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税征管改革与信息化建设巡礼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大视角

  信息化:税收征管水平的“阶梯”

  改革开放为新中国打开了走向现代化的大门,但30年前对收税人来说,提起“四个现代化”,那肯定与“税收现代化”沾不上边。没见过电脑,当然做梦也梦不到有一天会用电脑来管理税收业务。而今,进门上网、出门串户,笔不开票、手不沾钱,已成为国税人的工作常态。

  回顾税收征管改革30年,1994年的税制改革依然是转折点。从那时起,当新的税收征管模式提出“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税收征管改革与信息化建设就如影随形,一走走到今天。

  从甘肃国税的税收征管改革的历程来看,信息化对税收征管来说,起初只是一个便捷工具,此后上升为税收征管的工作平台,当前已上升成为税收征管的信息资源;信息化的每一步升级都向下兼容,也标志着税收征管水平的升级;信息化同时是税收征管质量一直向上的投影,引领着税收征管改革的走向。

  15年后回看甘肃国税的发展,可以得出一个相对清晰、确定的结论:税收征管水平与税收信息化水平同步升级、上台阶;而二者结合积蓄的力量,在跨入新世纪后国税收入的“每四年翻番”增长速度上得到了充分发挥。

   “剪不断、理还乱”

    ——改革开放至1993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历程


  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1993年,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走近市场经济体制门槛的15年。其间,在1986年以前,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税务机关陆续制定建立了各项税收征管制度。这些税收征管制度,有的包括在工商各税的税法中,有的是政府和财政税务机关制定的管理办法或单行规范性文件,有的是税务机关采用的管理措施。依据这些不规范、不系统的税收征管制度,甘肃省各级税务机关长期沿用“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的集权化征管模式。

  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这些税收征管制度和集权化的征管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形势要求,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要求。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这是在法律层面由中央人民政府制定的第一部系统的关于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同年,税务机构从财政系统分离出来,以期税收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同时期税收征管模式的改革也有了重大进展。到1989年,全省税务系统在天水、兰州、平凉、酒泉等一些市地、县区税务局,进行以“征管、检查两分离”和“征、管、查三分离”为主要征管模式的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这种新的征管模式是对“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旧模式的否定,其基本内容是将税收征收管理的全过程和税务管理的全部工作,划分为征收管理、税务检查两部分,或者划分为征收、管理、检查三部分,分别由不同的税务机构(机构间的分离)和税务人员(人员之间的分离)分担每个部分的工作职责。到1993年,一个以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征管查相互分离又相互联系、相互监督制约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在全省逐步建成。

  这种新的征管模式的明显效果,是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税收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了税务部门内部相互监督制约,克服了专管员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什么都懂、什么都不精的弊端,有效地克服了管不细、查不深、收不足的问题,提高了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但是,如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这一时期甘肃省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表现在财政税收方面,主要是不少地区越权减免税收的口子不断扩大,偷税漏税欠税现象相当普遍,拒不缴纳税款、围攻殴打税务干部的事件时有发生,加之有的税务机关执法不严,这些问题都严重妨碍和削弱了税收工作,干扰了税法的贯彻执行,对国家财政收入影响很大。

  1992年9月4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管法》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制定的第一部统一的税收征管法律,是建设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志着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全面纳入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依法治税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其最现实的意义,就是对1994年启动的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泛、内容最深刻的一次结构性税制改革打开了道路,为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扫清了障碍。

   征管遥望“高速路”

    ——1994年税制改革时的甘肃税收征管状况

  1994年税制改革启动后,为了保证新税制的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在1995年底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模式。

  从我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历程来看:甘肃税务系统的征管手段在1985年之前尚停留在“算盘时代”,计算机应用处于空白。1985年底,甘肃省税务局配备了第一台微型计算机,机型为IBM PC/XT,首开我省税务系统计算机应用先河;到1989年底,全省计算机应用人员仅有14人;到1992年底,全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发展到30余人,操作员200多人。也就是说,相对于号称“万人大军”的税务系统来说,基层一线税务人员很难见到、摸到计算机。

  再从税务干部队伍素质方面来看,1994年税制改革国地税分家后,截至1997年底,全省国税系统干部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4.12%,专科以上的占33.53%,中专以上的占57.96%。也就是说四成以上的干部竟然是高中以下学历!

  再看征管基础方面。新税制开始施行后,基层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的关系未理顺,征管户数相差大,查找原因难;征管资料不规范,纳税档案不齐全,有些基层税所甚至无账册,以表代账、迟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对甘肃国税的大多数干部来说,新征管模式要“以计算机为依托”,无异于让光着脚的人,盯着遥远的高速路去奔跑,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这条高速路上跑的车是啥样子!

