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源区矿产资源规划
来源:资源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晋源区国土资源局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和依据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太原市矿产资源规划》和《晋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1999]356号)及“关于编制地(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的通知”(晋国土资发[2002]34号),我区制定太原市晋源区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矿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及“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总方针,以建设比较完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体系和比较科学的矿业产业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全区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编制规划的基本原则

    1.依据并服从上级规划的原则

    下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必须以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下级矿产资源规划必须服从上级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同级相关规划相衔接。下级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开发利用和结构调整控制指标,不得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矿区(床)最低开采规模指标,不得低于上级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利用率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法规的规定。

    2.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

    要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采选综合回收率,加强资源保护,节约使用资源。适度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严格实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合理开采、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3.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控资源利用总量。加强矿业法制建设和矿业资源管理,对重要矿业资源进行规划管理,防止资源的损失浪费。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有效保护资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

    根据我区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和全区经济发展及市场需要,发挥地区优势,扬长避短,在积极开发旅游经济特色区的同时,适当开发以煤为主的矿产资源。

    6.实事求是,重点突出的原则

    规划编制必须在对区情、矿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对资源形势的判断、规划目标和任务的确定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的制定必须切合实际,充分体现本地区的特点。规划安排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矿产、重点地区、重点任务。

    7.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本地区资源特点、区位特点、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提高规划编制的科技含量,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规划基准年、期限和适用范围

    《规划》以2000年为基期,2001­­­­—2010年为规划期,其中:近期为2001-2005年。《规划》的适用范围为晋源区所辖行政区域。

    第二章 矿产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晋源区是太原市六城区之一,东以汾河为界与小店区为邻,北与万柏林区接壤,南和西与清徐县相连,西部为吕梁山脉,东部为平川,地形呈西高东低。全区海拔最高点1865.6米,最低点760米。全区现辖义井街办、罗城街办、金胜镇、晋源镇、晋祠镇、姚村镇,常住人口 17,4453万,其中农业人口11,0257万。土地总面积291平方公里。全区交通便利,307国道、夏汾高速公路、太原西北外环高速公路穿越全境,县乡公路四通八达。晋源区境内有晋祠、天龙山、龙山石窟、太山寺以及未开发的晋阳湖等名胜古迹和自然保护区。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炭、铝土矿、耐火粘土、硫铁矿、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砂岩、砖瓦粘土、矿泉水等10种,其中以煤、石膏最为丰富。

    200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完成 6.5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 0.6125 亿元,工业总产值13.98亿元。全区矿业采选业工业总产值为1.84187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当年不变价) 13.98 亿元的 13.2%;矿业产品加工业工业总产值(当年不变价)为2.16708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15.5%。可以看出,晋源区矿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较重要的位置。

    二、矿产资源形势

    自十八世纪以来,中外地质学者先后对本区地层、古生物进行过研究。而较系统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及勘查是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进行过煤炭、石膏、粘土矿、铁矿和特殊用途的石灰岩等矿产的普查、精查和勘探及区调工作。截止到2000年底,全区共发现查明一定储量的矿产8种(见附表1)。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矿区)20处(见附表2、3)。

    截止2000年底,已查明全区含煤面积15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姚村镇南峪沟、黄楼沟,晋祠镇柳子沟、明仙沟,晋源街办风峪沟,金胜镇冶峪沟以及罗城街办开化沟内。查明保有地质储量4.93亿吨,但大部分为国家重点企业占用,地方开采边角资源,全区占有资源/储量29671.2万吨,其中:无烟煤6955.1万吨,贫煤20872.0万吨,贫瘦煤1012.7万吨,瘦煤831.4万吨。可开采煤层为西山煤田山西组2#、3#煤层以及太原组5#、6#、8#、9#煤层,其中5#、6#煤层局部地区为不可采煤层,全区境内煤层赋存均为近水平,平均倾角为8度,最大倾角为15度,煤层总厚度为9.5-14.3米,平均为12.9米,煤种以贫煤为主,为优质动力用煤,发热量在7500大卡/kg以上,灰分含量介于9%-27%之间,属于中灰煤,洗选精煤灰分小于10%,为特低灰煤,山西组煤层中硫含量一般为0.4%-1%,太原组煤层含硫一般为1.3%-3%,经洗选后均为低硫煤。

