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12月20日胜利闭幕了。这次会议明确提出,2009年检察机关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必须深刻把握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和要求。随着社会各界关注法律监督的程度越来越高,人民群众对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检察工作领导、监督、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检察机关必须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检察工作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道路,牢固树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着力构建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始终把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采取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促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全面把握社会稳定大局,积极应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问题和挑战,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必须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最近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重点和主要内容,紧紧抓住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充分认识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切实抓好深化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必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狠抓基层基础工作,打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基层基础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石。要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作为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着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总体水平。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关键执法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以检察信息化为主导,加强执法保障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我们相信,在即将到来的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一定会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向党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