    “便捷工具”时代(1994~1996)

    ——特征:粗放型、低效率

  从整个税制改革方案来看,改革税种、建立新的税制体系,解决的是税制改革的认识论问题——即寻求更为公平、合理、科学的税收制度;而征管模式的改革,解决的是方法论问题——即寻求税收征管的高效率、低成本、易操作。也就是说,税收征管改革及其目标,就是建立与新的税制体系相适应的、不断完善、与时俱进的征管模式;而信息化建设服务于征管改革,又推动着征管改革。

  在征管改革初期,由于个别单位对征管改革理解不深、认识不足,导致本单位征管改革的步伐比较缓慢,但省国税局领导层的认识清楚,态度坚定、旗帜鲜明。

  声音回放

  目前进行的税收征管改革与以往历次改革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把计算机应用提到了依托的高度,使这次征管改革具有了现代化的意义。这将使我们的税收事业发生质的飞跃,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与国际税收管理逐渐靠近和接轨,这无疑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采用计算机进行税收管理,征税成本将会成倍下降,办事效率将会成倍提高。目前需要解决的不是要不要推广计算机应用的问题,而是如何推广应用的问题。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硬件设施存在一定程度的浪费,没有全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软件开发不统一,造成各自为政、重复投资、重复劳动、难以联网;三是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

  加强培训、提高人的素质是搞好征管改革的关键。先进的工作手段、规范化的征管程序,必须有人来操作。没有懂计算机、高素质的人,计算机难以全面发挥作用。只有建立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干部队伍,才能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征管改革的艰巨任务。

    ——省国税局原副局长 郭德显

  到1996年底,为了建立新的征管模式,全省列入征管改革试点范围的63个县市区局共建成办税服务厅62个,已运行40个;95%以上的企业、90%左右的个体户实行了自行申报纳税;县城以上税务机关基本上实现了集中征收,方便了纳税人,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正在逐步增强;全省已配备计算机1200余台,计算机正广泛运用于税收征管,征管手段不断改善,办事效率逐步提高;新的内、外设机构协调配套,运作良好。

  相比征管改革取得的初步成就,有两个尖锐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是征管软件的滞后,成为征管改革的“瓶颈”。加强征管软件开发是征管改革的主要工程,1995年以前的近十年时间,由于国税系统先后使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软件、通用软件和自行开发软件,各地在征管软件开发中“一哄而上,重复开发”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各种软件的操作系统与开发平台混乱,信息编码不统一、不规范,数据资料不能共享,限制了部门之间的有机衔接,造成了计算机功能、作用的严重浪费,充其量只是个人、小部门或小单位处理日常事务的“便捷工具”。这种状况也使统一全省征管软件的需求更为迫切。

  二是对税源“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倾向突出。由于新征管模式没有强调“强化管理”,导致征管一线对税源“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粗放倾向越来越明显:一方面,税务所与办税厅、稽查分局工作不协调、不衔接。纳税人先在大厅申报开票,然后才到税务所办理抵扣审核及认证手续,先申报后审核,征收与管理不衔接。另一方面,税务所与稽查分局的矛盾更为突出,各自为完成任务争相查账,抢收入,形成了对企业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给企业增加了负担。

  以上两个问题直接导致了对基础税源粗放型、低效率的管理,在增值税管理中表现最明显。1996年底的统计数字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

  一是增值税税负逐年下降。三年来,全省增值税税负分别为1994年5.05%、1995年4.25%、1996年3.88%。其中流通企业税负下降更多:1996年流通领域一般纳税人平均税负为1.49%,与1994年2.6%相比下降25.48%。

  二是增值税异常申报问题突出。通过对1994、1995、1996三年税收资料调查,全省进销项税额倒挂的企业分别为2366、2074、1963户,倒挂企业户数占各该年调查总户数的比例分别为79.37%、74.11%、74.27%。

  三是检查力度不够。1995年对千户企业的检查中,有偷逃税行为的企业占80%以上。

    “便捷工具+工作平台”(1996~2002)

    ——特征:粗放型、高效率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税制改革初期出现的前述问题,省国税局采取了一手抓全省征管软件统一——自主开发全省统一的征管软件GSTAX、众志成城建设“金税工程”,一手抓征管质量提高——推行“三管责任制”和征管质量考核的“两手抓”措施。

