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讯 山东省海阳市人事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五个关口,全面实行阳光操作。一是每次公开招考,都将招考政策、招考条件、招考程序及录用结果等情况,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每次考录都聘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人员全过程参与监督,同时聘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领导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各个环节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异地交流考官,异地进行体检。
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坚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和严谨条件,重点抓好了两个环节:
一是在评审工作中,严格实行六公开制度(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二是在聘任工作中,实行“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制度,参加竞聘的人员都要面对单位聘任委员会和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演讲、答辩,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当场公布结果。确定聘任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两年一届的聘约化动态管理。
在编制实名制工作中,各单位对本单位在编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编办,然后由组织、人事、编办、财政、监察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进行检查和抽查,确保人事、编制、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单位达到管理人数一致。
另外,还充分利用“海阳市人事人才网”和“中国•海阳”“海阳之窗”等网站将办事指南、政策法规、人才供需、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登记、职称评聘、毕业生就业等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发布,提高公众的参与度。(海阳市人事局王大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