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 不断推进预防腐败工作
——国家预防腐败局工作综述
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的相关工作,形成整体合力;拓展工作领域,探索全社会预防腐败的有效做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取国际预防腐败的经验,扩大我国在国际预防腐败领域的影响。作为我国第一次设立的国家级专门预防腐败的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自2007年9月成立以来,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不断把预防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2008年5月,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其中,部署了20项反腐倡廉国家立法、27项制度建设和35项改革任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国家预防腐败局按照《工作规划》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的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各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预防腐败工作,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预防腐败项目,指导地方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新意的工作。
一、加强协调,构建预防腐败新平台
预防腐败工作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党和国家机关的各个机构和部门都承担了一定的预防腐败职能。为了把承担预防腐败重要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联合起来,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形成整体合力,经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建立了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08年4月25日,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决定: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法制办等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会议还对《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规则》进行了审议。2008年12月15日,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通报了预防腐败工作有关情况,研究了需要统筹协调的预防腐败工作有关问题,对2009年如何开展预防腐败工作进行了讨论。
近一年的工作实践证明,预防腐败工作联席会议是加强沟通交流和协调推动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平台,对于推动解决预防腐败工作中的重大改革和制度建设问题,特别是那些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的问题,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二、推进试点,探索预防腐败新做法
去年以来,国家预防腐败局先后明确河北、上海、四川、福建、湖南、甘肃等六省市作为预防腐败试点单位。六省市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机构和人员,健全了工作机制,以改革创新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试点成果。
河北省把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作为控制对象,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前的廉政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机制、权力运行中的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权力运行后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三个方面探索有效监督的办法,打造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监控机制。上海市按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工作思路,采用项目化管理方式推进试点工作,并大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形成了“制度加技术”的预防腐败模式。四川省坚持改革创新和重点突破,以项目为载体,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公推公选、公推直选乡镇领导干部试点,探索建立委任制干部提名任用新机制。福建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三个方面,着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重点抓好招投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湖南省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省纪委确立了直接联系的14个试点项目作为全省预防腐败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全力推进。甘肃省刚被批准作为预防腐败试点省份不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纪委正在抓紧拟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预防腐败局高度关注各试点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协调指导。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预防腐败的新鲜经验,对有关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分析、科学评估、总结完善。
三、深化改革,推广政务公开新经验
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督促各地认真总结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经验和做法,2008年11月18日,国家预防腐败局召开了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江苏省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工商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河北省邯郸市、湖北省财政厅等单位在会上发言,介绍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经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去年以来,国家预防腐败局还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研究起草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举报的制度规定。此外,还积极协调,认真配合全国总工会、民政部抓好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四、深入调研,探寻源头治理新思路
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是国家预防腐败局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为此,国家预防腐败局先后派员赴二十多个省市和部委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经营运作特别是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听取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委托十六个省市和部委就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工作开展调研,并对各单位的调研情况进行动态督促、指导和协调。
此外,围绕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先后走访了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为了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国家预防腐败局建立门户网站并利用这个平台,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关于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定期将网民意见和建议编辑成《网民留言和来信情况专报》,供领导参考。
五、刹风整纪,确保专项工作新成果
公款出国(境)旅游严重浪费国家资财,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国内外对此反映强烈。为了查找因公出国(境)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以预防腐败的理念从源头上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国家预防腐败局开展了专项源头治理工作。2008年4月23日,中央纪委、外交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外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5月9日,部际联席会议的10个组成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8月5日,财政部、外交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及预算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行为。同时,还及时查处了一批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案件。
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取消和制止了一批没有实质内容和违规的出国(境)团组,因公出国(境)数量首次出现下降。
2008年4月,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的首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至去年9月底,该项工作圆满完成。全国各级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自查自纠率达到100%,采购单位重点检查覆盖面达20%。
六、推动合作,拓展国际交流新层面
2008年9月22日,参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查政府间工作组会议。
10月29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进阶国家事务研习课程研修班一行25人到国家预防腐败局进行拜访……
去年以来,国家预防腐败局坚持循序渐进、总量适度、重点突出、多出精品的原则,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努力抓好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预防腐败领域的影响,先后组织参加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届缔约国大会,派员参加公约履约审查、资产追回和技术援助政府间工作组会议以及履约审查职责范围两次非正式磋商会议。2008年11月17日至12月6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成功举办了亚非发展中国家预防腐败研讨班,来自巴基斯坦、尼日利亚等九个亚非发展中国家的18名代表参加了为期20天的培训。研讨班除在北京就预防腐败专题进行集中研讨外,还赴福建、浙江、上海、天津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