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从2003年开始建设天津口岸信息平台(天津电子口岸的前身)。不过该平台离电子口岸和大通关的要求相去甚远。
2007年7月19日,这一天对于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副主任、天津电子口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石力来说,是值得纪念的一天。这一天,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信息系统暨天津电子口岸与物流信息平台宣告正式开通。
石力感慨,如果想让一个IT人体验人生的各种滋味,做一次电子口岸项目就可以了。
政务服务为先
据石力介绍,天津从2003年开始建设天津口岸信息平台(天津电子口岸的前身)。不过该平台离电子口岸和大通关的要求相去甚远。
于是在2004年,项目组按照天津市政府的要求,开始到电子口岸建设走在前面的一些兄弟单位,如上海、广州、深圳、宁波等地做调研。经过一年左右时间的筹备,2005年1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海关总署签署了共建天津电子口岸的备忘录。石力告诉记者,正因为有了这份备忘录,才使得电子口岸项目得以顺利启动。2005年7月,天津电子口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号文,提出要加大滨海新区的开发力度。滨海新区的一个重要定位,是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要有过硬的硬基础设施外,软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很重要。”石力说。天津市委市政府把如何真正使天津电子口岸的建设与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相适应提上日程,并在党代会书记报告里明确提出要高标准建设电子口岸,完善大通关体系。
为了高标准地建设天津电子口岸,2006年6月,电子口岸项目组向海内外征集天津电子口岸建设方案。当时17家单位前来竞标,共提交了12套方案。7月,项目组邀请专家对这些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在其后的两个月内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10月10日,天津市政府正式对方案作出批复。天津电子口岸的建设从此开始提速。
之所以如此详细地介绍项目背景,石力认为,是因为电子口岸是以政务为核心的,先要满足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政务要求,才能再去考虑商务、物流等延伸服务。而这样一个要为政务服务的电子口岸的建设,首先要取得各个相关部门的支持。如果没有国家、天津市政府的协调和支持,项目可能根本无法进行下去。
沟通协调是关键
作为一个政务项目,电子口岸的资金100%来自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的使用必须100%实行政府采购,比如说,针对相应的硬件采购开了不下三次规模较大的会议,并邀请兄弟电子口岸单位的专家帮助他们进行论证。论证的核心是,基于什么样的架构才能符合电子口岸业务层面的要求,而且在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上要有所保障。
然后,采购方案被提交到市政府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再组织专家进行标前论证。论证涉及到架构的先进性、合理性、可靠性等方面,还要求有成功的案例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价格还要合理。最后,IBM提供的整体方案受到了广泛好评。
而对于软件提供商,首先要求有成功的案例,“没有成功案例就不具备投标资格”。这主要是因为,项目从招标到开通的时间要求非常紧,只有仅仅两个多月时间。“成功案例意味着对业务熟悉,技术有积累,还可以将原来的系统改造后就拿来用,可以缩短开发周期,系统运行的可靠性也高。”石力说。
天津电子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波认为,电子口岸的建设,最核心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如何跟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据了解,天津电子口岸主要有三个职能:一是在申报层面做一定的整合,帮助企业避免多次输入同样的数据;二是使企业能够通过电子口岸平台获取执法机关的相关信息;三是各执法机关可以通过电子口岸交换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张波强调,电子口岸不是从零做起,要依托于各口岸单位内部的信息系统;电子口岸的建设反过来也会促进各单位的信息化发展。也就是说,电子口岸不涉及到各相关单位的事权,只要求各单位开放相关数据接口。
在问到数据会否落地在电子口岸时,张波回答说:“我们严格按照执法机关意见办:执法机关说我们可以落地,我们就落地;执法机关说按照管理规定不能落地,我们就不落地。”因此,在电子口岸建设过程中,需要经常跟各相关单位的信息化队伍进行沟通。
“只要跟相关部门协商好了,就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张波说。
核心流程全程贯通
目前,天津电子口岸已应用项目23项,查询发布类项目22项,可以为用户提供高品质、多功能、全方位的口岸通关服务。
“通过对货物、船舶、人员在通关申报中的有效整合,实现了大通关核心流程在地方电子口岸上的全程贯通,基本实现了各执法部门在同一个平台上完成共同执法。同时,电子商务和综合物流服务平台开发完成,实现了由政务向商务、物流服务的延伸。”石力说。
以货物通关申报协作系统为例,在原有方式下,货主、货代、报关代理、报检代理之间主要依靠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通过纸质媒介传递信息。同时,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这些信息分别录入到各自的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在大量的重复录入现象,速度慢,且容易出错。现在,通过电子口岸的货物通关申报协作系统,货物通关申报的各方主体通过信息共享实现了业务协作,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避免了重复录入,提高了工作效率。
船舶申报业务也有明显的变化。原来的船舶申报,有的执法单位采用纸质申报,有的采用电子申报。采用电子申报的,代理企业需要登录不同的客户端,多次重复录入相同数据。现在,船代企业通过天津电子口岸船舶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就实现了基于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港口五家单位的一次录入,分别发送。
过去,船舶到港后,货主或代理人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机构根据申报内容等情况做出是否查验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调箱指令,将需查验的集装箱调往指定查验场地。这种模式不但给企业带来了不便,还增加了通关成本,影响港口物流效率,监管也难以到位。为此,国家质检总局研发了“快速验放系统海港版”。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率先将此系统运行在天津电子口岸。该系统对船舶到港前电子口岸提供的舱单信息和港区系统中完整的进出港集装箱、货物、舱单、提单等信息,进行数据过滤和分类,非法检和非疫区的货物可以直接放行。需检验的货物提前将查验指令发送至电子口岸;电子口岸再发送给天津港,由港口作业区直接将需查验的集装箱调往查验场地,从而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移动、最低的成本完成通关,真正实现了进口非查验货物的零通关。
进出口或代理企业通常迫切希望在第一时间获取货物和船舶的通关信息。以往他们要获取这些信息,需要登录不同的网站,进入不同的系统,或者打好多电话,发很多传真,甚至多次到执法部门窗口进行查询。现在,通过电子口岸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可以一站式地查询来自不同执法部门的审批状态信息,及时准确地了解通关状态。用户还可以定制个性化信息和服务,并通过多种途径即时获取所需信息。
天津电子口岸实现了一个门户入网、一站式通关服务、统一用户管理,为口岸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和谐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链接
天津电子口岸在全国海关实现了七个率先:率先实现报关、报检数据的一次录入、分别申报,以及海运舱单的一次录入、多次申报;率先实现船舶申报的一次录入、分别申报;率先实现海港和空港人员出入境申报的电子化;率先实现海港进口货物的快速验放,并实现基于进口检验检疫非查验货物的零通关;率先实现一站式、全流程、个性化的口岸通关执法和物流商务综合信息服务;率先建立口岸通关执法与物流业务协作和信息共享的标准体系;率先承诺通关执法申报在天津电子口岸平台上实行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