    石膏主要分布于晋源街办风峪沟、狐子沟、晋祠镇枸杞沟、硫磺沟、明仙沟、马坊沟以及罗城街办开化沟内。累计查明地质储量为2406.2万吨。截止2000年底,保有储量为2225.7万吨。矿石类型有硬石膏、白云质石膏、雪花石膏、纤维针状充填石膏、粘土质石膏等,矿石为细晶至粗晶结构,斑状、角砾状、条带状、鳞片状、纤维状、脉状等构造。主要矿物成份为硬石膏、石膏、少量白云石、粘土等,矿石品级以I、II级为主,CaSO42H2O含量85%—98%。

    建筑石料用灰岩主要分布于晋祠镇马坊沟、明仙沟,晋源街办风峪沟,罗城街办开化沟内。查明地质储量3980万立方米,保有储量为3603万立方米。赋存于古生界奥陶系组,一般为黑灰色致密状石灰岩,质较纯,含极少量白云质斑点为I级品矿石,含CaO52%—53.87%。

    耐火粘土主要分布于金胜镇冶峪沟,上冶峪沟一带。已查明地质储量215.4万吨,耐火粘土有两个层位,其一、本溪组底部,其二、太原组顶部,矿体呈层状,似层状产出,产状平缓,矿石质量以Ⅰ、Ⅱ级品为主,Ⅲ、Ⅳ级次之。

    硫铁矿主要分布于晋祠镇柳子沟和硫磺沟内,赋存于本溪组底部,平均厚度1.5米,矿石品位平均15.98%,属低品位矿石,暂无开采价值。

    水泥用灰岩主要分布于晋源街办风峪沟和罗城街办开化沟、冶峪沟内。已查明地质储量1040万吨,灰岩产于古生界奥陶系组,矿石均呈巨厚层状,构造简单,产状平缓,厚度为30米。

    砂岩主要分布于姚村镇洞儿沟、黄楼沟,晋祠镇柳子沟内,地质储量为2370万立方米,砂岩产于二叠系石盒子组地层中,矿物成分以石英、长石为主,呈黄绿色、灰白色,厚层状,广泛用于民用建筑和水泥、玻璃,陶瓷配料。

    砖瓦粘土主要为第三系、第四系红土、黄土,主要分布在山前地带,资源十分丰富。

    矿泉水主要在晋祠天龙山和晋源街办要子庄村一带,因目前没有开发利用,有待进一步详查。

    铝土矿主要分布在晋源街办风峪沟、晋祠镇柳子沟、硫磺沟、枸杞沟,地质储量为132万吨,由于矿石质量中等偏低,目前没有形成开采规模,只是有零星开采。

    总之,我区矿产资源种类较多,煤、石灰石、石膏、砖瓦粘土等资源地位显著,前景看好,而其它金属、非金属、地下水、矿泉水等资源相对缺乏。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止2000年底,晋源区矿产资源已开发利用的有煤炭、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耐火粘土、砂岩、砖瓦粘土共7 种。已生产和在建各类矿山88座(见附表4)。

    境内有得天独厚的煤炭资源,决定了煤炭开采业较其它矿产开采业有着明显的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达到了较高的生产规模。2000年底,全区有71座矿井,其中:区营煤矿4座,乡镇(街道)办矿11座,村办矿51座,行业办矿4座,个体办矿1座。在全部矿山中,年生产规模10万吨以上的矿山1个, 年生产规模6-10万吨的矿山12个, 年生产规模3-5万吨的矿山50个,年生产规模3万吨以下的矿山8个。另外有煤炭深加工企业16座。其中:12座焦化厂,2座洗煤厂,1座型煤厂,1座炭黑厂。全年原煤产量 147.36 万吨,洗精煤20万吨,焦炭 35万吨,炭黑0.5433万吨。产品主要销往河北、山东、天津等地,部分销往国外。