  历经磨难,自主开发GSTAX

  1996年,省局决定统一征管软件,开发一套全省统一、功能齐全、版权自主、符合甘肃实际的《甘肃国税综合信息工程系统》(英文简称GSTAX)。

  起初,为了缩短开发周期,省国税局选择了委托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道路,但在试运行中,由于受托公司对税务系统的征管业务需求掌握得不全面,工作流程不熟悉,开发的软件不能很好地适应国税征管工作实际,且开发费用高昂。痛定思痛,省国税局信息中心技术团队在原主任午锁平的的带领下,知难而上,主动承担起了开发任务,走上了一条艰难的自主开发之路。

  经过对税收征管业务规范、税收法律政策、税收征管流程的全面系统学习,对各级机关税收征管业务需求的全面征集和归纳、梳理,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上千次的程序修改、上万次的模拟运行,包括省地县三级税收信息查询系统、税收征管实时查询系统、发票管理系统、税务稽查系统等七大模块的《甘肃国税综合信息工程系统》终于成型,1997年7月1日成功上线运行,1998年底推广到全省。在2000年全省“税收征管质量年”活动开展后,又开发挂接了《普通发票电话语音录入及摇奖系统》。

  至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双定户定额认定、税种税目认定、完税证(缴款书)开具、汇总上解、入库处理、数据传输等税收征管各环节工作,均能通过GSTAX实现,整个流程顺畅,数据衔接一致,实现了税收征管信息化。

  GSTAX功能特点和积极作用集中表现在:

  一是把有可能影响税收执法的环节纳入严密的监控之下,并能根据岗位职能进行操作权限设定,既向实现办公自动化、无纸化迈出了坚定的一步,也保证了税收征管的有序、合法。

  二是提高了全省国税系统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应用水平和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培养出了一支适应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需要的技术队伍,为此后的信息一体化建设和CTAIS的推广应用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技术基础等软硬件基础。

  三是统一了征管软件,保证了全省税收征管电子信息格式的一致性和数据的完整性,为我省各级国税部门领导进行税源分析、完善征管措施、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完整的数据资料。

    随后挂接的《普通发票电话语音录入及摇奖系统》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索要普通商业发票的的积极性和纳税、协税、护税意识,对严厉打击各种利用普通发票偷逃税款的行为,营造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两奖”活动开展以后,商流环节的增值税逐月递增10%左右,税负提高了0.48%,普通发票管理秩序发生明显好转,获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众志成城,精铸“金税工程”  

  上世纪末,随着震惊全国的“金华税案”“南宫税案”“鼎湖税案”等特大偷税案的发生,为保护增值税专用发票量身定做的“金税工程”开始在全国加紧上马。

  国务院领导同志曾经强调,要“像对待钞票一样管好(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我们在实践中的感受,是比管好现金还难!有人说,管好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新税制就成功了一半,这句话一点都不过分;而没有计算机网络这个“依托”,这张票根本就管不好,也管不了。

    ——庆阳市西峰区国税局局长 郭小军

  2000年9月,我省“金税工程”网络建设项目正式启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指出,金税工程是增值税乃至新税制的“生命线。为了保证这条“生命线”的建设质量,省国税局将其定位为各级国税机关的“一把手工程”,从组织管理、进度安排、工程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各方面均作了严格的要求和说明,有力保障了金税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根据工程进度安排,全省国税系统需要在2001年7月1日之前、9个月时间内,完成工程所需的硬件采购、分发、运输、安装,机房标准化建设,网络铺设连接、线路租用,软件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全省、全国联网测试、正式上线运行等工作,其时间之紧、工作量之大、技术含量之高、组织协调难度之大,创甘肃国税自机构分设以来之最。

    数据采集是金税工程建设过程中工作量最大、工作质量可控性最差,又是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工作。数据是金税工程的灵魂,而作为金税工程理论起点和运行关键的数据采集工作,面对的却是素质、情况、条件千差万别的广大纳税人!就是在这项最艰巨的任务面前,甘肃国税人做到了“零误差”,并以金税工程的按期成功上线、高质量运行证明:这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秀队伍。从2001年7月1日上线正式运行至今,甘肃国税系统金税工程质量考核的两项主要指标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采集率、法票协查回复率一直保持100%,使通过伪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种手段偷逃税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极大地促进了增值税管理,促进了国税收入的稳步增长。

  由于领导科学、措施得力、质量过硬、效果显著,我省的金税工程建设得到了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副局长许善达两位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网络增值:工作平台初成型

