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 0 0 9 年 1 月 2 1 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1月20日至21日在南昌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2人,列席307人。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基本要求、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
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尚勇代表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题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创全省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苏荣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吴新雄、王宪魁、陈达恒、刘上洋、舒晓琴、潘逸阳、凌成兴、赵智勇、余欣荣、弘强等省领导出席了会议。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会认为,苏荣同志的讲话,对2008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09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定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要坚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苏荣同志的讲话,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符合我省实际,对于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省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化、在创新中提高,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全会提出,2009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为主线,以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着力点,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积极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在服务科学发展上争创新作为,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在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遏制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展示新形象,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
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上争创新作为。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加强对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作为服务科学发展的关键举措,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严厉整治损害发展环境各种行为;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对中央和省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村级组织选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土地使用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省援建四川省小金县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为重点,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拓展“政务阳光”领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成效,今年省、市两级政府要初步建成网上电子政务工程,明年要建成省、市、县三级联网的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统一平台。扎实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今年上半年,各设区市都要建立健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直公共资源交易必须统一在南昌或项目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积极推行重大事项阳光决策,健全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公共财政“阳光运行”,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省本级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使用“公务卡”结算制度,国有企业推行职务消费“企业卡”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干部收入财产“阳光、透明”,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财产和收入申报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构建公共权力“阳光运行”监督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推进巡视工作。不断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全面实行政务公开问责制。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司法体制、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第三,以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教育为重点,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把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党性党风教育与“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发扬优良传统,永葆先进本色。加强对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宗旨观念不强、投机做秀、庸碌圆滑、攀比贪婪、奢侈享乐、独断专行、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纠正充阔显摆、贪图安逸、追求享乐的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坚决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认真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消费。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严禁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探索建立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考评体系。
第四,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在遏制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上取得新成效。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加大对土地、矿产、工程建设、林业、国企、高校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各种不正之风,建立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第五,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展示新形象。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科学发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宏观组织协调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改革创新干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市、县(市、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
全会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进一步树立公正廉洁、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