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领导和统一安排部署下,自2001年6月正式启动以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准确把握“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突破口,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高效运行,近期相关部门作了专题调研,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参考。
一、近年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大幅度清理和处理了行政审批项目。我市的审改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1年——2005年10月,对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3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以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555项,其中:审批事项304项,核准事项82项,审核事项121项,备案事项48项。市政府分4批公布了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转移、转备案、合并的审批、核准等事项293项,占清理项目数的52.8%,其中:取消214项、合并16项、审批转核准45项、转审核1项、转备案9项、转移3项、下放3项、变更审批1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184项,占审批类事项304项的60.5%。第二阶段,从2005年10月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议以来,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47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行政许可等项目767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362项、委托的行政许可项目9项、备案制管理(行政许可)项目24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27项、备案制管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7项、涉密行政审批项目8项。为了确保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合法性,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市审改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了分类处理和集中评审,对有法律依据的716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保留,以国家部委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规定、文件确定的51项予以取消。县(区)共清理出661项,取消事项232项。
(二)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我市制定印发了《金昌市行政审批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金昌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市纪委和市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行政许可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各级各部门也相应制定和出台了一些监督制约和后续监管的制度和办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较多的部门,还分别制定了“内部监督制约”、“相对集中审批或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向社会公开承诺”等后续监管的制度和办法。在此基础上,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遵循“便民高效、勤政廉洁”的服务宗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了“限时办理、承诺超时默认、联办办理、拟办办理、禁办办理、一个窗口收费”等六项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保障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深入推动行政许可(审批)方式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按照省上审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及时、高效”的原则和减少审批、公开程序、规范行为、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提高效率,建立公开、便捷的行政审批运作机制和有效的审批约束监督机制的目标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行政审批方式的改革和管理机制的创新。一是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市政府以及各部门对经过清理保留的审批内容、条件、办事程序、材料明细、审批时限、审批收费标准等,运用政府网、公示牌、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供企业、法人、当事人查询。二是规范审批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内部运行机制,减少审批环节,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和单位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查,一次审批。三是改进审批方式。在审批事项较多的部门内部,广泛实行“窗口式”办文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四是创新管理机制。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坚持把建设行政审批作为创新管理机制的一种有效形式,积极进行探索。于2002年7月将市直29个职能部门216个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集中在中心大厅,以34个窗口为主,集中办理。同时,政府8个部门结合实际,也设立了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构建了政务服务平台。在全省率先设立了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电子政务和经济环境治理投诉六大功能为一体的金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协2002年组织的万人问卷民主测评中,对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满意率为99%。据市监察局通报,自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群众来信、来访投诉行政审批有关问题同比下降了6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能基本得到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环境运行良好,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好评。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市审改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组织协调工作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单位办公室没有配备专(兼)职负责人及相对固定工作人员,致使工作无法衔接,影响审改工作的正常开展。审改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双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协调不一致,造成工作重复,力量分散。
(二)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把握不够到位。有的部门、单位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不明确,缺乏超前思维和全盘谋划;如何区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分类处理,正常管理工作把握不准。
(三)后续监管措施不够有力。有些审批事项取消后,没有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导致管理脱节;有些应该转移到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审批事项,由于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发育不全,运行不够规范,无法完全承担政府委托的职能。
(四)行政审批项目削减仍有压缩的空间。经过多次项目清理处理后,剩余的行政审批项目有些还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关于“合法性”原则的要求,仍需要进一步清理和评审。
(五)项目审批管理挑肥甩瘦。在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的过程中,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项目,达233项之多。在这些项目的实施中,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都有职责,各级对收费、收费多的项目牢牢抓住不放,基本不收费的一级推一级,谁都不愿管,致使项目审批管理工作无法有序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一步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担负着新法律法规实施的分类处理和废止法律法规的清理终止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上下应进一步加强联系和沟通,研究和解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同时,对各级审改办公室机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稳定工作队伍,加强对各级审改工作的指导。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对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欢迎。但从目前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情况看,建设规模、机构编制、所进项目等不够完善和充分,内部面临的矛盾和困难较多。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审改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的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健康运行。
(三)加强对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人员的培训。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无固定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文件后,抽人、要办公地点,临时突击,吃不透政策精神,根本谈不上对政策法规的了解和掌握。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省、市应全面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支素质全面、作风过硬的专业队伍,以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
(四)加强同省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落实全省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评审统一标准,切实解决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合法性问题,确保政府部门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有序运行。
(五)认真落实法律赋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责权。各级要成立行政审批专题检查组,对近年来审批项目中越级越权、收费返还等项目进行专题调研督查,对查出的问题以法律为准绳,加以纠正,切实解决重审批轻监管,做到谁审批谁监管,为依法行政铺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