    全区有各类非金属矿山企业17座,目前开采的非金属矿产有耐火粘土、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灰岩、砂岩等。耐火粘土矿1座,年生产规模0.2万吨。石膏矿 5座, 其中:年生产规模1万吨和0.35万吨各1座,年生产规模0.5万吨3座。建筑用灰岩矿 9座,其中:年生产规模0.5万方(含0.5万方)2座,0.5万方-1万方4座,1万方以上3座。水泥用灰岩矿1座,年生产规模5万吨。砂岩矿1座,年生产规模0.2万方。2000年石膏产量为9.8千吨,耐火粘土9 千吨,建筑用灰岩24万立方米,水泥用灰岩3万吨,其它矿产用量有限,开采量较小。

    砂岩目前还没有依法开采的企业,只是民间零星开采。砖瓦粘土资源丰富,但由于诸多原因,目前还没有依法开发利用的企业。
    四、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晋源区是一个以开发煤炭矿产资源及延伸加工产品为主的资源县区。目前,主要矿产品有原煤、洗精煤、焦炭 、水泥、炭黑、建筑石料、石膏等。由于晋源区地理位置紧临太原市,“十五”及以后时期我区所面临的将是一个全新的发展环境,宏观发展背景对晋源区的影响将是巨大和深刻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全民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发展旅游经济特色区的客观要求,为全区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支持。同时,又对我区现有的以增长方式粗放、大量耗用资源、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业产业经济体系提出了新的战略性要求。随着市区中心工业的外迁扩散,西环高速公路、罗城综合交通枢纽等重大工程的规划建设,周边县区一批重点产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投产,市场供需格局和区域经济联系特征将会发生相应变动,我区现有主导产品的市场空间将会受到较大程度的挤压。根据国家能源结构的发展趋势和山西省在全国煤炭市场的定位,以及晋源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预计“十五”期间对煤炭的需求量每年为200万吨,2010年以后约为每年260万吨左右。晋源区目前的煤炭产量满足不了需求量。

    随着全市石灰岩企业的治理整顿,晋源区石灰岩开采在全市的重要地位将发生重大变化。资源优势,地理优势,产量优势,将受到严重影响。特别是晋源区全部规划开采后,位于禁采区内的石灰岩开采企业将逐步关闭,企业产品产量将减少,供需矛盾加剧。预计2005年晋源区市场需求量为100万立方米,2010年为200万立方米,而现有的生产能力满足不了市场需求。预计“十五”期间对石膏的需求量每年为 5万吨,2010年以后约为每年 10万吨左右。晋源区目前的石膏产量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除此之外晋源区经济发展对其它矿产资源的需求详情见附表5。

    五、矿区生态环境现状

    晋源区是太原市地质灾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区域。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尤其是煤炭开采,既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也造成了严重的地面塌陷、地下水漏失等生态问题。区域内对人们的生存环境构成巨大威胁的地质灾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区域共有10处。朝阳矿区的山体滑坡;西峪村的地表裂缝;周家庄村的地表裂缝;吴家堡村的地面沉降;风峪沟口太山东山的山体塌陷;武家庄的地面沉降;太古公路两侧山体崩塌;晋祠博物馆附近等因开采矿产资源而引起的泉水断流。

    由于采矿形成的地面塌陷以及派生形成的地裂缝、山体崩滑等地质灾害十分严重,造成建筑物破坏,土地弃耕和水土流失加速,严重地威胁着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区塌陷有9处,面积90km2,涉及到周围13个村庄居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从采空地面塌陷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矿产资源的进一步开发,采空区范围的扩展,地面塌陷、地裂缝地质灾害将更趋严重。地质灾害发育强烈,有多种地质灾害并发的可能,潜在危害程度高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黄贝庄、风峪沟一带、西峪、武家庄、吴家堡一带。发生过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虽有继续发生的可能性,但规模较小,危害程度一般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太古公路两侧、风峪沟口、周家庄旧村及山区一带。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超前、环境保护滞后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工业化进程提供矿物原料,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但采矿引起的土地塌陷、裂缝、地下水疏干、河道及地表水污染、大气污染、矸石等废渣占地、自燃等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环境灾害问题,给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带来了很大危害。特别是近20年来,全区地方煤矿和乡镇小煤矿原煤排放的煤矸石随意堆放,造成河道淤塞,地表水污染,严重破坏了矿区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存环境,使矿山生态环境日趋恶化。

