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采购中心为四大部门电子政务系统资源整合选监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作者:罗瞻
 

  12月16日,受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委托,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其“宁波市四大部门暨全市电子政务资源整合项目咨询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宋卿介绍,此次项目采购的内容主要是对宁波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个部门暨全市电子政务资源整合项目提供咨询,并进行建设过程的监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浙江省或宁波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在宁波市内有常驻服务机构;同时有编制宁波市范围内政府部门信息化规划的业绩。

  解决重复建设和资源不共享问题

  记者从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了解到,电子政务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该市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十五”以来,宁波市电子政务成绩显著,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重点业务系统相继建设,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已经成为政府高效履行职能的基本手段。在此期间,宁波市电子政务已从初期的网络建设、信息发布,转向以资源整合为主体、以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应用阶段。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宁波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家的电子政务建设,在经过几年的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其中最主要的问题表现在多头重复建设和资源共享不足等方面。

  针对这些情况,四部门相关负责领导组织了整体的政务建设情况调研,并提出初步工作方案。而当前,在全国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的形式下,进行该市四大部门电子政务资源的整合,从而为实现宁波市电子政务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对于更好地发挥电子政务综合效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确保项目完成预定目标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次项目,要求投标人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监理的有关文件及规范等的要求,协助建设方做好项目咨询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监理,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进行全面的控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项目文档资料等进行管理,从而使本项目完成预定目标。

  招标文件规定,监理范围将包括项目从设计、招标、采购、实施、测试、试运行至竣工验收的各阶段全过程咨询和监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制定各个阶段详细的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依据、监理工作制度。

  “不仅是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还要求其具备及时快捷的服务能力,这样才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采购人代表介绍。另外,招标文件还明确要求了投标单位须针对本监理项目专门成立监理工作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至少4名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

  商务技术评分占70%

  “这个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占到30%,商务技术评分占到70%。”采购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到。

  招标文件表明,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相关业绩、咨询方案、质量控制的方法、措施及目标评价、进度控制的方法、措施及目标评价以及人员配备合理性等都是重要的考量依据。

  这其中每一项的每一个分值都非常具体,一方面突显了采购单位对于投标人技术方案的看重,另一方面也极大地提高了整个项目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招标文件同时指出,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技术方案评分高的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