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提高政府建设水平
来源:甘肃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省长徐守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鲜明地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体现出政府管理理念的进一步转变及由此带来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机制、政府角色和行为方式、政府职能等方面一系列相应转变,值得赞赏与期待。

    关键词:服务政府

    作为省一级政府,各项政府职能都很重要,可以说难分伯仲。正如《报告》所指出的,既要“发挥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又要“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政府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质量,着力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新时期新阶段,面对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突发性公共事件呈常态化频发之势,应急管理成为政府不可回避的重要职能。《报告》因此强调指出:“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此外,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省的特殊省情,政府还有必要加强发展抓项目的能力、对外管理与服务的能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的能力等。《报告》还强调指出,要把“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严格界定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内容与权限”作为当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内容之一。审批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审批是否有法可依。原则上政府只对那些市场无法完成并要由政府承担责任、关系经济安全、涉及整体布局、影响资源环境和政府投资的项目才进行审批。《报告》中“凡是可以下放的权力一律下放,凡是可以取消的收费一律取消,凡是可以精简的审批一律精简”,正是体现了这一主旨。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服务型政府所谓的“服务”,更多强调的是有限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乃至服务领域以及服务标准的把握上都将着力点放在公共服务上。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服务型政府主要指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工作是做好“公共”文章,即履行好公共权力,承担起公共责任,做好公共事务,维护好公共秩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价值。《报告》对此都有全方位的阐述。

    关键词:法治政府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针的重大举措。《报告》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报告》为此作出明确要求——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法制是法治的基础,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内容。《报告》明确,要积极配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完善政府规章制度,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同时,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报告》从多个方面,提出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特别是在行政决策方面,要进一步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体制,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在行政执法方面,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在行政监督方面,要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体制。

    关键词: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廉洁政府

    政府改革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无论政府职能转变,还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都是相辅相成,其最终目的都是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报告》提出的打造阳光政府,就是要把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和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基本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畅通人民群众了解公共信息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阳光政府重要的实现途径就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报告》对此也提出了相应内容。

    建设高效政府就是要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与效能,《报告》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切入点,以朴实的语言提出了要求——必须切实提高广大公务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下大力气精简会议、压缩文件,切实把时间和精力放在狠抓落实上,真正做到知实情、谋实招、重实干、求实效。

    构建廉洁政府,更是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如果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必然会产生腐败。为此,《报告》强调,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