    2.资源回收率低,浪费问题比较严重

    到2000年底,全区共有煤炭矿山企业71座,在全部矿山中,由于开采方式落后,煤炭资源的回采率较低,地方国有矿仅为30%-40%,乡镇企业只有10%-20%。而且大部分矿山企业对共伴生矿产未进行综合利用。

    3.矿产品加工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

    长期以来,我区矿产资源开发只重视矿产的开采,忽视对矿产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矿产品加工业一般只停留在初级阶段,销售矿产品基本上都是以廉价的原矿或初级产品外销,矿产品加工水平低,科技含量低,对产品的深加工很少。形成产量高、产值低、效益差的状况。

    4.旅游产业开发与资源开发、传统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

    晋源区境内有化工、造纸、煤炭、建材、炼焦、机械等不同门类的工业企业,同时也有晋祠、天龙山、龙山石窟、太山寺等风景点以及未开发的晋阳湖等旅游资源。传统产业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旅游特色经济区的开发建设带来诸多不利影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旅游的日趋升温,假日旅游时尚的日渐形成,对旅游资源得天独厚的晋源区是十分有利的机遇。同时,也给旅游生态环境、旅游管理体制、旅游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旅游产业开发与资源开发、传统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

    第三章 规划目标

    一、规划的总目标

    2001~2010年,全区矿产资源工作的总目标是:形成与全区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衔接的地质矿产工作格局,实现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实现矿业权市场化管理,逐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矿产对内对外开放格局,使我区矿产资源供给形成良性循环。重点规划1个矿产资源勘查区和2个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建立各种类型的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基地8个。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综合能力。

    二、具体工作目标
    1、全区矿业采选业及矿产品加工业工业总产值达到6亿元(现价)。

    2、从2002年停止审批登记权限范围内新办矿山的行政审批工作,所有符合规划的矿山设置采矿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或挂牌等市场运作方式有偿出让。

    3、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到2005年末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160万吨以内。煤炭深加工能力达到200万吨/年以上。到2010年末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300万吨以内。煤炭深加工能力达到350万吨/年以上。

    4、优化矿业结构,逐步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道路。到2005年,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重点布局在姚村和冶峪。形成姚村和冶峪2个煤炭资源开发区,企业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到2010年企业规模不低于15万吨/年。

    5、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完成经济运行机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到2005年,煤炭资源矿井开采回采率国有矿达到65%以上,地方矿达到55%以上,乡镇、集体煤矿达到45%以上。全区炼焦用煤入洗率达到90%,煤矸石、中煤综合利用率达40%以上,全区采选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达到太原市环保要求。

    6、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到2005年末,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0%以上,绿化荒山800公顷,植树造林70万株。严格控制矿山污染物、尾矿、选矿工业污水的排放,鼓励废物利用。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勘查规划

    加强对冶峪周边地热资源的调查,在此基础上规划出冶峪温泉矿产资源鼓励勘查区。(见附表6)。

    该矿位于晋源区北部,总面积3.36平方公里,过去未作过地质勘查工作,但该区有赋存温泉的地层,故可在该区进行调查评价,查明可供利用的资源量。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分区

    为了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进科学管理,根据我区矿产资源赋存规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要求, 建立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的分区制度。对本区的主要矿产划定矿产资源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其他地方为允许开采区。

    1、 分区原则、类别及条件

    鼓励开采区:矿产资源丰富,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易于形成规模化经营;有较好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开发利用中能够有效的控制对本区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限制开采区:因资源条件或环境因素,需要限制开采量、开采范围、开采时间或开采规模的区域。

    禁止开采区:矿产资源开采应当避让的地区,如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岩溶大泉出露区、重要水库和水源地附近、交通干线直观可视范围、军事禁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其他需要避让的地区。

    允许开采区:鼓励开采矿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以外的区域。

    2、 规划分区

    全区共划分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区3个,其中:限制开采区2个,禁止开采区1个。(见附表7)。

    限制开采区

    1、冶峪煤炭资源限制开采区:该区位于晋源区西北部,面积4.89平方公里,虽然地质勘查程度低,但矿石质量好,有已开发的旧矿区,又有未动用的新资源,交通便利,不在绿化范围内,开采前景广阔,作为主要储备基地。适合于在现有矿山基础上规模开采,规划区内企业最低开采规模9万吨/年。

