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37号售票窗口提前出票”的视频近期在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强烈的质疑声再次将铁道部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而铁道部与北京铁路局1月13日对此解释为售票员在依“分区、分线、分到站”的卖票方式将打印出来的票分类发放到各个销售点。尽管北京站还邀请一些媒体到现场参观车票销售情况,但还是不能抚慰没买到票的旅客。不少旅客说:“我就不信那些需要分区的票非得到正常售票窗口来出票,随便在网络上接一个终端就行了。”还有旅客说:“如果车站为了给临时售票口打票,应该找不是窗口的机器,更不应占用售票时间。”在春运这样的非常时期,面对火车票这样的稀缺资源,铁路部门应该怎样作为才能让公众满意呢?可能关键就在于“信息公开”四字上。
首先应该公开的就是票务信息。专家认为,火车票价是发改委制定的,铁路系统的管理机制目前还是政企不能完全分离,火车票比较便宜源于国家公益性地对票价进行了干预,所以,一张小小的火车票里蕴含着公权力对民众的照顾。但是,这种照顾是给广大民众的,不是让个别售票员搞“权力寻租”的,正因为如此,票务信息必须公开。
同时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表明,票务信息的公开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
当然我们也看到,北京站售票大厅就有一个票务信息公开牌,上面标着所有车次的票“有”和“没有”的信息,这难道不叫票务公开吗?但是实际上,如果根据这个指示去买票,很可能等排到售票窗前的时候,售票员就说没有票了,并嘱咐说,这种票开窗两三分钟就没了。那么,为什么没人更新票务信息牌,浪费购票人的时间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要信息公开,春运火车票的信息公开当然不能例外。根据该条例,主管部门公开一个信息需要满足四方面的要求:一、要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这四点虽是对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但因春运火车票信息涉及公众利益,车票管理机关应该依法比照执行。
铁道部近几年对春运票务管理越来越严厉,今年春运采取了售票员当班时不准代卖代买车票,不准抢票占票,不准带现金、手机上岗,不准售票桌内存放个人物品等四项措施。尽管如此,寒风中排队购票的旅客仍然感到购票环境不公平。今后如果实行票务公开,所有票务信息在一个大平台上一目了然,公众才能放心。而“依法对票务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会成为铁道部的又一重任。
(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