  金税工程的建设使国税系统建成了自总局、省局、地市州局、县区局、基层分局(所)依次而下的五级广域网。借助这一庞大的网络,省国税局于2001年底在全系统开通运行了公文处理系统,实现了公文处理无纸化、政务办理高效化、参谋服务及时化、日常管理规范化、行政成本节约化;自2001年4月起,以兰州市国税局为先锋,全省国税系统自省局以下陆续建成了各机关网站,开辟了征纳双方对话沟通的新渠道;自2002年10月起,建成了省局与地州市局的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逐步解决了我省由于地域跨度大、交通不便造成的“走长路开短会”,会议开支大、费用高的问题。

  借助网络平台,各地自主开发的一些征管辅助软件也开始发挥积极作用。定西市国税局通过大量劳动,收集和录入普通发票信息,再将购销双方的发票联与存根联信息在计算机上进行比对,发现问题,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了对普通发票领域的税收管理。2003年6月19日,现任财政部长、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定西国税调研时就此指出:“尽管软件需要大量的手工劳动才能实现其效能,适用范围有限,但这种在税收管理当中肯动脑筋、不怕辛苦、开拓创新,在日常管理手段中积极引进科技手段的精神特别可贵,很值得肯定。如果保持这种精神,各种管理办法还会进一步产生,工作质量和效率会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税务工作怕就怕没有这种认真的态度,我将在总局机关广泛宣传这种精神。”

  “三管”责任制:直指征管“软肋”

  “三管”责任制是甘肃国税人在调查、研究、总结多年来税收征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征管模式运行后因管理缺位造成的漏洞而探索出的一种新的管理路子。“三管”即管户、管税、管查。“三管”责任制采取了管户、管税、管查责任到人的片管或段管制度,不同于过去的专管员制度,也不同于“三分离”“两分离”格局的简单分工,而是借鉴了旧征管模式的优点,是管事与管户的结合,管事下的管户制度。

  为了在征管一线确立“三管责任制”,省国税局制定了实施方案,调整充实了一线管理力量。从工作需要出发,各地对机构进行了微调,调整修改了机构职责,初步解决了管理“缺位”的问题。

  1999年8月,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对“三管”责任制的推出表示了肯定。

  严格考核,夯实征管基础

  2000年初,为了从源头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省国税局决专门制定了《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对纳入考核范围的具体指标、计算公式、政策口径、达标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省、地市州、县区三级遵照《办法》层层考核,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全省征管工作的统一、规范和征管水平的提高。“征管质量年”活动的扎实开展和《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全面实施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2000年10月底,全省“两税”收入计划任务进度达到81.55%,首次接近理论均衡进度(83.33%);到2001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税收收入75.26亿元,提前40天全面完成税收任务,组织收入工作首次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受此鼓舞,全省国税系统的征管质量考核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三年,堵塞征管漏洞的各项制度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征管质量考核就此转入常态,纳入GSTAX成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被固定下来,成为保证税收征管质量的长效机制。

 


   “便捷工具+工作平台+管理资源”时代(2003~)

    ——特征:精细化、高效率


  进入新世纪,受经济形势迅速发展、税收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增值税管理面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

GSTAX在实际应用中也逐渐暴露出系统容量小、数据处理能力弱、并发处理不理想等问题。我省各应用系统独立运作,缺乏数据统一应用的基础,需要以大集中式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各应用系统进行整合。

  就在这一时期,国家税务总局主持开发的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英文简称CTAIS)已经面世并已开始试点。

  CTAIS:早起步“三步”登上新高峰

  CTAIS是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编写的税收征管软件,它的推广并不是普通概念上一个计算机软件的推广应用,而是以全国统一的征管流程为前提,重新编制岗责体系,建立严格的操作权限和管理制度,以税收征管软件为主要手段,完善原有的征管模式、打破原有的征管工作格局,对原有的征管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清理和统一规范。

  正是由于CTAIS功能空前强大,上线运行是对原有征管平台的彻底“废弃”,需要采集海量的基础静态和动态数据支撑运行,即使是财力、技术都雄厚的发达地区也望而却步。

  甘肃国税人没有却步。

  在深刻领会国家税务总局精神,分析试点成功的省市国税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省国税局认为应该有敢为人先的精神,推广CTAIS宜早不宜迟,早推广早受益,早引入早改观,但也不能盲目乐观,一哄而上。

  从2002年6月开始,按照“统一规划、分层推进、谨慎操作、整体到位”的思路,甘肃国税积极、谨慎地采取了“三步走”的战略:第一步,自筹资金,选择信息技术力量相对雄厚、管理层级相对较少、纳税人数量较少又相对集中的嘉峪关、金昌两市局进行总局计划外的先期试点;第二步,是以兰州为代表、管理层级相对较多,纳税人数量大、类别齐全、较为分散的5地市;第三步是技术力量较弱、落后偏远、纳税人分散程度高的7个地市州。