    2、姚村煤炭资源限制开采区:该区位于晋源区西南部,面积13.81平方公里,矿石质量好,有已开发的旧矿区,又有未动用的新资源,交通便利,不在绿化范围内,开采前景广阔,作为主要储备基地。适合于在现有矿山基础上规模开采,规划区内企业最低开采规模9万吨/年。

    禁止开采区:

    晋祠—天龙山风景名胜区(含晋阳湖、晋阳古城、天龙山自然保护区):该区范围:山岳地区包括天龙山、龙山、太山、蒙山、县瓮山在内的山脊边缘为界;平原地区,东南以汾河为界,北到晋阳湖北岸为界。面积共189平方公里,占晋源区总面积的65%。根据太原市矿产资源规划该区划为禁止开采区,不允许在该区内新设置矿产企业。

    三、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规划期内主要在现有工业的基础上,以优势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培植主导产业、产品链为核心,重点强化深加工工业,协调好各行业之间的关系,提高产业关联度和资源深加工程度,建立以采矿、炼焦为主导产业的优势产业链,带动其它产业的协调发展,坚持“持续稳定、安全高效、深度加工、多种经营的方针,大力发展洗精煤、型煤、机焦等深加工产品。煤炭开采以柳石沟以南和冶峪一带地区为重点,到2005年末,对蚕石、桃坪、南坪、朝阳、复兴、实成、永兴、肥煤窑、胡家围、槐树、青阳河、喜庆、庙门前、万发、得成、石岔、金田等17个年产3万吨的小型矿山,通过资产重组,组建较大规模的股份制、股份合作企业和矿山联合体,实现企业规模升级,使最低开采规模达到6万吨以上。对桃园、洪福、大成窑等3个年产6万吨的矿山,进行技术改造,使最低开采规模达到9万吨以上。煤炭加工以洗煤、工业型煤开发项目为重点,抓好煤脱硫和水煤浆等项目建设。在“十五”期间,全区将完成200万吨/年的原煤生产能力,建成高科技煤炭深加工项目8个,其中:型煤厂2座,炭黑厂2座,选煤脱硫厂2座,蜂窝煤厂2座,并将现有的煤炭深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使全区煤炭深加工能力达到200万吨/年以上,努力实现晋源区全部煤炭都进行深加工的格局。

    四、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1、矿山建设须符合规模生产的原则,申请新建的矿山建设规模应符合省、市区矿产资源规划,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相适应。根据晋源区实际情况煤矿最低开采规模,大型矿床120万吨/年,中型矿床30万吨/年,小型矿床15万吨/年。建筑石料新建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大型矿床10万立方米/年,中型矿床5万立方米/年,小型矿床2万立方米/年。建筑用沙及砖瓦粘土新建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大型矿床100万立方米/年,中型矿床50万立方米/年,小型矿床10万立方米/年。石膏矿最低开采规模,大型矿床30万吨/年,中型矿床10万吨/年,小型矿床3万吨/年。其他矿产最低开采规模见附表8。

    2、矿山设计或者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顺序、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采、选矿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合理、安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4、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有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方案,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成分的尾矿应有有效的保护措施。

    5、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人才。

    6、矿山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进行。

    7、可供开采的储量不应用分割资源的方式取得。

    8、对新建矿山企业要严格审查资质条件,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进入本区规划允许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同时,还应与旅游、观光及风景名胜区等协调,不能冲突。

    第五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贯彻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生态环境保护投入,针对新建、生产和关闭的矿山采取不同的措施,避免和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一、建立和完善新建矿山的环境准入机制

    新办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应按照《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次生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废水、废气、废渣”防治措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等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以及矿产品的加工,要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除已划分的禁止开采矿区外,还禁止在龙山石窟、龙泉寺、开化寺双塔、阿育王塔、燃灯塔、李存孝墓、太原县文庙、九龙庙、蒙山大佛、硫磺沟石窟等文物保护区等区域内开发矿产资源(见附表9)。禁止在晋祠柳子沟一带的古植物化石产地、悬翁山奇峰、天龙山溶洞及晋祠难老泉等重要地质遗迹控制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见附表10)。禁止在军事禁区、城区范围等区域内开发矿产资源;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采矿。禁止在重要建筑工程控制地带及重要的地下或者地面管线两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控制范围内进行采矿。

