 林玥)记者昨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各级检察机关正式实施《年度岗位工作目标绩效量化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这是海南省检察院自开展执法规范化工作以来的又一新举措。
新考核办法体现几大特色,其中在考核方式上强化了对口考核,改年底集中考核为平时考核。同时,考核内容更加全面。考核内容涉及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的各个方面,分为控告检察、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刑事申诉检察、预防职务犯罪等十五大块工作,每块工作均制定一整套考核细则,详细规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十五大块工作考核内容总计有358项,基本涵盖了基层院各项工作。
作者:王焕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