  与金税工程一样,高质量的数据依然是这个新系统的血肉和“源头活水”,只不过CTAIS要求的数据信息项目更多、内容更全、范围更广、分类更细,既包括静态数据也包括动态数据,准确性要求更高。即使放在一个千余户纳税人的征管单位来看,这些数据采集都堪称“海量”,给基层一线征管人员的数据采集工作带来超乎想象的困难。

  困难没有难倒甘肃国税人。

  CTAIS的成功上线运行实际上是信息技术人员与税收征管业务人员紧密合作的成果。因为从筹备上线开始,自省国税局及以下,各级国税局都成立了技术组和业务组两个组织、协调、支持小组,技术组负责解决计算机和网络软硬件技术问题,业务组负责岗责体系编制、政策解答、特别是数据库采集规范和标准的统一。

  岗责体系是CTAIS应用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税收体系的组织构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征管业务流程、人员岗位配置、纳税人办税指南等项目构成的有机整体,由于不同级别、不同地域涉及的上述内容有差异,因此省、地州市、县区三级机构的岗责体系编写都依靠各级、各单位的税收征管业务精英来承担。

  CTAIS在全省国税系统最终成功上线运行,从全局、整体提高了税务机关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监控水平,在全省国税系统范围内形成了以计算机为依托,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规范了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由人管理人到制度管理人、机器(程序)管理人的跨越,压缩、规范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空间,从源头上改变了信息不能共享的局面,推动了全省国税系统在一个网络支持下的立体式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建立,实现了广域网环境下的数据集中处理,满足各应用层次、各环节数据的实时共享,为强化税收征管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和丰富的数据信息资源。

  数据增值:工作平台变“资源”

  强大的CTAIS平台汇集了全省纳税人全面、海量、及时更新的信息数据。在强大的信息化平台支撑下,甘肃国税充分利用系统数据信息,探索出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源管理”四环相扣、四位一体的税源管理互动机制,推进了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从征管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看,2001年与2006年相比,全省国税系统的“税务登记率”从97.67%提高到了100%,逐年提高并趋于稳定;“平均申报率”从94.16%提高到了99.7%,“平均入库率”从93.09%提高到了99.54%;由于严格执行了“杜绝新欠、清理陈欠”的征管要求,采取了征管法规定的税收保全、纳税担保、加收滞纳金、实行欠税公告等手段,“欠税增减率”逐年下降——欠税总额从2001年的22651万元下降至2006年底的1739万元,总体下降了92.32%。

  至2006年底,甘肃国税顺利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安排的主机、存储部署以及数据省级集中的试点工作,实现了防伪税控、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货运发票等18个系统的省级数据集中和部署,保证了税收数据规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自主开发了“运维技术支持系统”,启动了省局信息系统呼叫中心,有效地提供了软件、网络与安全等多项技术支持服务。2004年以来,除各市州局自主开发应用的各种辅助软件外,省国税局自主开发并在全系统推广应用了“一局式查询系统”“零负申报查询系统”和“税负评估系统”等8项征管信息系统辅助软件和行政管理软件。

  在利用现有计算机网络功能的同时,甘肃国税人也善于“拿来”高科技产品丰富税收征管手段。2007年7月,兰州市红古区国税局引进了“煤矿产量监控系统”。该套系统可对各出煤口的出煤量进行精确称重,称重数据经过本地储存后可通过GPRS发送至税务机关煤矿监控中心,实现对辖区煤矿产量的完全监控。该系统投运后,2007年8至12月该局辖区监控的产煤量为17.84万吨,征收税款144.51万元,比2006年同期两项数据分别增长151%、276%。

  税收信息化大大促进了征管手段创新。2006年一年间,甘肃省国税局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基本成熟、适用全省的《煤炭开采行业增值税税收管理办法》;在县区局一级,针对特定地区、特定行业制定并已收到良好效果的纳税评估办法有近百项。在纳税评估工作的直接推动下,2006年全年全省国税系统增值税零负申报率同比下降3.94%。

  时至今日,甘肃国税又先后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了财税库银联网试点,开通了12366短信服务平台。短信服务平台的建立使税企双方实现了全天候、无障碍的双向沟通。

 高水平的信息化平台,终于使“光脚”的国税人以昂扬的姿态踏上了税收现代化的“信息化高速公路”,跻身于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大军的“第一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