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12月18-19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召开全市政府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就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推进全市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首先充分肯定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取得的成果,并对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系统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条例》,建设法制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是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到三个明确。要明确主管领导,区县局队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直接负责;明确主管部门,区县局队最好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二是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区县局队要参照市局、总队出台的15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要加强管理,建立上下级之间、内部各科室之间、外部各部门之间、兄弟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三是搞好培训,加强监督。要开展学习《条例》的培训、落实各项制度的培训、统计数据整理加工能力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巡查工作内容,列入评比考核内容。
会议提出了下一阶段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要抓好历史数据的清理整理,使统计数据形成历史性衔接;二是要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了解《条例》,知道怎样获取统计数据;三是要加强协调沟通,规范指导区县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加规范、健康地开展;四是要规范统计方法制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促进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和规范。
最后,会议就具体事宜进行了明确:一是区县统一由办公室牵头,设置1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做到各科室职责分工明确;二是各区县参照市局、总队的15项制度,完善自己的15项制度,抓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市局、总队由资料管理中心负责监督,区县可以考虑由网站负责监督;三是准确把握信息的属性划分,除《统计法》和《保密法》明确规定不予对外公开的以外,其他信息一律做到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公开。市局、总队尽快制定全市统计数据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使市、区县数据信息公开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指标,统一表式,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