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环境要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优
来源:江西省 更新时间:2012-04-14


    简要内容:1月19日,江西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环境是区域发展的最大品牌和最大优势。 要通过江西省上下的努力,使江西省的发展环境对内具有凝聚力、对外具有吸引力,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优。”1月19日,江西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下简称决定)

  纵观《决定》,主要分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是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关键,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创建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创建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创建公平公正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坚决整治损害发展环境的各种行为,切实加强对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组织领导等7个方面,共35条。既集聚了近年来我省促进经济发展、加快人才引进、加强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政策精华,也提出了加快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对党政机关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及公共服务单位管理监督等方面的措施。省纪委有关人士透露,这个《决定》出炉经过近四个月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决定》更注重于全局,着力于管长远、起长效,为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成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最具吸引力的地区

  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目标要求是,通过全省上下的努力,使我省的发展环境对内具有凝聚力、对外具有吸引力,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最优。突出表现为项目投资审批时间最短,商务活动最为便捷高效,政府和公共服务的系统配套最为周全,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最高,成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最具吸引力的地区。吸引国内外优势资本、优秀人才、先进技术等向江西聚集,大幅度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的大幅度跃升。

  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

  要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省直各部门现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精简或委托、下放给下级部门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改变审批方式,变审批为核准、备案;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各自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通过改革审批流程和方式,使项目审批总时间大幅度缩短,审批效率在中部乃至全国最高。

  下放3000万美元以下合同审批权

  将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开发区和县(市、区)。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权下放到各设区市,省发改、经贸、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国土、环保、外汇管理等部门相关审批权限,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配套下放。

  对重大产业项目、重点企业服务特事特办

  对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一站式”、“保姆式”综合服务体系。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联席审批制,为投资企业提供无偿咨询代理、无偿专业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办结。

  在担保前提下,采取先放后税等快速通关措施

  实行担保通关,在企业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先放后税等快速通关措施;出口退税等事项办理要在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快速办理,力争使办结时间在全国最短。强化口岸各部门互动协作,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形成通关、贸易、物流为一体的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体系。

  规范有序发展民间小额贷款公司

  努力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区域银行, 积极引进国内外商业银行,规范有序发展民间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商业银行按产业导向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从今年开始,对发放贷款占全国比重较上年提高的,根据增加的比重和增量,由省财政给予奖励;地方区域性银行,由当地政府制定激励措施;对银行营业场所等自身建设项目,给予土地、规费等方面的政策优惠。

  加大税费优惠激励力度

  对年销售收入及增长达到一定数额、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增长达到一定比例的内外资企业给予政府奖励;对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量的新办工业企业,根据贡献大小奖励;对投资建设工业标准厂房的,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特色产业园及一期投资2亿元以上的制造业转移项目,除国家规定的收费外,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商投资和省外投资企业进行增资扩建或技术改造,新增投资2亿元以上的,属省、市、县(市、区)有权减免的规费予以全免,新增投资1亿元至2亿元的,减免60%。实行“两降低一免费”,即:降低工业园区新招工人社保缴费门槛,降低劳动力培训成本。2009年免费为工业园区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

  建立健全投资创业平台和激励机制

  充分发挥科技园区在促进企业创新创业中的集聚作用。鼓励和支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高新科技、技术信息、人才资源等进入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创业,政府在产业孵化、风险投资、技术贷款及政策扶助等方面积极支持和引导。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帮助培训有用人才。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采取信贷担保、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持园区内能够带动产业集聚的龙头企业、利用特色资源进行深度加工的重点企业和有利于延长产业链的配套项目。

  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提高政府公信力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开展“优惠政策回头看”活动,对已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已签订的合同、作出的承诺要予以兑现,确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发生合同争议或因合同中某些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以诚相待、平等协商、合理合法、妥善处理;不切合实际,无法落实的政策要坚决废止;条款笼统,不便操作的政策,要进一步完善。

  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

  对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行政审批中滥用职权、刁难企业、执法扰民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及违法审批、检查、处罚和收费等损害党政机关形象的案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