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2008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到局机关2008年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计划中,坚持每周一开会学习、每月一次专题学习制度,统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突出重点,对涉及局机关职能职责、业务事项及开展监管工作所产生的信息进行重点梳理。同时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是结合实际,拓宽公开渠道。注重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拓宽渠道、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增强活力,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双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调整设置了最新公告、办事指南、组织机构、留言投诉等栏目,并在网站首页面公布单位地址、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二是在局机关大门口设置投诉举报信箱和政务公开栏,公开职能职责、办事机构、办事依据等事项。三是开通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网站,通过电视、报刊、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等载体,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及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对照规定,狠抓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双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和《双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强化措施,落实四项制度。专题学习省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实际,对局机关现行的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各项政策、规定、制度进行清理,重新制定或完善各项规定、制度,制定确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并采取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坚持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信息月报制度,每月15日前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单位报告。对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执行不力,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双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效促进了监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