    除此以外,太原市环城绿化带、天龙山自然保护区的天然林;太原市西山天然林;汾河西岸第一山脊线以内的天然林;龙山、太山的天然林;本区范围内省属林场的天然林等重点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石、挖沙等露天开采。

    二、 抓好生产、闭坑(关闭)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综合防治。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义务。建立矿山环境、土地资源破坏监测、报告和监管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推行清洁生产,制定综合的、科学的闭坑计划。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破坏和污染环境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达标,并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产或关闭。坚持“由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者承担治理责任”的原则,做好灾害防治工作。

    对矿山废水、废气、废渣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在水污染防治中,重点做好节水和废水资源化,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保护好地下水资源和汾河水资源不受污染,对矿井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矿井水复用率要在65%以上;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重点做好废物减量和废物资源化,发展其相适宜的综合利用项目。在大气污染防治中,重点做好节能和达标排放工作,有效控制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根据区内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分布情况,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国家、省市、县政府及企业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投资机制。将全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划分为8个区域(见附表11)。

    (1)黄贝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分布于黄贝庄村周边,面积5.42 km2,主要治理任务是采空塌陷。治理方法是植树造林、土地复垦、绿化等。规划年限为4年。治理时间为2003年~2006年。

    (2)朝阳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分布于朝阳矿区,面积0.1km2,主要治理任务是采空塌陷。治理方法是土地复垦、植树造林。规划年限为6年。治理时间为2003年~2008年。

    (3)风峪沟—黄冶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分布于风峪沟和黄冶沟内,该区面积0.97km2,受煤矿采空区影响,大部分岩体稳定性遭受破坏,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灾害将会继续发生,灾害加重,且分布密度大,发育强度高,是重点治理区。其主要治理任务是地裂缝、地面塌陷和泥石流。治理方法是植树造林、生态恢复,规划年限为8年。治理时间为2003年~2010年。

    (4)周家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位于周家庄村周边,面积约0.54km2。主要地质灾害是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主要治理任务是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治理方法是植树造林、绿化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年限为8年。治理时间为2003年~2010年。

    (5)西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位于西峪村,面积2.53km2,主要地质灾害是滑坡、地裂缝。主要治理任务是滑坡、地裂缝。治理方法是植树造林、生态恢复。规划期6年。治理时间为2003年~2008年。

    (6)风峪沟太山东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位于风峪沟口,面积4.77km2,主要地质灾害是地面塌陷。主要治理任务是地面塌陷。治理方法是植树造林、生态恢复。规划5年内完成。治理时间为2003年~2007年。

    (7)周家庄矿—风峪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位于太古公路­­——风峪沟两侧,面积0.72km2,主要地质灾害是崩塌、地裂缝。主要治理任务是崩塌、地裂缝。治理方法是锚杆喷护,规划2年内完成。治理时间为2003年~2004年。

    (8)风峪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位于风峪沟,面积12.65km2,主要地质灾害是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治理任务是地面塌陷、地裂缝。治理方法是土地复垦、植树造林。规划1—2年内完成。治理时间为2003年~2004年。

    三、依法关闭各类禁采区内的现有矿山

    凡在以上禁止开采矿区内正在开采的矿山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处理:凡晋祠—天龙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矿山企业,包括黄冶、宝山明仙、旺盛、大光窑、花塔、大炭窑、晋泉、晋丰功、新窑、平地窑、仙居、黑山窑、光窑、古风、三胜、第二煤矿一坑、第二煤矿、中窑、大窑沟、玉成窑、金龙、秋花坝、吴家峪村、晋源镇矿产公司、底家沟、石佛沟、鼎盛、东南沟、三泉头等29个煤矿和程家峪村、杨家村、南街村、大小湾、王家庄、马村马坊沟、太原市水利水泥等7个石料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集中,正规开采,保障安全,依法监管的方针,进行改造,减少生产矿井数,扩大单井生产规模,改进采煤方法和回采工艺,提高矿井回采率。同时,通过资产重组,组建较大规模的股份制、股份合作企业和矿山联合体,实现企业规模升级。到2010年末,煤炭企业开采规模达到9万吨以上,矿井数量控制在20个左右。另外,该区域内的矿山企业可根据旅游开发需要,适时关闭。凡环城林带范围内的矿山企业,包括风峪、昌盛、郑家沟、拜子沟、赵家山、木龙沟、不要地、周家庄、王家坟、金胜乡、开化、罗城、喜庆、新村、金胜乡二煤矿、塔儿坡、清太徐纪念馆等17个煤矿矿产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义务,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和综合防治。不按森林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的,一律予以关闭。

