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2009年工作安排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要求,围绕“规范、公开、高效、廉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全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打造服务型政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的贡献。
奋斗目标:全市的行政审批工作、公共资源配置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要达到全国副省级城市最先进的一流水平。所有审批事项办结率要达到100%,即办率要达到90%以上;各部门政务信息发布率和每日更新率分别达到了95%,动态公开率达到100%。所有业务全部实现“无障碍、无差错、无投诉”的工作目标。
(一)行政审批工作
1.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组织全市第七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确保我市保留的审批项目、年检项目、收费项目、需向国家和省上报的初审项目、面向企业法人的审批前置项目,始终保持在一个最科学、合理的水平,实现全国副省级城市最佳投资环境的目标。二是继续规范16个区、县(市)、开发区行政审批工作,制定审批项目规范文本,实现各地区间项目数量、名称、要件、程序、时限的全面统一,使全市行政审批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三是做好项目清理的后续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项目进厅办理情况,项目取消后监管情况,项目下放后衔接情况,确保全市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得到巩固。四是逐步理顺审批管理体制。在目前“成建制”改革成果基础上,继续深入探索“大部门”管理体制。加强审批机构独立性,各部门“审批办”不再挂靠其他业务部门,成为独立行使行政审批职能的机构;逐步将面向企业法人的审批前置事项向部门内部一个处室(审批办)集中,选取几个市直部门和一个开发区进行体制改革试点,将各部门“审批办”和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打造成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和非审批类办理事项的唯一窗口,实现政府部门涉企服务功能的高度整合。
2.不断拓展服务中心功能。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论的基础上,在服务内容和功能上要有新的拓展。一是严格执行封闭式办理,扩展服务内容。将目前由综合窗口代理的人事局、外办、编委办、动监局、农委、民委等部门纳入两级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同时增设网通等配套性服务,使审批服务链条进一步完整。二是围绕提供便企服务,将企业法人的年检(审)事项、向国家和省上报的初审事项、非审批类办理事项全部集中在两级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全部集中在两级行政审批中心办理。三是围绕延伸服务,拓展区县行政审批中心功能,开辟为市民服务的新功能。
3.不断创新审批工作方式。一是继续完善企业注册审批 “一审一核”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一审一验”制,审批收费“一费制”。二是进一步延伸全程无偿代办制工作链条,降低服务门槛,扩大服务领域,将服务延伸到相关前置、后置部门的业务流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服务。三是实现电子化“一表制”,在多部门审批信息流转中,将企业设立、变更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类申请表格,按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整合,相关部门通过“一表制”网络信息交换平台,自动生成各自登记(申请)表格,实现“一表登记,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同时办结”。
4.升级电子政务平台。一是实现市区联动的网络平台。继续建设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各区、县(市)、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的网络平台,开发二期审批软件升级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审批联动。二是建立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使办事企业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实现无纸化流转。三是建设网上效能监察中心,监察部门对全系统审批行为即时全程监督。
5.建立全新的考核体系。根据服务中心审批工作的业务特点和效能监察的管理要求,认真履行好行政审批的服务职责,要严于管理、敢于管理、善于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考评与激励机制,重新制定工作人员考核及细则,对各项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特别是窗口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用语、限时办结等情况的督查。每季度对审批工作部门进行一次公开评价。全年四次公开评价群众满意度达不到90%以上的部门,将对该部门审批负责人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政务公开工作
1.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信息更新。要继续抓好信息源建设工作,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证通过各种载体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准确。要按照有关规定,将本部门新产生应主动公开的纸介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到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备份存档、上网录入,并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更新,确保群众能够查阅到全市各部门最新、最完整的政府信息。
二是做好重点公开。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将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政府各部门的财务账目、财务审计内容和结果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以及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好重点公开。
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自《条例》颁布以来,我市群众的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这项工作已经成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今后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会越来越多,各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地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
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明年我市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市区党校、行政学院和各部门培训机构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公务员业务培训和学习的常规内容,重点掌握《条例》的基本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审核、填报等方法,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出台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市政务公开办根据市政府意见,结合我市目前政务公开实际,制定并出台《沈阳市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2.继续扩大公开范围
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向农村地区延伸。按照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要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找准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结合点,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制度机制,搭建基层公开的综合平台,实现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机互动。进一步创新乡镇政务公开的形式,使政务公开更加方便农民,服务基层。
二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向社区延伸。各区、县(市)政府要进一步把土地征用、房屋动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将政府执法过程置于阳光下,不留死角。要把财务、审计、政府招投标、政府采购、重大项目开行贷款、地铁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公开,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站所延伸。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全程办事代理制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形式,整合资源,对部门职能、办事流程、办理事项和内设机构进行重新梳理,实现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的进一步创新,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
一是创办《政务公开》杂志。为及时总结和推广全国政务公开先进城市和我市各部门在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强学习和交流,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工作水平,拟编辑出版杂志类宣传资料《政务公开》,拟开设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经验交流、基层之声、视野等板块,以此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内容,方便各部门和百姓利用政府信息。
二是开办电视台政务公开专题节目。为充分利用电视普及率高,群众获取信息及时方便,信息内容生动直观的特点,市政务公开办将与省、市电视媒体合作开办政务公开“民生面对面”专题节目,让百姓更加直观的了解政府信息。全市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做好节目的录制、制作和播出工作,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更加贴近生活的全新政务信息服务平台。
三是继续积极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全市各部门要继续积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开展“政务公开,走进社区”、“政务公开,走进农村”、“政务公开,走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加强与民互动交流,面对面为群众及企业排忧解难。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同时,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组织好本年度“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宣传《条例》为重点,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地组织好广场宣传、政策咨询、新闻发布、接待来访和走进直播间、演播室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是继续完善其它公开平台。要继续利用好“114公民政务咨询热线”、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电台“连心桥”、报纸专栏、政务信息触摸屏等政务公开平台,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好通过这些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地发布信息,切实为市民群众了解各类政务信息提供高质量的便民服务。
五是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公开形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市政府和本地区信息查阅中心、本部门信息查询室(点)和社区查询窗口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维护网上和信息查阅中心(室、点)公开的信息,接待好到社区查询窗口查询信息的群众,切实保障广大公众的民主权利。
4.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网上考评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将继续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月考评、季通报,同时,还将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政务公开网上考评的内容,广泛听取各部门建议、意见,使考评工作更科学、更公平、更合理。为确保考评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应建立内部考评机制和奖惩措施,以此推动和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明年,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全面启动。各项公共资源交易,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实行统一进场、规范交易、专业管理。为此,我们将把“构建公平与效率协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作为工作目标,稳步推进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业务部门管理制度、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交易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影响,进一步增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交易活动的市场秩序。
2.整合资源。统一专家库,统一流程,统一协调,统一人力资源,统一资产管理。利用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不断规范交易操作流程。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优化招、投、评、定标流程;积极推行电子标书,采用电子评标方式;探索和研究新的科学的产权交易操作方法,确保交易安全,把交易风险降到最低;扩大网上政府采购的范围,深化网上询价采购方式,充分发挥网上竞价的优势,提高招投标和采购效率。
4.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平台服务功能。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充分披露交易信息;二是升级改造公开交易软件,不断增加在线交易的品种和范围;三是逐步推行网络安全认证;四是推行无纸化办公;五是进一步提高开标评标现场闭路监控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是难以持续开展的。因此,我们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正确把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适应不断发展的改革形势和工作需要;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发扬公正无私、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精神,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工作观念,打造一支能吃苦、能战斗的队伍;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监督、管理、制约和激励机制;四是加强能力建设,注重调研、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不断实现工作方式和方法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