    第六章 主要对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

    《规划》经批准以后应及时予以公告,并利用各种媒体向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要组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和掌握《规划》的目标、任务及有关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规划实施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考核内容,制定规划实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实行定人头、定任务、定工程、定时间、定奖惩的管理体系,对不符合《规划》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规划和政策的调控作用,切实将规划作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依据。要严格审查矿业权申请人申请的矿种、规模、范围、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是否符合规划。对于不符合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审批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不得批准用地。通过推广阳城县“储量块段管理”经验,有效制止越层越界、滥采滥挖以及采厚弃薄、采富弃贫、采易弃难等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行为,保护好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水平。

    三、加强矿业权市场的实施管理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配套制度。完善矿业权评估制度、收费制度、管理制度、利益分配制度以及出让转让程序,从评估、勘查、议价、合同、审批、收缴出让金、发证等各个环节进行制度化管理。

    建立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将矿业权交易融入现有国土资源交易市场之中,制定适合矿业权交易市场化要求的操作程序及交易规则,对存在的非法转让、出租、抵押矿业权的,依法进行查处,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

    提高公众认识,形成市场规模。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矿业权有偿使用的法律、制度、方法、措施等,提高社会各界对矿业权有偿使用的认识,使之广泛参与到矿业权市场的竞争中来,逐步扩大市场规模。

    加快矿业权评估、登记、交易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要积极引导、帮助和监督中介机构的自身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评估机构和评估行为的要求,规范评估机构的组建,促进其评估业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纽带和参谋咨询的作用。

    四、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矿业产业政策

    以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出台有效的矿业产业政策,推进矿业产业、技术、组织结构的发展,弥补市场竞争的缺陷,提高矿业活动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建立政府与企业相结合、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矿业投融资体系。

    优先支持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经营机制健全,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大公司大集团的发展。制定有利于煤炭清洁生产,有利于煤炭液化、气化、煤层气抽放及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劣质煤综合利用的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制定,健全对矿山企业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采矿贫化率及伴共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的核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的监督管理。

    五、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覆盖全区的各级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进行系统的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范围内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矿产可供性及相应政策,措施研究,以规划管理信息化带动规划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

    六、强化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预地质灾害的能力。

    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必须以预防为主,遵循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监测预报和科普教育,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一部署,统筹规划,群测群防,群专结合,讲求实效,发挥综合防治的作用。

    1、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和监测力度,促进在新形势下地质环境管理部门的改革和职能的到位。

    2、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在争取政府的专项贷款和国际有关机构援助的基础上,矿山企业和农村应以资金、劳务、设备、土地、荒沟、荒地等形式投入,进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重建。

    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的建设。加大对含水层疏干、地下水水质污染、采空塌陷及其诱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的监测力度,完善预警信息系统,及时进行监测、预报等工作,确保监督到位和各项环境工程的全面完成。

    4、加强科技研究,探索和建立全区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方法与途径。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及资源综合利用的力度,加强矿山“废水、废汽、废渣”资源化利用等研究。

    5、建立各种类型的矿区生态重建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保证在“十五”期间,矿区土地复垦、生态建设工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6、做到不治灾矿业权不延续,不治灾不年检,不“三同时”不得生产,不治灾按国家地质灾害条例处罚。

    第七章 附则

    一、《晋源区矿产资源规划》文本、说明、附表、晋源区矿产资源勘查及开发利用现状图(1:2.5万)、晋源区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图(1:2.5万)等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本《规划》由晋源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本《规划》每五年修编一次。

    四、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